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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 蝴蝶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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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7 19:2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所有美丽的无疾而终的爱情,都是最凄艳而伤痛的蝴蝶标本。

  1.三人行

  她穿着丝绸的衣裳,走来。
  她穿着丝绸的衣裳,柔弱、痛楚、敏感,像一只即将化蛾的蛹,在她的茧里蠢蠢欲动、患得患失。
  看到她,就会想起世上一切美好而短暂的东西,诸如荷塘月色、檐铃上落在银碗里的雨滴、镶绣的旗袍,还有雪下的梅花。
  吻她,抚摸她清凉的肌肤,有种吹弹得破的忧伤,觉得好景不长。
  她叫红颜。
  她的确应该叫做红颜。
  没有一个人比她更配得上红颜这个名字。
  她穿着那丝绸的衣裳,走来。
  ——红颜画像·苏香如戏笔于二○○四

  这不是我,是苏香如笔下的我。
  经过香如的一支生花妙笔,万事万物都会蒙上奇异的光彩。
  有些人擅于给人化妆,有些人擅于给物事化妆,也有些人,擅于给文字化妆,像香如。
  她笔下的文字,时而清丽柔媚、香气袭人;时而犀利深刻、一针见血——都是有生命的。
  香如是我的室友之一。
  我在半年前租下这套房子——市中心最好的位置、三室两厅、大厦二十四小时保安、两部电梯。这样的居处,是对自己漂泊异乡的一点儿娇宠自怜,却注定不能“孤芳自赏”——因为承担不起。
  于是刻意地挑剔,寻找可以同居的室友,希望她不仅仅可以分担自己的房租,更能够开阔自己的视野。总想得到更多,这是人的本能。
  我对室友的标准一早就有主意:年轻、单身、从事高尚职业、谈吐优雅、举止合宜、着装有品位。
  原以为会狠狠劳神一阵子,不料在这个声色犬马的大都市里,精彩的女人远比出色的男人好找。不过两星期,我就遇到了苏香如。
  “苏小小的苏,李香君的香,柳如是的如。”她这样介绍自己,并且耸了耸肩,加个注脚,“都是名妓。”
  然而香如不是名妓,是名记。她是本市晚报周末版的新闻记者,工作性质逼得她一定要住在市中心才方便东奔西跑。来看房时,她穿着简单的白色纯棉T恤、白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使我一见面即对她有好感——一份风尘仆仆的工作,偏有着一副纤尘不染的打扮,这必定是个相当勤勉克己的女子。
  先敬罗衣后敬人是我的职业习惯,不由自己。

  我忘了介绍自己:一个在丝绸上画美女的二流画家,并在街角拥有一家十三点五平米服装店的三流商人。
  店名叫做“香云纱”,只卖丝质衣裙。它从不曾让我体味过客如云来、挥金如土的快感,所幸还可以做到收支平衡,况且能够学以致用,已经让我很满足。
  大学里学的专业是国画,长项是工笔仕女,选修服装设计。教授说我的功底不错,缺点是不能创新,如果一味墨守成规的话,纵使我画得比唐伯虎还好,可毕竟这已经不是唐伯虎的时代了。
  毕业后,若想坚持作画,那么放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靠仿画为生,《韩熙载夜宴图》也好,《纨扇仕女图》也好,总之死了千年的名人的仿画远比活在这世上的无名小卒的原创更易出售;二是将国画发扬光大,与西方油画、版画,甚至户县农民画相结合,已经有很多人在这条路上取得成功,最典型的例子是陈逸飞,不仅靠卖画赚得盆盈钵满,还开创了逸飞服装的第二职业。
  两条路于我都不可取,然而陈逸飞的成功提醒了我。如果不能在画风上创新,不妨在画材上创新,在我最喜爱的丝绸上挥毫是多么浪漫美好的一件事,单是想一想就已经足够令人兴奋的了。
  丝绸都是从杭州运来的,鹅黄、豆绿、牙白、粉红、绯红、湖蓝,都是柔软旖旎的颜色,托在手上,流丽如水,映入眼中,芳菲袭人。
  针织、平织、平纹、斜纹、绉纹、缎纹、提花、高花、真丝、麻纱、烂花绡、美丽绸、粘丝缎、星光纺……那些洁白如玉的桑蚕柞蚕,生前相思如乱麻,死后心有千千结,自缚了那么久,终于展开一片心事,铺成云锦华缎,让我的画笔,给它新的生命。
  色彩也都不是平常的颜料,多半来自天然植物或动物——蓝草、石青、姜黄、红花、茜草、紫草、蓼蓝、五倍子、海螺液、贝壳虫……这许多美丽的精灵化为姹紫嫣红,将春天永远地留在丝绸上,流芳百世。
  我在纸板上打样,预算好下刀的尺度,然后在丝绸上挥毫。颜料里加进特殊材料,使之不褪色,然而毕竟经不起多洗,一下水就显得旧了。
  ——这样的衣裳,不是每个人都穿戴得起的。
  然而大都市里不乏一掷千金买得心头好的女人,更多的是标新立异务求出挑的女人。
  “香云纱”渐渐做出点儿名气来了。这里所有的衣裳都只此一件,而且多半穿不得第二次,所以穿衣人的实力也就不言自明,这标签有时比“宝姿”、“耐克”更好用。
  结识苏香如,于“香云纱”的宣传更是便利之极。她隔三差五地便运其如椽之笔看似不经意地字里行间闲闲提及,诸如“某名媛穿着本市香云纱出品的仕女丝袍翩然与会”,或是“CD的毒药香水、520香烟、香云纱服饰,渐渐成为本市小资的三‘香’标志”之类。
  而我本人,更是常常成为她笔下的客座嘉宾。
  苏香如这位天使室友所给予我的,远比我期待的更多。

  “三香”的概念,其实由香奈尔最先提出。
  香奈尔是我的另一位室友,由香如介绍加入,在她正式住进来的第一天,就自作主张在大门上贴起了“三香居”的名号。
  她说:“苏香如、香奈尔、香云纱,这真是名副其实的香巢。难得我们三个这么有缘,说不定上辈子就是姐妹,凭着一个‘香’字做记号,在今生相认。”
  香如笑:“我才不要和假洋鬼子有缘。你的香,太过牵强。”
  香奈尔其实是英文名,她的真名叫做夏念儿,因与世界名牌“CHANNL”发音接近,故取了这个名字。今年二十三岁,生得明眸皓齿、玉骨冰肌,举手投足间有种描述不出的柔媚,带着鲜明的职业标志——芭蕾舞演员。
  不是跳领舞的,只是龙套——《天鹅湖》里,她是六只小天鹅的六分之一;《吉赛尔》里,她是先死之鬼;《葛贝莉亚》里,她帮助斯万妮尔达翻窗户……总之,永远是女主角旁边的小星星。但这不重要,即使她在舞台上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配角,在生活中她仍然十分光彩夺目,有时候甚至比香如更加瞬息万变、计谋百出。
  当她听说我的职业特长后,眼珠一转便是一个点子:“我最喜欢听香如讲古代名妓的故事。不如这样,她来确定好一个形象,你设计不同的服装,由我来当模特儿,然后再让你画下来,香如配文字,我们合作一本书,书名就叫《流芳百世》。”
  这想法让我们立刻兴奋起来,灵思泉涌,并且当即列了一个很长的计划,立志要选一百位古代美女,由香如写出故事文稿,确定思路,我先依常规画一幅工笔仕女图,然后再设计一套香云纱风格的现代服装让念儿穿上,找本市最著名的化妆师替念儿设计形象并摄影……我们合作一套画册、散文集、写真集,同时也是服装图册。
  这样庞大的计划让我们三个人都充满了创作的激情,忍不住抱在一起又叫又跳、又唱又舞,并且在干掉两瓶红酒之后,许下友谊万岁永不背叛的誓言。
  那一刻我相信了香奈尔关于我们三个人前世今生的荒谬说法,并被这一场华丽缘分感动得流下泪来。
  香奈尔喝得很醉,可是脚步仍然很稳。她一直在跳舞,甚至旋转——凌波微步,彩袖飞扬。
  我对着她举杯,流着泪喊:“念儿,我爱你!”
  “红颜,我也爱你。”回答我的是香如,她拿起我的胳膊印下一个甜蜜的吻,然后喃喃自语,“吻她,抚摸她清凉的肌肤,有种吹弹得破的忧伤,觉得好景不长。”
  我大笑:“香如,你的口气,像GAY。”
  不料香如认真起来,带着醉人特有的执著很严肃地说:“我做过相关调查,女生中百分之八十五点五都有可爱的同性恋倾向,并且她们懂得异性恋爱往往是从同性的友情开始,不懂得爱惜同性的女人,同样也不可能真正懂得欣赏异性。”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并且身体力行,所以我也回吻了香如的面颊,嗅到一缕清凉的香水味,那是“三宅一生”一九九五年出品的“一生之水”。
  一生之水,一生的爱。

