中南小编 发表于 2013-9-18 15:32:26

关于评定2013年新苗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中南大学新苗奖评定办法》(中大教字〔201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定2013年新苗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等级和奖学金额度
新苗奖为校级单项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的数额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新苗奖按条件评定,不限名额。同时具备多项获奖条件时,只评其中最高等级的奖项,不重复评奖。二、评选范围2013年被我校录取、且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均可参加新苗奖的评选。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2.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前20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各类学科竞赛(见附件1,下同),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者,可评为新苗奖一等奖。3.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0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各类学科竞赛,个人获国家级二等奖者,可评为新苗奖二等奖。4.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301~40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各类学科竞赛,个人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者,可评为新苗奖三等奖。四、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1.新生在10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或省级招生办开具的高考成绩排名证明原件。2.各学院根据评定条件进行初审,并于10月12日前将《2013年新苗奖申请汇总表》(B3admis@csu.edu.cn]电子版发至admis@csu.edu.cn邮箱)及获奖证书、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二办301,联系电话:8883055588879804)。
3.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复审,将复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本科生院   

2013年9月16日










附件【2 附件1: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各类竞赛名称.doc】
附件【3 附件2:2013年新苗奖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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