  住下来后,渐渐发现我们三个有很多的共同点:都抽烟,都爱做梦,都喜欢香艳的玩意儿,都执著于某种衣裳,并且是很偏执的衣裳情结。
  我不消说,是钟爱丝绸的;香如一年四季都坚持穿白衣;念儿则相对泛滥,她的执著是国际名牌,只要是名牌都是爱的。
  我一直都很想在香如的白衣服上作画。
  但是她不肯。
  她说:“你的画在丝绸上是锦上添花,在我的白衣服上,则叫涂鸦。”
  念儿更不会肯,她所有的衣裳都价值不菲,每月选择合宜的干洗店便是她最大的烦恼,当然更不许我“涂鸦”。
  香如的工作时间不固定,时时需要加班。念儿更是行踪飘忽,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晚上三个人都在家时,就会有说不完的话题。
  三个人里我是最木讷的,香如和念儿的口才都好得出奇,尤其香如,简直字字珠玑,语不惊人死不休。她腹中的典故原本就多,读的书也杂,身为记者,所闻所见也比我们多,更添谈资。最令我五体投地的是她能把最浅显的道理用最高深的论述表达出来,亦可以将最复杂的心绪用最简省的语言描叙清楚。
  有一次她要跟我们聊《资本论》,我和念儿都一致反对,对这样艰深的科学毫无兴趣。香如笑:“谁说艰深?其实任何科学以及宗教,都是一种信仰,犹如爱情。”她接着朗朗地背诵起来,“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
  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表情,香如大笑起来,“怎么样?这段话像不像爱情表白,或是入教宣言?这句话只要改动一个词,就是最好的恋爱教科书。‘在爱情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是不是很绝?这就叫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和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我们在聊天时特别热衷于交换彼此的爱情心得:香如有个远在千里之外的未婚夫,既是她的同乡,也是她的同学,现代的青梅竹马,她的爱情故事,是我和念儿最艳羡的蝴蝶标本;念儿有数不清的男友,却没有爱情;而我,我只有玉米——玉米,却如念儿所说,并不属于我。
  那是在我们相识的第二天,念儿自告奋勇要给我看手相,托着我的手装模作样地研究了半天,故意轻佻地一捏,笑说:“好香,好软。”
  我笑着打她,她拱手求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好吧好吧,我告诉你,你会和一段不属于你的孽缘纠缠一生。”
  这句谶语式的话吓到了我,此后再见玉米,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心事益发阴沉。
  因为这样,我无法在自己的室友面前做到香如那般毫无保留。她的人生格言是“书有未曾经我读,话无不可对人言”,而我,却只能“逢人但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至于念儿,她说出来的不一定是真话,什么都不说时,却可能孕育着一个极大的谎言,扑朔迷离、令人难辨真假。
  念儿的外婆在解放前是靠跳大神谋生的,颇有一些神道,她自己幼承庭训,家学渊源,装着一肚子聊斋。聊天时最喜欢熄了顶灯只亮着一盏半昏不明的过道灯,一双俏眼在黑暗中忽闪忽闪的,讲得绘声绘色。我常常觉得自己不是被她的故事内容吓到,而是被她的一脸鬼气吓到的。
  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她坚信有巫蛊鬼魂这回事,且好谈鬼狐禅。她说鬼魂和人共用一个空间,几乎无处不在,只是有些鬼精神力强一些,容易被人感觉到,而有一些要弱些;同样的,有些人感受力强一些,比较擅于接收来自幽冥世界的信息,有一些则不。有时聊着天,她会忽然指着我们身后说:“看那里,有个女人在笑。”我每每被她的这些促狭吓到,就板起脸警告她不许再玩。香如也怕,可是又喜欢听。
  每当谈得兴浓时,念儿就会跳舞。
  她的舞姿,总带着一股妖气。
  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那所谓的办法,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令我们的友谊遇到了第一次的考验——

  那晚我跟踪玉米去本市最热闹的布尔卡夜总会,隔着人群看他用胳膊环护着他的妻艰难地挤进,风度却毫不受损。即使那样混乱的场所,他的态度依然从容自若,令我心醉。
  我闪躲着。其实就算我大声呼喊大力挥臂他也未必看得见我,然而偷窥的羞耻让我不由自主地闪躲。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玉米穿休闲装,帅得令人屏息。然而他的妻子却相反——这样狂野的派对里,仍然套装出席——只有没自信的女人才永远穿套装,以保不出错,不是吗?
  灯红酒绿间,我狠狠地辨认着玉妻的模样,那眉,那眼,那唇边满足的笑,一一铭记。她没有穿香云纱的衣裳。我的作品,禁不起这样的拥挤与揉搓。
  然而我也实在想像不出她会在什么情况下穿我的衣裳。她的样子不差——五官亭匀、身材略丰,是刚刚发福但还没有胖起来的一种肉感,整个人毫无出彩之处,怎么看,也就是一个妻子的模样。
  这一年里玉米从我的店里买过不少丝绸,害我无数次幻想他的妻子穿上我绘画的衣裳的情形。
  然而现在看来,买香云纱不会出自她的主意,只是玉米的口味。
  我还清楚地记得一年前初见玉米的情形。
  那是一个午后,蝉也嘶得倦了,有一声没一声地小和尚念经般无精打采,空调开得很足,没有客人,惟一的店员也告了假。我独自倚在柜台后看拜伦的《唐璜》,已经读第三遍,然而读到精彩处仍然令我叹息。
  就在这时,我命里的“唐璜”推门走进来。
  当我发现他身上的西装是阿曼尼时,便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极少有人可以将阿曼尼穿得如他这般妥帖,宛如量体裁衣。
  他走在那绚丽多姿的丝绸间,走在古代的仕女和现代的衣袂裙裾中,错愕而迷醉。
  我感动于他目光中的欣赏,或者说,感动于他欣赏的目光中的我自己的作品——最可贵的夸奖从来不是动听的溢美之辞,而是一道惊艳的眼神。
  “送女朋友?”我走过去招呼他。买女装当然不会是给自己。
  “送我太太。”他微笑,“明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我想送一件特别的礼物给她,而你店里的衣裳,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衣裳。”
  我顿时中招。殷勤地询问了她妻子的身高体形,代他选妥了衣裳,并且自动打了八折,附赠永久贵宾卡。
  他在登记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郁敏。
  玉米?我轻轻念,笑出声来。
  他也笑,温和地说:“如果不是担心法律效应,我会在以后签名都改用玉米这两个字。”
  为了回报那个八折——这是他的理由——他请我去隔壁街口吃日本料理。
  我没有拒绝。
  我不能拒绝,因为我和他同样舍不得就这么分手——他不可能天天来女装店给太太买手绘的丝绸衣裳。
  席间,他向我敬酒,由衷地说:“我一直都相信丝绸是有生命的衣裳,而你的画笔,赋予它们第二次生命。”
  这一次我没有感动,却莫名地忧伤。
  当晚餐结束的时候,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见钟情。
  我对一个已婚男人一见钟情。
  其后种种,苦不堪言,而我甘之如饴。畸形的爱必定要走歧途,偷窥几乎势在必行。并不是什么知己知彼,我没有把这看成一场战争,因为如果是,我也早已不战而败——我何尝有过参战的资格?
  认识他的妻,从而认识他更多。我只是想了解他更多。
  几天前我假装无意地问过一句:“今年你们的结婚纪念日打算如何庆祝?”
  “去夜总会吧,或许。”他说。隔了一会儿,又笑着补上一句:“她喜欢热闹,说是布尔卡新增了艳舞表演,她好奇。”
  这么着,我便在这个时间里出现在了这个场合。
  我也好奇,不是对什么脱衣舞娘,而是对玉米的妻。
  然而这个晚上令我最震动的却偏偏是那个脱衣舞娘,那竟是我亲爱的同居室友:夏念儿。


  2.艳舞者与地下情人

  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们兽衣荆裙,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庆祝狩猎的成功。他们相信,这是对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热至诚的本能体现。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义总是围绕着赞美和祈祷:大旱不雨时,用跳舞来求雨;谷米满仓时,用跳舞来庆收;喜结良缘时,用跳舞表达爱与快乐;痛失爱侣时,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灵,或者,招魂。
  舞者坚信,舞蹈首先是一种巫术,具有某种非凡的力量。
  念儿是一个舞者,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她已经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夏念儿画像·苏香如戏笔于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儿曾经说过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总会客串脱衣舞娘。
  她终于独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吗?她扭着蛇一样细软的腰肢,蜕皮般一层层脱去身上的衣裳,同时做出种种诱惑的手势,激发观众最原始的欲望。
  宾客嘘声盈沸、笑意暧昧,他们欣赏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听到邻座的人议论:只要肯花钱,可以在表演结束后买她出场,价高者得。
  忽然我失聪了,就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买出场,价高者得,艳舞者。这一切,怎能和我亲爱的室友、骄傲美丽的夏念儿相提并论?这样的人,又怎么可以与我同室而居?
  我后悔在今晚走进这个地方,后悔在无意中知道这一切。
  而让我最后悔的是,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和念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质问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脱衣舞的,为什么还要介绍给我?”
  香如不以为然道:“脱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龙套演员的工资哪里负担得起这么高的房租?哪里买得起香奈尔的服装?我以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记得吗?念儿说过,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个概念。不仅中国是这样,许多西方国家也都是这样。但念儿没说的是,巫同时也是娼,早从殷商时候起,巫娼就已经是一体了。《说文》中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对神的以身献祭,除了舞蹈之外,还有交合。’”
  香如一直对风尘女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无论是古时的秦淮八艳还是今天的脱衣舞娘,都报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带着这种悲天悯人的口吻感叹:“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带到家里来,你管她是在哪里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这句话刺痛了我,立刻喑哑下来。
  倘若再坚持下去,不是有原则,而是天真。况且我也的确舍不得和念儿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说:只要不把客人带回家,我管她在哪个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这样吗?
  我明知道香如这样说话并不是针对我。她的措辞向来犀利,力求惊世骇俗,语出惊人,而且她也不知道玉米已婚。然而我仍然被深深地刺伤了。
  做万千双猥亵目光中的艳舞者,和做一个有妇之夫的地下情人,是否同样低贱?
  一连数天,我纠缠在这个问题里无限困扰。
  是怎样一步步走进这个茧里的?
  遇到心仪的男人,为他的一举一动所吸引,想和他做个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为只是一段友谊,得过且过地继续着交往……
  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给我买了一只甜筒冰激凌。
  我吃得相当狼狈,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脸,怕蹭到丝衣上,站在路边不敢动,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
  他擦得那样专注,以至于直到他吻下来的时候,我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吻得同样专注,好像等着做这件事已经等了很久。我像那只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样融化在他怀中,渐渐黏成一团。
  晚上回到住处,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激荡,一遍一遍抚摸着自己的嘴唇——那刚才被他吻过的嘴唇,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是真实的。
到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等待这一天也已经很久。
  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已经在渴望与他接吻。赠送贵宾卡、喝茶、聊天、约会,都只是为了这一天、这一刻。
  不是他要缚住我,是我作茧自缚。

  我害怕再同香如讨论爱情的话题。她是这样地睿智、洁净、一尘不染,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地,她不反对念儿为了生计跳艳舞,并不见得赞成我与有妇之夫发展地下情。
  连我自己也未必赞同自己。
  如果是为了爱情,或者还可以有几分理直气壮,偏偏玉米又从不肯对我说爱。
  玉米常常赞美我的天分,他说过我使他着迷、惊艳,说过想念我、喜欢我,但是,他从不说爱我。
  爱是他的禁区,却是我的枷锁。
  是我先爱上他,于是在交往之初已经输了先机,简直一败涂地。
  想及这一点,我觉得自己连香奈尔也不如。
  夜间沐浴,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只觉这具躯体千疮百孔,一钱不值——香奈尔尚且可以卖它来换钱,我呢?如果付出自己并不能换来爱情,这付出岂非自取其辱?
  女人在付出身体的时候总是喜欢连灵魂也一并奉上,我不能将两者分开。然而我的灵魂,他却是不要的。
  他不爱我。他不爱我。他不爱我。
  倘若是为了爱,我至少还可以给自己一个义无反顾的理由,然而他不爱我,我就变得一钱不值。
  一钱不值。
  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汩汩流下,但愿我可以将自己清洗,重新来过,寻找一段美丽的爱情。

  再见玉米时,便有莫名的委屈和伤痛。我抚摸着自己的手臂,向往他的怀抱,却又惧怕他的碰触。他觉察了,温和地问我怎么了。
  其实今天的种种造作都是为着这一问,然而他真的问了,我却不晓得该如何回答。
  “你会不会和一个舞女做朋友?在夜总会里跳脱衣舞的那种?”
  “脱衣舞?”他微微一愣,审视地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问出这样一个话题,然而一旦问出来,也就释然了。我渴望与他分享我的困惑,即使他从不肯与我交换心事,我依然愿意对他坦白。
  “我的室友,叫念儿的,我跟你提过,那个芭蕾舞演员,她的兼职是夜总会舞女。”
  “你就是为了这个郁郁寡欢?”玉米失笑,“这是别人的选择,除非她开口向你求助,否则你大可以不理会别人的工作性质。”
  “你认为这是一种工作?”
  “付出努力,然后取得报酬,不是工作是什么?”玉米笑,“你自己是小白兔,就希望世界是一大块胡萝卜田,不可能的。这世上还有狐狸呀,狼呀,刺猬呀等等等等,所以才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要太苛求了,水至清则无鱼,交朋友,是因为她对你好,不是因为她完美。”
  如此烦恼,也并非因为夏念儿不好,而只是因为我想对她好,却怕她配不上我对她的好。是这样吗?
  “看那里。”玉米指着窗外问我,“看到她们,你还会挑剔你的室友在不应该的场合暴露吗?”
  我不解,望向窗外,不禁失笑。那是一个露天的灯光喷泉广场,许多红男绿女在光怪陆离和水花飞溅中学小儿嬉戏。还只是初夏,然而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回归自然了——男人裸着上身,而女人的薄衫湿了水,纤毫毕露——她们的确暴露得比香奈尔更不值得,至少念儿还是在台上舞蹈,而她们,最多只能算群魔乱舞。
  玉米的三言两语解了我的心结,他总能够这样一语中的,令我忍俊不禁。
  当下我豁然开朗,看着他无限崇拜地傻笑。
  对一个人好有两种情况:或者要求她和自己想像的一样好;或者把他想像得世上第一好。
  这两条我都做足,却针对自己不同的男女朋友——挑剔念儿不如想像中完美,却把玉米看成十全十美,把他的每句话当成警世格言来反省再三——我真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有异性没人性”,没出息到家了。

  回家的时候,我特意多绕一段路,去买了香奈尔最喜欢的夏威夷水果比萨打包。
  她非常高兴,表示要用一个香吻和一段香艳传奇来回报我。
  显然她从来没有觉察到我前几天的冷淡,和今天不寻常的殷勤。但是香如注意到了,她冲我眨眨眼睛,给了一个鼓励的眼神,并且积极地参与进我们的谈话中来,问:“什么传奇?我也分一杯羹。”
  “不止一杯。”念儿笑,“你还可以分去我三分之一的比萨。”她转向我,“准备好要听故事了吗?题目叫做香云纱。红颜,你知道有关香云纱的传说么?”
  “香云纱是非常罕有难得的一种丝。它俗称拷纱,又叫茛绸,穿在身上柔若无物,冬暖夏凉,穿洗越久,手感、色泽越好,是非常古老传统的一种天然丝料。其独特的染色诀窍在于它是用野葛也就是茛茎里提取的汁液浸泡并经过淤泥涂封,放置一段时间后,再经过太阳曝晒等工艺制成。”我知无不言,“它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成纱的每一道工艺都完全由手工制作——养蚕、缫丝、织纱、染葛、泥封、曝晒,一匹纱的成就需要整整两年时间……当然,现在已经没有这么讲究了,所以香云纱在今天,几乎已经是一种传说里的纱了。就好像忠贞不渝的爱情,在今天的红尘男女中,也几乎是一种传说,而不复天然。”
  我忽然觉得一阵莫名的心灰意冷,草草结束演说:“总之香云纱只是一个代名词,象征最珍贵的纱丝。”
  念儿笑:“怎么上起浣纱课了?我说的不是这个传说,是关于爱情蛊的传说。”
  “爱情蛊?”香如大感兴趣,“说呀说呀,我最喜欢听故事,是什么爱情蛊的传说?”
  “等一等,听故事要有气氛。”念儿蹦蹦跳跳地去熄灯,开音响,做足功课。
  我微笑,知道又将看到念儿充满妖气的舞蹈。
  前奏是一段故事讲解——
  “就像红颜说的,香云纱的每一道工艺都是纯手工的,从养蚕开始,到成纱、染色、封藏,要历经两年的时间。据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懂得种蛊,把自己的爱情蛊与蚕宝宝一起养大,织进丝料中,做成香云纱的内衣,并让心爱的人贴身穿上,那个人就会一生一世地爱上自己,至死不渝。”
  “连我都没有听说过。”我大为赞叹,“你打哪里听来的?”
  “如果种蛊的人变心了又怎么样呢?”香如也好奇不已。
  念儿得意地笑:“精彩吧?据说,除非种蛊的人自愿解蛊,否则,那个穿上种了爱情蛊的香云纱内衣的人,终其一生都会死心塌地地爱着种蛊的人,并且只有在他(她)的陪伴下才可以正常生活。两人一旦失散,中蛊者会终其一生寻找他(她)的蛊主,如果找不到,他(她)必将思念成狂,干渴至死。”
  “这么厉害?”香如咋舌,“这和吸毒有何分别?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有血腥的味道。”
  “我倒希望有这样一件衣裳。”我神往,“我的店名叫做香云纱,我多希望可以有这样一件衣裳,给我心爱的人穿上,让他像我爱他一样地爱我。”
  香如不同意,说:“可是美好的爱情应该是两情相悦,心甘情愿的,如果要靠下蛊施法来保证爱情,那到底是爱还是失心疯?”
  我不以为然道:“原因不重要,结果才真实。只要能和心爱的人一生相守、白头偕老,不是爱情也是爱情了。管它是不是失心疯?爱情中的人又有哪个不是傻子?”
  “我支持红颜。”念儿心无城府地笑,“不过,我相信,不论红颜爱上什么样的男人,不必爱情蛊,也不需要什么香云纱的衣裳,只要一道眼神一个手势,我保准那个男人尾巴飞得溜直地窜过来拜在裙下,惟命是从。”
  “我要真有那种魅力就好了。”我叹气,“事实还没有你想像中的一半完美。”
  念儿耸肩,学外国人那样摊一摊手,又曲腿做一个弹跳的姿势,轻松地说:“那也没什么好叹气的。如果那男人不知好歹,搁着你这样完美的女朋友不要,那他要么是个瞎子,要么与你无缘,也不值得爱了。”
  “有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念儿拍一拍手,伸展双臂,开始结案陈词,“世上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两情相悦;一种是你爱我而我不爱你,又或是我爱你而你不爱我。那有什么好说,放弃算了,下一个准定比这个更好,不见得这么差的运气,转来转去都遇到一样的男人。”
  “如果你真的爱了,你便不会这样潇洒。”我承认自己这样说话,多少有点儿悻悻的味道。
  但是念儿的可爱之处在于择善,她从不考虑别人的话里是否有恶意,不胡思乱想,不玩文字游戏。她永远就事论事,只就表面意思发表见解:“当我真的爱了,我便去爱,不去想谁爱谁更多,也不去想永远是多远,我会享受这一刻、这个人,享受爱情本身。我才不会庸人自扰。”
  善解人意的香如适时旋大音钮,音乐响起,念儿开始跳舞,拍手、扬袖、踢腿、旋转,像一只快乐的蛾子飞出她的茧。
  我又忍不住叹气,何时我也能破开自己的茧,羽化成蛾呢?
  我没有香如的经典爱情,亦不如念儿的潇洒开放。如果我的爱情一直不见天日,也许我就会成了一只不能化蝶的蛹,困囿在黑暗中,永远等不到春天。

  第二天守在店里,看着那些柔软艳丽的丝绸,用粉笔在绸料上打着稿子,我忍不住又想起念儿关于爱情蛊的议论来。
  ——如果我也可以拥有一件爱情蛊的衣裳,把它送给玉米,他可会像我爱他一样地爱我?
  是从什么时候爱上的呢?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正式约会,或者更早?
  我曾经给自己的爱情故事一个非常浪漫的定义:一见钟情。
  可那真的是一见钟情么?或者只是一只蝴蝶飞经花丛时偶然的停留?
  纵使花儿愿意穷其一生尽态极妍地让那蝴蝶为它停驻,但是蝴蝶来来去去,又岂是花儿可以挽留?
  花儿没有翅膀,它不能追随蝴蝶东飞西舞,它只有等待。
  未婚女子爱上有妇之夫,就像花儿爱上蝴蝶,从开始就已经输了,输了矜持,输了纯真,输了尊严,输了原则和立场。
  是我自己送上门的,是我招蜂引蝶,不肯孤芳自赏,才招致今天的被动与屈辱,就算粉身碎骨,也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
  衣、袖、裙带、发钗、眉、眼……画中的女子渐渐成形,只待点睛,那是一代倾城逐浪花的西施。
  西施功成名就,用自己的身体写就千古传奇。她为什么要投江?不是所有的牺牲都会值得,不是每个红颜都可以不朽,她还有什么不足?为什么一定要用死亡来结束?如果说她投江以雪耻,她要清洗什么?是勾践对她的利用,夫差对她的凌辱,还是范蠡对她的辜负?
  但是也或者,她投江,是因为她一直怀念自己溪边浣纱的日子,那未成名前的平淡自然,无忧无虑。那时候,鱼为之沉,雁为之落,她凝香冻雪的皓腕伸进水里,轻轻浣洗一匹新织成的纱丝。云在天上游,也在水里游,她唱歌,有声无字的歌,与林间的小鸟一同喜悦,像风一样地快乐。但是后来,范蠡来了,他告诉她世上有一种感情叫爱情,有一种爱情叫牺牲,他把她献给了勾践,勾践又把她献给夫差,于是她牺牲,为了勾践,为了范蠡,为了越国的江山。她做到了,于是胜者为王,败者为鬼,夫差自缢,而她投了江。没有一个王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江山是靠一个女人的身体换来的,没有一个爱人愿意承认自己曾经假爱情的名义要女人为他牺牲,所以西施只能投江。
  她是水做的骨肉,又重新回到了水里去,继续她浣纱的梦。
  她浣的,可是香云纱?
  她的香云纱,送给了谁?
  西施成功地媚惑了夫差,这个凌波出世的浣纱女,大概是会种蛊的吧?否则,夫差何以会为了她而神魂颠倒,倾国倾城?
  悲哀的是,西施一生中只织成了一匹香云纱,却偏偏为了爱情,不能将这纱衣献给爱人,却违心地对敌人种下爱情蛊。她赢得成功,却输了爱情。
  泪水滴下来,落在西施的眼里。西施泪光闪烁,宛若还魂。
  店门在这一刻被推开,蓦然回首,我不禁呆住,仿佛中蛊。那进门来的女子,眉目端庄而含糊,姿态雍容而懒散——前几天在布尔卡刚刚见过的,不是玉米的妻又是哪个?


  3.当外室遇上原配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不止是吴三桂,还有吕布与董卓。
  红颜的概念,总是和“祸水”或者“薄命”相联的。前者如玉环、貂婵,后者如西施、昭君。
  人们喜欢用花容月貌来形容美女,杨妃与貂婵,则更胜一筹,要“羞花”、“闭月”——这样的美,难怪祸水,不枉薄命。
  说杨贵妃是祸水应该不冤。她媚惑玄宗、荒废朝政,致使安史乱起、民不聊生,自己也落了个缢死马嵬坡的悲剧收场,既是祸水,也实薄命——祸国殃民的祸,薄幸绝情的薄。
  貂婵的惹祸与薄情则出于主动。她周旋在王允、吕布、董卓、曹操之间,翻云覆雨、借刀杀人,将三十六计逐条演绎,大概可以算是中国间谍事业的最早创始人,而且是多重间谍,一出三国版的“无间道”。
  所以同样是红颜,玉环的羞花自有一种人间的味道,貂婵的闭月,却显得冷艳肃杀。
  西施也是间谍身份,却因为只有夫差一个目标,便远不如貂婵精彩。
  到了昭君,虽然和亲有功,但只是一种顺水推舟的选择、随波逐流的命运,列入四美其实颇为勉强。她真正的成就,在于绘画与音乐——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为她的美名起了很好的宣传作用,而毛延寿的冤杀也是炒作的好噱头,因为爆了内幕。
  再有一个优势,就是她在四个人中,是惟一的原配夫人。
  ——《流芳百世》第一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画像

  当外室参见原配,是该分庭抗礼,还是奉茶叙座?
  看着玉米的妻,一瞬间不知多少念头从脑中闪过,如电光石火——她可是打上门来?她要求我以后永远不再见玉米么?如果她提出来,我可有资格拒绝?
  然而她却只是问:“这是您店里的衣裳吗?”
  她提起一只巨大的纸袋,里面是三套我亲手绘制的真丝衣裙,如假包换的“香云纱”出品。
  “衣服有问题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局促地笑着,嗫嚅道:“没……没有没有,不是不是,你检查一下,这些衣服,我一次都没穿过的,都是全新的。”
  我不必检查。我说过,真丝衣裳一下水就会走样,那袋中的衣裙显而易见是连包装都没有拆过的,但是,为什么?它们经我的手交给玉米,由玉米送给他的夫人,如今她再将这些衣裙送回,说她没有穿过,她是要羞辱我的作品,从而来羞辱我吗?
  我看着她。该来的总会来,事到临头,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也只得引颈就戮。
  “这些衣裳都是新的,标牌都没有取下过,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退货?”
  “啊?”这问题太出乎我的意料,脑子竟不能打弯。
  她急急解释:“我是知道规矩的,打折收回也行。”
  “但是,小姐,”轮到我结巴,“为什么?”
  “我姓金,叫我小金就行。”她更加羞涩,“你看,这些衣裳都几千块一件,可是我根本没有机会穿,所以……你打个九折收回来,哪怕八折也行,然后再卖给别人,不算亏吧?我在报上看过你们这家店的报道,生意挺好吧?你看你这样一件衣裳,要卖到几千块,真是暴利是不是?”
  “是的是的。”我笑容可掬。不,是“掬”也“掬”不住,已经忍笑忍到肚子痛,恨不得躲回里间去暴笑一顿。天啊,玉米的夫人不仅是没气质、没品位,竟然连礼貌和修养也谈不上,简直丢足面子,叫我笑掉下巴。就这么一位夫人,他还如珠如宝,视若拱璧,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家里给她买香云纱的衣裳。他轻视那些不顾体面在露天喷泉下戏水的女子,却可以忍受这样一个言语莽撞不知深浅的太太,这才叫各花入各眼呢。
  这样一转念,我便笑不出来了。再聪明灵透又怎么样呢?若是没有一个男人把我捧在手心里,就仍是可怜的。是的,眼前这个平庸的女人神采品位样样不如我,可是她是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原配,凭这一点她就可以把我踩在脚底下任意践踏。两分钟以前我不是还在担心她是打上门来要我难堪的吗,我又有什么资格嘲笑她?
  她仍在艰难地解释:“我也不是说这衣服不好,真丝的,挺漂亮的,还是手工画,不过一件衣服几千块,也太贵了……其实也不是为了钱,我衣柜里有太多衣裳,根本穿不过来,白放着太可惜了,所以……”
  “我明白了。”我不忍心再看她为难,或者说,我不忍心再看到玉米的夫人在我面前失礼,“您看这样可以吗?这些是已经售出的作品,收回来不大合适,但是我可以给您打五折。”
  “五折?”她有些不明白,“五折收回?是不是有点儿……”
  “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我可以退回原价的一半,当作你是用半价在我这里买的。这样你可以拿回一半钱,同时仍然可以拥有这些衣裳,但是如果您仍然觉得不想要,那么我可以全价收回……”
  “不必了,已经很麻烦了,那就这样好了。”她明显地沾沾自喜,而且很知己地问,“其实就算打了五折,你也还是赚的吧?不算吃亏是不是?”
  她已经一再地犯忌,我却再也没有了嘲笑她的心情,只得苦笑着唯诺:“不亏,只要你喜欢就好。”
  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卖给玉米的时候,就打过折扣的。这几件衣裳,几乎等于送给她。
  同玉米的这段情感,原来送出的还不仅是身体与灵魂。

  香如的童话男友柏如桐来了。
  我听过他的名字上万次,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远不如想像中英俊完美——印象里骑竹马弄青梅的“郎”应该是憨真而帅气的,有阳光般的笑脸和闪亮的大眼睛。
  然而柏如桐并非如此。他也算顺眼,长得细巧白净,典型的南方孩子。只是,他太像个孩子了,对香如有着出乎意料的依恋,表达的方式却是没完没了的提出要求和建议,并且坚持用嘟嘟囔囔的方式来表达意见,即使在我们为了欢迎他到来而盛装出席的西餐桌上也不例外。
  香奈尔在我耳边悄悄说:“难道香如没有告诉过他,当众咬耳朵是不礼貌的行为么?”
  我笑:“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我是女人。”念儿理直气壮,“而且香如是记者,向来对社交礼仪高度在意。”
  后来我们知道,当时他们是在争执睡觉大事,的确不便旁听。
  饭后,香如送柏如桐去招待所,我和念儿等在客厅里决定和她好好谈一谈,表明立场。诚如念儿形容,香如一向对社交礼仪“高度在意”,但这次不止“在意”,简直“刻意”,未免矫枉过正。
  “你不必那样做的。”我开诚布公,“这反而会使我们不安。”
  “哪样做?”香如糊涂。
  “你不必为了顾忌我们的感受,把男朋友送到招待所去。”念儿说得更明白些,“他可以住在这儿。”
  “是吗?那可真要谢谢二位。”香如笑,“那么,你们谁把房间让出来呢?”
  “什么?”我看看念儿,她瞠目,我结舌。
  香如收起笑容,说:“不开玩笑,我想你们误会了——我和如桐,没有同居。”
  “你们谈恋爱快十年了,居然没有……”念儿做一个昏厥的表情,“你不会告诉我说,你还是个处女吧?”
  “我的确是。”香如苦笑,“也许你们不信……”
  “我信。”我举起手。
  我信,香如说什么我都信,因她没有必要撒谎,即使这个消息真的令我很震惊。
  念儿低头想了一想,也不得不点头说:“我也相信。但是——WHY?他阳萎?你性冷淡?你们……”
  “STOP!STOP!STOP!”香如举手投降,“他没毛病,我也很正常。我们只是保守一些,不算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吧?为什么你一定要认为发生关系才是正常的?我们相爱,可是还没结婚,维持婚前纯情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退到十年前也许。”念儿耸肩,嗤之以鼻,“恋爱却不肯享受性爱,不是有毛病,就是假道学,反正不是生理上就是心理上,你们两个总有一个有病就对了。”
  “拜托不要这么武断,OK?”我和稀泥,然而自己也好奇,忍不住学着念儿的口吻问香如,“你们反正已经决定了要白头偕老,是不是?你早晚是他的人,那么——WHY?”
  香如先是笑,接着笑容一点点儿收敛,表情严肃地说:“我们的家乡是个小县城,虽然将来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可是现在暂时还做不到。我大概不会回去了,他一时还出不来,总之离真正在一起还有一段时间要等。如桐一直担心我会变,所以我跟他约定:如果我现在就跟他在一起了,那么在我们分开的日子里,我就无法让他相信我一直守身如玉,但是如果我们可以等待,直到真正能够长相厮守的时候才交付彼此,那么我就可以用自己的身体向他证明,我对他,始终如一。”香如的眼神渐渐迷离,蒙上一层泪光,“我真的很爱如桐,我爱他胜过我自己的生命,我愿意用生命来维护这段爱情的完美。我不愿意让他有一丝一毫的怀疑,不能让我们的婚姻冒任何的险,蒙上任何阴影。为了他,我要保留这个身子直到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天。我相信,今天我们坚持得越辛苦,将来团聚的时候,我们的快乐就会越完美。”
我和念儿都沉默了。
  “守身如玉”、“始终如一”,无须讳言,这些词在今天这个时代听来,的确有些太古老了,古老得比香云纱的故事更像是一个传奇。
  “那么,柏如桐肯吗?”
  “这就是我们今天争论的主题。”香如无奈地叹气,“他说千里迢迢地来看我,却仍然聚少离多,真是等得不耐烦了。刚才在招待所里,他很冲动……”
  香如的脸红了,我和念儿挤着眼窃笑,却又不禁艳羡——多么完美的爱情,多么坚贞的操守。如果我的生命可以重来,也许我也愿意,这样清澈地爱一次。
  我看看念儿,她的眼中明显掠过迷茫和苍凉,在她烟视媚行的手势底下,也一样有着对于纯洁爱情的向往吧?

  谁没有过纯洁的初恋呢?
  大学时,我也曾经做过某人小鸽子般的乖巧女友,也曾有过天长地久白头偕老的约定,说的时候,是真的相信彼此会一生一世在一起的。手牵手地去校外小食街闲逛,偶尔四目交投便会心一笑。他随手买枝玫瑰插在我背包袋上已经让我心神荡漾,又激动又害怕地在附近民房区租了单元房过起小日子来,仿佛度蜜月。有时招待同学来“家”里坐坐,哪怕只是做一盘蛋炒饭,端出来时也像献宝,依偎在他身边,一如娇羞顺从的小妻子……
  然而毕业的钟声响了,仿佛黄粱梦醒,棒打鸳鸯,一对对许尽海誓山盟的生死恋人此时都“恋爱只是同窗鸟,分配来时各自飞”了。我以为自己不会,我以为我们不同,我以为我们是会有将来的,并且一心一意地为这将来谋划——他说在另外一个城市有更好的发展机会,要自己先过去,稳定下来后再安排我。我信,我等,我给他写一封一封的情书,打一个一个的长途,把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礼物,甚至开始着手设计自己的婚纱礼服。
  然而我痴痴地等了半年,他终于安顿下来,却给我寄来了一张他与那单位领导千金的结婚照……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早在我们还没有分开的时候,在毕业前夕他为找接收单位四处投机的时候,已经与那位领导千金有了暧昧。我气不过,打了长途问他,为什么要骗我?我不恨他变心,毕竟世事无常,谁也不能绝对控制自己的心猿意马,但我不原谅他为什么要脚踏两只船,明明已经移情别恋却还与我软语温存。他回答说,是因为不想伤害我,以为这样一种方式可以让我更容易接受。
  他的话没说完我就吐了。不为醉酒,非干悲秋,那是一种从心理到生理的呕吐,搜心刮肝,连绿色的胆汁也吐了出来,仿佛要吐尽四年的记忆,吐尽自己无价值的爱与付出……
  我翻了个身,不愿再想。
  都是香如的故事令我震撼,不由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重新翻出,而我是早已决定要把它们彻底埋葬了的。现在却不禁会设想:假如当初只是一场爱恋,没有同居,没有身体的给予,我的不洁感,会不会轻一些?至少,不会留下这个呕吐的后遗症。
  是香如的清纯和忠贞令我相形见绌,令我照见了自己的愚蠢与轻率——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要与别的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情?大学时还可以归罪于那男生的始乱终弃,这一次呢?玉米可是在认识我之前已经做了别人的丈夫,别的孩子的父亲。我们根本没有恋爱的机会,不仅是我没有求取爱情的理由与立场,实在他也没有许诺爱情的资格与身份呀。

  玉米再来电话约见面的时候,我拒绝了。其实心里明明是盼望的,可是话到口边,却偏偏变成了“对不起我正在盘货”。他识趣地挂断,彬彬有礼地说改天。
  改天是哪天呢?我懊悔地恨不得咬自己的舌头,可是自尊又不允许自己拿起电话来打给他。
  对自己生气,跟自己作对,这是我可以为自己保留一点点尊严的最后做法。
  然而心是这样的难受哦,仿佛有一百只小猫在抓挠、撕咬,它们焦虑地叫着,说要出来——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思念、委屈、安全感、急于证明的爱,还有欲望。
  欲望,是的,我的身体和我的心同样地需要玉米——玉米式的吻、玉米式的拥抱、玉米式的触摸与亲热。我不仅是爱上了他,且已经习惯了他,视他为生命的一部分,适应他所有的冷淡与距离,以及他的不肯承担与处处留情。
  本以为时间可以让热情冷却,可是一个星期过去,我的思念却只有愈久弥炽。而这狠心的人,竟再也没有给我电话。他放弃我了么?在我下定放弃他的决心之前,他已经先采取放弃我的行动了么?
  怎么会是这样?原以为自己的放弃是伟大而悲壮的,会令他如失至宝,再三求情,而我将含着眼泪拒绝。现在看来,他比我更不在乎分手。也许早在上次见面时,他已经觉察出我的心事了,他那么敏感,怎么会不知道我所谓的“正在盘货”是一种婉转的拒绝。他当然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既然我已经决定拉开距离,他便决不会纠缠的。
  这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人,不是莽撞的毛头小伙子,不是与苏香如痴缠的小男友柏如桐,他是玉米——一个成功商人,一个有妇之夫,一个公司的领导者,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他视情场如商场,非常识进退,当然明白该在什么时候放手。
  我怎么可能奢望他会痴情地面对我的有意疏远而溯洄从之、不懈追求呢?
  这时候却又患得患失起来,舍不得就这样结束。然而,一段感情若是可以如此举重若轻,又价值何在?
  我恍然若失,闷闷不乐。
  而另一边,却是苏香如与她的初恋男友柏如桐心心相印的完美爱情在如火如荼又冰雪纯洁地激情上演。他们天天约会,几乎逛遍全城。香如只拿到三天假期,到了第四天,她正常上班,而如桐天天捧了玫瑰花在报社楼下等。如果香如开夜工,他就送茶点上去,乖乖坐在一旁苦读香如的旧稿,视八卦新闻如圣经。
  时间原来是一个势利的家伙,它竟然可以在同一个空间里分成全然对立的两种嘴脸——我陷在思念和犹疑里度日如年,而香如,却一再抱怨时光飞逝。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柏如桐离开的前夕,香如彻夜不归。
  我和念儿挤眉弄眼,大有松一口气之感。
  “圣女终于下凡了,咱们是不是该开香槟庆祝啊?”念儿笑得邪邪的,“你说,他们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是在宽衣解带呢,还是翻江倒海了?说不定,已经唱到二进宫了。”
  我失笑,这恶毒的丫头还真是刻薄。然而当她递过来一杯自调的鸡尾酒时,我却毫不推让地接过来一饮而尽,心里有种隐隐的窃喜——真是单纯为了香如有喜而开心吗?或是因为她终于和我们一样了?
  这世界上没有对哪有错,没有是哪有非,没有光明哪来黑暗,没有坚贞又何谈放纵。我自比香奈尔,以为已经够纯情、够正常,然而香如的恋爱,却叫我知道爱情有另外一种版本,灵与肉可以分开。
  我真是羡慕那样的相爱,可是为什么,寻寻觅觅了这么久,我却始终遇不到?
  那天晚上,我和香奈尔谈到很晚,喝得很醉。
  她说:“很小的时候,我在一部电影里看过一句话:人,是没得抉择的。我不懂,也不信,我想当然有得选,比如我选择跳舞,就是因为我喜欢舞蹈,这不就是一种抉择吗?可是后来才明白了,不是我选择了舞蹈,而是舞蹈选择了我。它选择了我,却偏偏又不给我跳主角的机会,我想领舞,我有得选吗?人,是没得抉择的。”
  她哭了,那晶莹的泪光,盖过了布尔卡旋转的顶灯。我在那泪光中彻底地原谅了她,只为,我也同样地无法选择。
  遇到玉米,爱上玉米,开始一段不名誉没前途的爱情,这不是我的选择,是宿命。不是我找上门去认识他的,不是我可以左右爱与不爱的,当我在想着可不可以不爱他的时候,我已经跌入爱的陷阱。
  遇上他爱上他,是缘也是孽,是爱也是劫。没得抉择。

  那夜,我与念儿醉倒在沙发上,和衣而眠。
  醒来时,她的CUCII套装和我的丝绸衬衫都皱成一团,狼狈得不成样子。
  是香如开门的声音惊醒了我们。她站在客厅中央惊讶地张大嘴巴:“我错过了什么?”
  念儿顾不得梳妆,一跃而起,拉住香如按在沙发上即时逼供:“该我们问你才对,把昨晚的好戏如实招来!”
  “你们说什么呀?”香如又可爱地脸红起来。
  脸红,这也是如今的都市女子失传了的绝色美态吧?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连我也不由得急切,附和着念儿怂恿:“说吧说吧,初夜的感觉如何?”
  香如越发脸红,嗫嚅着:“如果我说昨晚什么也没发生,你们会不会不信?”
  “什么、也、没、发生?”念儿大叫,把自己的耳朵扯向香如的方向,“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表达不清?”
  然而我已经明白了,和往常一样,我相信香如所说的。只要是她说的,我都信。我知道她就是这种人。我觉得释然,又觉得失落。
  香如,终究还是那个我所熟知的香如。然而,她为什么一定要做苏香如,而不可以平凡一点儿呢?
  与一个圣女同居,滋味并不好受。
  “昨晚,如桐正式向我求婚。我们已经决定了,明年的今天,不论情况怎么样,我们都会结婚。就算他在这儿仍然找不到工作,也宁可先辞了职,过来这边再说。以前他老是说这样就成了吃软饭了,不过现在他已经想通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一起,而城市更适合我的发展,他决定先迁就我。”香如满脸绯红,发出异样的光彩,她是真的在爱着,她是真的开心,“他是今天早晨的火车,他不愿意和我分离,我也舍不得他,所以昨天晚上,我们都舍不得睡,讲了一夜的话。他抱着我,我们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直到今天在火车站分手……”
  香如流泪了,为了分别,短暂的分别。
  但那不是悲伤的眼泪,她是快乐的。即使在流泪的时候,她仍然幸福地享受着她纯美的爱情。
  我回头与念儿对视,她的眼中,也一样有泪光闪烁,然而泪光深处,却是一片荒芜。
  我知道,她和我,是一样的孤独。


  4.和情敌做朋友

  红拂在一个雪天遇上虬髯客。
  当时她正对着窗子梳头,屋内是明亮的炉火,屋外是漫天的雪花。她解开长发,浓黑柔密地一泻委地,像一个甜酣的美梦,有种家常的香艳。她对着窗子打开那长发,用一柄牙梳轻轻地打理。
  独行侠虬髯客风尘仆仆地经过,隔着窗子看见,忽然动了儿女之念。他站在那雪地里,痴痴地、痴痴地望着,忘了冷,忘了礼节,忘了江湖风霜。
  李靖当时该是有些醋意的——什么孟浪男人,竟敢觊觎他的女人?他就是不生气,也得做出生气的样子,仿佛这是一个男人的责任。他举起剑,要出去同虬髯客理论。
  是红拂阻止了他,以一个温婉的微笑。
  她挽起她的长发,荆钗布裙不掩国色,躬身请进虬髯客,引荐他与李靖,口呼大哥,自称小妹,遂成就了一段风尘三侠的佳话。一个女人的伟大莫过于此——红拂的慧眼识英雄,还不止是可以选择自己中意的男子私奔,更在于可以选择自己敬佩的男子结拜。
  她可没有做出那些“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小家子模样儿,她是独一无二的红拂,从古至今,只此一人,绝无分店。
  ——《流芳百世》之风尘三侠

  周末,明明预报了有雨,可是雨意凝固在空气里一直下不来,坠得人心里沉沉的,岌岌可危。
  香如去了郊县采访,要到下星期才回来。
  我约了念儿收档后一起吃晚饭。她带着位同事一起来,说是给我介绍客人,但是得打八折。
  “夏念儿的同事,七折也行啊。”我笑着招呼那女客。她应该和念儿差不多年纪,但脸上带着股傲气,使她比真实年龄显得大些。不过品位是真不错,一眼选中了我店里一条绘着文君琴挑的真丝桃纹绉纱长披肩,又订了一套隔离胶防染绘真丝素绉缎礼服,说明要绘天鹅的。
  “真是自恋狂。”念儿悄悄撇嘴,附在我耳边小声说,“她是我们团里的台柱子,《天鹅湖》里跳奥吉尼娅的。”
  “白天鹅?”
  “不,黑天鹅。”念儿白我一眼,很为我的无知懊恼,“是冒充白天鹅奥杰塔和王子订婚的那个,也算主角。”
  “哦。”我羞赧,赶紧以阿谀之辞补救错误,“她脖颈没你长,并不像只天鹅。”
  “我也这么想。”念儿立刻原谅了我的无知,同时扭着腰肢过去帮助她的天敌挑选丝料,态度亲切大度,是那种胜利者在弱势面前特有的大度。
  我微笑,深以自己的外交辞令自豪。
  但是半小时后坐在西餐厅里我才知道,念儿的胜者意识并非因我一句简单的“她脖颈没你长”,而是另有玄机。
  “我和她老公约会过。”念儿说,同时仰起头笑,露出细白的牙齿,“他也说过我的身材比她匀称,脖颈比她长,还说她的皮肤没我有弹性。”
  我惊怔,无言以对。晚餐是我请,答谢念儿帮忙介绍生意。她着实不客气地点了本市最昂贵的旋转餐厅,只是两个人,也一丝不苟地从头盘点到甜品,红酒伴牛排,绯闻就咖啡。
  此时,她低头啜一口咖啡,望向窗外,似自言自语:“我知道你已经知道我的地下职业,要谢谢你没有因此轻视我,还请我吃这么好的牛排。”
  我更加惊讶,恨不得有地缝钻。
  幸好她并不等我的答案,顾自喃喃:“跳《天鹅湖》的女孩子并不个个都是纯洁的白天鹅,也有投机取巧的黑天鹅,还有变不成公主的野天鹅,以及变不成天鹅的丑小鸭,甚至变不成小鸭的臭鸭蛋……这就是人生,分工不同,角色不同,非得争取很多个角色,才可以多一点儿自己的戏份,不然只好做观众。我又不甘心,当然只好在不同的台子上跳舞,多一个舞台,就多一种角色,多一些戏份。她老公是我的户头之一,我们约会不只一次,不是因为他有多帅多豪爽,只是因为他是她老公。从她老公那儿,我知道他们也算是初恋了,他追了好久才娶到她,真娶回家了,也不过如此。总不至于真把她当成天鹅捧着,何况,就算她是天鹅,他也不是王子。这便是人生,没有童话、没有天鹅湖、没有忠贞不渝和天长地久,也没有永远的胜利者。谁是奥吉妮亚谁是奥杰塔并无所谓,主角和配角也无所谓,她在一个舞台上赢了我,却在另一个舞台上输给我……”
  念儿的声音低下去,正如窗外的夜幕垂下来。尽管她叙述的内容是这样一个颠倒的人生,然而我的心里却没有任何的轻视,而只是充满一种说不出的凄怆。也许真的就像念儿所说,这便是人生。

  是否念儿的故事鼓励了我,还是久不下雨的阴郁天空令我迷乱。
  第二天下午,我终于拿起电话,主动打出去——不是玉米的手机,而是他的家。
  我明知道他这时候是不会在家的,但是他的妻子在,那位小金,电话号码就是由她留给我的。
  虽然对男人我好像没什么经验,一再爱错人,可是对女人,尤其是贪便宜的虚荣的女人,我很知道该如何下饵。
  “金小姐吗?我是香云纱的红颜。我想告诉您,我们店里新来了一批样品纱,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预选好你喜欢的丝料,我专门为您设计几套礼服,当然,价格五折。”
  如我所料,听筒那端传来一声压抑的欢呼,然后是简短的“我马上到”。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已经决定不再见玉米了,可是,却还在通过小金继续与他交往。也许,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接触?
  我开始化妆,见玉米的妻亦如见玉米,甚至,比约会玉米更加隆重,因为我不想输给他的妻。

  “我老公出差了,要走一个月呢。”这是小金进店来说的第一句话,“这段日子我闷死了,正想着找点儿什么事消遣,你的电话来得可真是时候。要不然,往常这时候我还得惦记着准备晚饭,出不来呢。”
  玉米出差了?难怪他这么久没打电话给我。我如释重负,为自己的被忽视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开脱理由,几乎有种失而复得的轻松与狂喜。
  “你和你老公很相爱吧?”我旁敲侧击,故意做出随意的口吻,一边把丝料一一搬上台面,可是手分明在发抖。
  “老夫老妻了,也说不上有多相爱,不过是个伴儿吧。他不在身边,日子就有点儿空落落的,还真不习惯。”小金笑着,是那种典型的中年之妻满足的笑容。
  我的心隐隐地疼痛起来,要靠抓紧台角才能让自己站稳。
  小金抚摸着那些样品,放下一样又拿起一样,对每一件都爱不释手,“怎么办?我看哪件都好,都不会选了。”
  “那就每样做一件,我只算你本钱。”
  在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要不惜血本地接近小金,成为她的闺中密友,入室佳宾。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更深刻地了解玉米,更亲切地走近我的爱。

  走近小金后,我才知道她有多么寂寞——除了玉米和他们的儿子宝贝,她的生活里几乎没有自己。
  并不需要我发问,她就会把所有我想知道的关于玉米的一切细节坦诚相告。并且,和所有的新中年人一样,她最喜欢谈的话题,是忆当年——
  “当年他追我的时候可热情了,连我爸妈都被感动了。本来我爸看好的是另一家公司董事长的儿子,正托人替我们牵线呢,可是他天天上门跟上班似的,不管我家里人什么脸色都当看不见。后来我妈先喜欢上他了,说这小伙子不错呀,模样端正,又有礼貌,他一天不来,我妈比我还想他。我爸听我妈的,就同意了。他是知恩图报的人,到现在对我妈的感情还是比对我爸好。我爸那天还说,嘿,这小子记仇,还在为当初我不同意你俩的事不痛快呢。
  “他现在吃什么都不起劲,当初可不是这样,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可好吃了,我们同事都说,他是个美食家。他吃东西特讲究,哪里开了家新馆子,哪家馆子换了厨子,他都清楚,成天拉着我到处试吃,可有兴致啦。
  “他特别喜欢给我买礼物,我过生日,我们认识纪念日、圣诞节、情人节,还有三八妇女节,他都会买礼物给我,送花更是家常便饭。他现在也送我东西,可没当年那么多花样儿了,就是我生日和结婚纪念日那天送一送……”
  这是我所知道的,若不是他送她香云纱,我也不会认识他。
  那天下午,他穿着阿曼尼走进我的店里,为妻子选购一件云裳做礼物。他穿得那样隆重,是把自己也当做了一份礼物的。
  他与我的一段情,不过是他送她礼物的附带品。
  我黯然。这可好算做买一赠一?只是,如果她知道真相,大概一辈子都不肯穿上香云纱了。

  多么荒谬,我居然和情人的妻子做了朋友。
  通过小金,我渐渐了解到许多玉米日常生活中的小秘密,比如他喜欢用黑人牙膏刷牙,早起的时候要空腹喝一杯新磨咖啡才能顺利如厕,最喜欢的果汁是西瓜皮——是的,不是西瓜,而是剔除瓜瓤后将瓜皮切块榨汁。
  我更加熟悉的是小金的诸多习惯,包括她的生理周期——换言之,也就了解了他们夫妻生活的禁区。这让我有一种偷窥的不安和窃喜,自觉又向玉米靠近了一步,肌肤可亲。
  同小金的交往,多少带着一种恶意的捉弄。我喜欢看她在我面前露怯,她的谈吐越低俗,我就越有种莫名的得意。仿佛我们并不是两个人,而玉米一直在旁观、在比较、在欣赏、在挑剔——自然,是在欣赏我,而挑剔小金。
  我这样地自欺欺人,这样地完成着我一个人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
  就因为这样,当小金提出向我学织物手绘时,我痛快地答应了。
  两个人想维持交往,要么是有利益往来,要么是有共同兴趣。仅仅五折售衣远不足以构成我与小金坚固的利益基础,那么,便只好努力地求同存异,发展共同爱好了。
  难得她主动提供了一个这样长远的题目,即使我明知道以她的天资,学画无异于缘木求鱼,却仍然一口应允。
  我真是侮辱绘画。
  “绘,在古代称之为‘缋’,所以绘画从一开始就与织物结下不解之缘。在织物上绘画,与在纸上作画不同,绘画者首先要对织物、染化材料的特性有所认识。不同染料有不同的个性,织物也是一样,所以什么样的染料用在什么样的织物上,都会使绘画效果发生很大不同。织物手绘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早自周代起,帝王百官的冕服便采用上衣纹样手绘,下裳纹样刺绣……”
  我已经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然而小金还是一头雾水,直嚷嚷:“红颜,你说的这些我一点儿都听不懂。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讲理论,直接实践就好?”
  我要深吸一口气才可以逼自己说出“好吧”,同时在心底再一次忏悔:“嘿,我真是侮辱绘画。”
  好吧,在服装界有句老话叫做“织物本身会说话”,也许小金的要求可以进一步印证这个真理。反正真理总是出于实践的。
  我将丝料样版一一排列在柜台上:“为了统一称谓,我们通常把丝绸分为十四类,包括纱、罗、绫、绢、纺、绡、绉、绮、锦、缎、葛、呢、绒、绸。像这些——素绸缎、双绉、电力纺、乔其纱,都是手绘设计选用最多的丝织品,不知你想选哪样做材料?”
  “这么多,真漂亮。”小金明显紧张,学绘画不同于选衣料,她迟疑起来,“哪种料子最便宜?”
 我笑了,温和地建议:“那么不如先采用仿制品来学习,涤纶仿真丝绸不错。”
  “仿丝?”小金又茫然起来,“那和真丝是两回事吧?你刚才说过不同丝用不同染料的。”
  “真丝绸最好用弱酸性染料,涤纶仿真丝绸可以用分散性染料。两者最大不同在可视性,真丝可视性强,仿丝可视性弱。真丝手绘适合那些细致具体的绘画,比如工笔花鸟、人物,采用隔离胶线型防染绘技法就可以做成我店里的这些衣裳了;涤纶仿真丝绸则适合表现一些粗线条的随意些的图案,不过……”
  “不过我基础这么差,也只好画点儿简单随意的是不是?”小金笑,很随和地说,“那就仿丝吧。”
  “就仿丝好了。”我松一口气。我也不想她暴殄天物。
  在我眼中,真丝是有生命的东西——有前世今生,有故事和灵魂——春蚕到死丝方尽,却在衣裙飘舞间借尸还魂。我不可以让小金的涂鸦伤害了丝绸的心。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毫无预兆地响起。
  “红颜,请马上回来。”是香奈尔的声音,一反平日的娇嗲慵懒,显得气急败坏。
  “念儿?”我诧异,“出什么事了?”
  “别问了,电话里不方便,回来再说。马上回来!”

  我别无选择,只得在第一时间赶回家中。
  车行到一半时,天上下起雨来,是暴雨。压抑窒息的一种爆发,雷声滚滚,闪电在天边纠缠扭曲,仿佛不甘雌伏的群蛇在撕咬,又好像天神震怒,穷天极地地搜寻着逃跑的妖孽。
  我看着天边的电光,脑里有奇怪的景象闪过,纠缠的蓝光里,我仿佛看到了香如,看到香如的脸。她在天边哀伤地注视着我,仿佛求助。
  香如。我的心一跳,有莫名的惊悸,而车子已经到了。
  推开家门,我便看到了香如。
  然而,那还是香如吗?她憔悴、苍白,长发纠缠,满脸血痕,白色的衬衫沾满污渍,整个人蜷起如刺猬,躲进沙发一角瑟瑟发抖,手里握着一只空酒杯。
  “香如。”我惊叫,忽然间仿佛有一只手凭空伸出来扼住我的喉咙,令我窒息,“香如,你怎么了?”
  她抬头看我,仿佛不认识,眼中充满惊恐绝望。
  我约摸有点儿猜到,却不敢相信,我听到自己变调的声音在空中瑟瑟发抖:“香如,出什么事了?”
  “红颜回来了?”念儿从浴室里走出来,手里托着一张热毛巾,她坐下来接过香如的杯子,轻轻揽过她的肩帮她揩面,一边温柔地说,“我已经把洗澡水放好了,还搅了泡泡,喝杯酒,洗个澡,再好好睡一觉,就什么事都没了。”
  我羞愧。这种时候念儿远比我显得成熟镇定,直到香如走进浴室,我还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不能还魂。
  念儿推我:“你倒是说句话呀。找你回来商量大事,你可好,一点儿忙都帮不上。”
  我呻吟:“好像我也需要一杯酒。”
  那杯酒对我有帮助,我终于可以正常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香如被强奸了。”念儿简短地回答,“昨天她结束采访往回赶,但是错过了末班车,就搭了一辆私家车。车里有两个男人,他们把她打昏后带到野外树林里,轮奸强暴中间她醒过来一次,搏斗中再次被打昏。一直到今天中午才醒,好不容易爬到公路上找到车回来。”
  天!我捂住嘴,想堵住自己的尖叫,却堵不住胃里突如其来翻江倒海的痉挛。最后一丝理智提醒我:不,不可以叫香如看到我呕吐,她会受不了的。
  我冲向门外,在楼梯拐角吐了个昏天黑地,眼泪随之泉涌。
  香如,可怜的香如。轮奸、强暴、搏斗、打昏……这些肮脏的事情,怎么可以和冰清玉洁的香如连在一起?她那么纯洁、那么坚贞、那么保守自爱,视清白如拱璧,她怎么受得了?
  念儿紧随出来,递给我一叠纸巾和一杯水,说:“我们要商量一下,该怎么善后。”
  “报警。”我毫不犹豫地说,“香如一定会记得车牌。报警,决不可以让那两个人渣逍遥法外。”
  “香如会记得车牌吗?那么混乱的情况下。”念儿怀疑,“那两个人一定是相信香如不知道车牌才会放过她的,不然,说不定会……”她不寒而栗。而我已经猜出她没有说完的话是什么——先奸后杀,毁尸灭迹。
  我再一次大吐起来。
  念儿在一声又一声地叹息,似乎在与我商量,又似自言自语:“如果报警,消息就会散出去,香如好歹身在媒体,又是个专栏作家,有点儿小名气,只怕这件事会毁了她,叫她身败名裂的。况且,柏如桐那边会怎么说?”
  柏如桐。天啊,柏如桐。
  我的胃抽搐成一团,几乎不能呼吸。已经再也吐不出什么来了,可是分明还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口,不吐不快。
  当我们回到房间时,香如已经从浴室里走出来。她的脸色仍然苍白,上面纵横着血迹和淤青,然而人已经清醒很多,眼中仿佛有两团火在燃烧。
  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已经想清楚了,不能让恶人得逞。我决定报警。”


  5.玫瑰栏杆

  西晋洛阳巨富石崇,以十斛真珠购得歌妓绿珠为妾,藏于金谷园中,日则艳舞,夜则笙歌,有《昭君曲》与《懊侬歌》传世,堪称我国最早的词曲制作夫妻档。
  绿珠艳名远播,石崇富可敌国,这两条理由都足以让别的男人嫉恨,尤其是比石崇更有势力却没有艳福的男人。
  赵王司马伦因此以猎艳为名,兵围金谷园,逼石崇交出爱妾。石崇哭着向绿珠道:“我为你成了罪人了。”而绿珠,便以“落花犹似坠楼人”的行为艺术来回答了他。
  绿珠究竟为什么跳楼?
  为了忠于石崇的爱情?为了抗拒赵王的威逼?或是,因为对人性的失望?
  绿珠原本有三个选择:一是把自己献给赵王,解了石崇燃眉之急,而背上淫妇的罪名;二是与石崇并肩顽抗到底,效法梁山伯祝英台做一对亡命侠蝶,不过,就算她愿意,石崇也未必愿意吧;第三,就是干脆装聋作哑,守着弱女子本分,坐山观虎斗好了。然而,这也就应了石崇的那句话,我为你而获罪。
  结果,绿珠做了第四种选择: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我反正是死了,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与我无关。
  绿珠死了,石崇也仍未能逃脱被捕斩首的命运。临终之际,他说了真话:“不是绿珠害我,是财富招祸。”
  即使没有绿珠,赵王也会找其他的借口对石崇图财害命的,不是石崇为绿珠所牵累,恰恰相反,是绿珠为石崇而殉葬。
  绿珠其实早在跳楼之先已经看破了这一点,她要毁灭的,正是这披着爱情外衣的华丽之缘。
  然而,即便如此,也没有人会颁给绿珠一座贞节牌坊,她还是成了又一个红颜祸水的典型。
  ——《流芳百世》之绿珠画像

  香如病了。她高烧、呓语,睡了又睡、哭了又哭,有时会在梦中惊叫,醒来却又半晌半晌地不说话。震惊、伤心、痛苦、愤怒,这一系列的激烈情绪之后,是长久的沉默与失落。她的眼中,写着那么深的苍凉,仿佛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我说尽了可以想得出的所有安慰的话,都不能使她有一点儿放松。
  外表坚强独立的香如,内心世界却是如此脆弱,不堪一击。这就如她平时的言谈那样潇洒开放而行为举止却是出奇的保守一样。念儿请了假在家照顾她,陪她去报警,又陪她上医院,而我,却只能陪着她哭。接到柏如桐的电话,我整个人惊得跳起来,如临大敌。
  “把电话给我。”香如努力欠身,念儿却挡在前面说:“不要接。”同时向我挥手,“说香如不在。”
  “香如不在。”我对着话筒鹦鹉学舌,然后立刻抛开,宛如烫手。
  然后香如已经撑着坐起,认真地说:“我要跟如桐通话,我不能瞒着他。”
  “必须瞒着他。”念儿斩钉截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根本不知道他会作何反应,为什么要给自己出难题?”
  “可这又不是香如的错,柏如桐会体谅的,而且,他的支持和安慰对香如来说,总比我们有分量吧?”我迟疑。
  但是夏念儿很坚决,在这件事上,她表现出非同寻常的霸道和决断:“这种事不可以冒险。爱情是最自私的,越是纯真的爱情就越自私、越脆弱、越经不起考验,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风吹草动。香如和如桐的爱情像个童话一样的完美,他们好像不属于这个时代,生活在世外桃源。他们青梅竹马,相爱了这么久却始终守着授受不亲的那套老规矩,为什么?不就是在乎个形式么?现在这个形式被打破了,就算柏如桐在理智上可以明白这不关香如的事,在感情上能接受吗?他的心里会不留下阴影吗?他苦苦自制了那么多年,一直小心翼翼地禁欲,守着他们的承诺,守着未来妻子的第一次,现在却让别人给享用了,他会受得了吗?”
  “不要说得这么赤裸裸的好不好?”我皱眉,大不自在。
  念儿冷笑:“我单是说两句刻薄话你都受不了,那柏如桐受得了吗?他是个男人,他的爱人被人欺负了,如果那两个混蛋在他面前,他可以去找人拼命。但是现在,他只能跟自己生气,甚至,跟香如生气。到那时,香如不是更受不了?这几天你安慰的话说了一箩筐了,我犯不着再来温良恭俭让那套,那些温言软语的也不顶用,我也不会说。其实说到底,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又没天塌地陷,又没狂飙海啸,不过是让两个混蛋占了便宜。咱们已经报了警,香如记得车牌号,那个风雨警察不是说了吗,有车牌就一定抓得到人。算那两个东西运气不好,瞎了他们的狗眼,再没想到咱们香如是干记者的,眼明心清那是老本行,他们死定了。等到他们得了报应,这件事也就了了。咱们又没少条胳膊断条腿,犯不着天天倒在这里,倒像世界末日似的。至于告诉柏如桐,那就更犯不着,他和这件事压根儿没关系,告诉他也不顶用,反而要去安慰他,担心他的脆弱心灵,这有多划不来,不是没事找事?”
  “但是爱人间的真诚呢?香如又没做错什么,现在刻意隐瞒,倒变成心虚了。柏如桐深爱香如,绝不会因为这件事责怪香如的,但是如果瞒着他,不是对他不公平?”
  “什么隐瞒?什么真诚?什么不公平?恋人就得事无巨细,针尖毛头儿的都要详细汇报?每个人首先是他自己,其次才是对方的另一半,当然会有秘密,会有不必告诉对方的隐衷,有什么可心虚的?又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敢保柏如桐做的每一件事都原原本本报告给香如了?再说了,如果香如走在大街上被人踩了脚,要不要告诉柏如桐?肯定不用吧。那这件事也一样不用告诉。”
  “可是,可是,”我结巴起来,“香如毕竟不是被人踩了一下脚……”
  “有什么不同?”
  “毕竟关乎贞操啊。”我被念儿的理论绕糊涂了,不禁辞不达意起来,“香如和柏如桐一向很在乎贞操,你刚才也说了,柏如桐一直是很刻意地禁欲,说明他们很在乎这件事,不可能当是被踩了脚那么简单。”
  “是大事,就更不应该告诉他了。你想,既然他这么在乎,知道了一定心里很不舒服,那不是给他们将来的婚姻制造阴影吗?如果把事情告诉他可以得到缓解,那当然应该彼此坦白,商量一个解决方法。可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也已经了结,再说什么都于事无补,只能制造新的麻烦和负担,那又何必庸人自扰呢?”
  “但是他们这么相爱,我不信柏如桐会这么经不起考验。他只会因为香如的受伤而更怜惜她,他应该在第一时间赶来照顾她、安慰她,和她一起渡过这个难关。”
  “你的意思是要把这次意外当成一个考验吗?”念儿咄咄逼人。
  而我步步退守:“不是考验,是信任。”
  “既然你相信柏如桐一定会接受这件事,那就不必再试来试去了,不告诉他,不叫他担心,不是更好?如果不相信,那就更不该说出来,把一件麻烦事儿变成两件麻烦事儿,现在还不够乱吗?你还要乱上添乱?”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念儿将手在空中一劈,大刀阔斧地说,“如果当是一件大事,而怀疑柏如桐的承受能力,就不能告诉他;若是不当是回事儿,或者绝对相信柏如桐会为了香如的难过而难过,更加不必告诉他。总之,不告诉!”
  “好像也有道理。”我终于投降,虽然觉得念儿的自圆其说在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劲,可是有一句话却是千真万确的——何必让这件事在柏如桐的心里留下芥蒂,从而给他们将来的婚姻蒙上阴影呢?既然香如是无辜的,就把这件事彻底忘记好了。
  而从头至尾,不管我和念儿争得多么激烈,香如始终一言不发。
  直到我们已经达成共识,当事人却仍沉默是金,仿佛置身事外。我不安地坐下来,拉住香如的手:“我赞成念儿的看法,你呢?”香如这才被动地抬起头来,满脸茫然,她说:“我不知道。”
  我的心倏然刺痛起来。香如,哦香如,一向最有主见最为明理的香如,现在却是如此的软弱、无助、丢盔弃甲。这一刻,我忽然完全地同意了念儿,如果说刚才我的心里还有什么迟疑的话,那么现在则是她毫无保留的支持者。不要告诉柏如桐!不能告诉柏如桐!香如已经连面对自己的勇气都没有了,她有什么能力面对柏如桐?
  我们已经报了案,香如的身体在康复中,能做的都做完了,这件事应该到此为止,现在惟一要做的,就是忘记!
  我伸出手臂,抱住香如的肩膀,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她在我的怀中轻轻地发抖。她是那么害怕、那么迷茫、那么楚楚可怜,我怎能忍心再让她面对新的考验,或是一丝半毫有可能的新打击呢?

  如何让香如忘记曾经的伤害?如何令圣女沦凡后可以顺利地经过涅槃?
  不是每一只凤凰都可以飞天,不是每一朵莲花都能够凌波。外表坚强内心柔软的香如,在这一劫中伤得太重、败得太惨,是蝴蝶在泥泞中折断了翅膀,她还有机会再飞起来吗?
  就在我们束手无策的时候,公安局打来电话要香如去认人,让我们看到了一线曙光——车主已经找到了。
  又是念儿陪香如去的,我留在家里布置一个舒适的环境来祈祷这件事的水落石出。阴霾已经在这个家的屋顶笼罩得太久了,今晚,我要打开所有的灯,要在每个角落里都插上鲜花,要让音乐在屋子中重新响起,要调最美味的酒,烹制最精致的小菜,要尽我全部的力量让香如开心。香如,我多么希望从今天开始,悲伤和挫败就此远离你,我又可以重新看到你自信的笑容,听到你幽默的谈吐。我再也不要看到你忧伤的泪水,更不要见到你悲哀的眼神,你是这样玲珑剔透的一个人儿,怎么会甘心就此变成枯木槁灰呢?
  蒜茸鸡心、松仁薏米、香菇炖燕窝、玫瑰烧鸡翅,另加一味鸽子汤,和七杯一字排开精心调制的鸡尾酒。然后,我开始坐下来发呆:这样的美酒佳肴是应该布置成烛光晚餐才最有情趣的,可是我又想让屋子大放光明——是要打开所有的灯让屋子亮堂堂的呢,还是该熄了所有的灯点燃蜡烛?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念儿打回来的,她兴奋地告诉我:“真凶已经落网,香如现在正在办理签字手续。那个败类已经当场拘捕,他会恶有恶报的。至于另一个坏蛋,封宇庭已经作出保证:最迟三天,一定抓捕。”
  我又喜又奇,问:“封宇庭是谁呀?”
  “你怎么连封宇庭都不知道?”念儿的语气比我更诧异,“我上次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陪香如报案的时候,就是封宇庭接待的。”
  “哦,你好像是说过有一个什么风雨警察。”我心里一动,“念儿,那警察长什么样子?”
  “很帅,酷毙了。”
  果不其然。我会心微笑,顺水推舟:“既然这样,我们应该好好感谢人家才对,不如你请他一起回来吃晚饭吧。”
  “我已经约过了。”念儿在话筒那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不过不是今天,我跟他说的是:如果他能抓到另一个混蛋落网,我就请他吃大餐。”
  呵,这妮子还真是狡猾,明明是她看上了人家,还故意做出刁难状,让人家千难万险地才可以获得一次共进晚餐的机会,制造出对方追求她的氛围,典型的心理暗示么。
  就在放下电话听筒的刹那,灵光一闪,终于让我在光明与浪漫间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我跑下楼买了一大堆氢气球,在外面涂上荧光粉,然后让它们自由地升上屋顶。这样,我就既可以在熄灯的状况下借助荧光让屋子熠熠闪光,又可以点起蜡烛在餐桌上摆出一个完美的心形了。
  回来的时候,楼前有人在卖盆栽玫瑰花,有根的玫瑰花。灵光再次在脑中闪现,我一口气买了十盆,让小贩替我搬上楼,并把它们全部吊在阳台的彩铁栏杆外——既然很多人喜欢在阳台栏杆上布置绿色爬藤植物,为什么我不可以用它来吊玫瑰呢?玫瑰代表爱情,也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好运的。
  我相信,香如一定会喜欢它们,她一直都喜欢坐在阳台上看风景,这彩色的栏杆就是她亲手涂染的。她自己热衷于纯白的衣裳,却愿意给别人带来彩色的享受,这一道玫瑰风景,是我送给她的礼物。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样早已准备好的礼物。原本打算在她生日的时候才送给她的,今天,我要提前给她更多的惊喜——那是一件彩绘真丝睡袍,我希望它可以带给香如甜酣的梦。
  这一切刚刚布置完毕,念儿和香如回来了。门一打开,念儿就惊喜地叫起来:“太美了,太可爱了,红颜,你太伟大了,我要是男人,一定会娶你的。”
  而香如也很快地发现了那道玫瑰栏杆,她双手搭在栏杆上,闭着眼长长呼吸,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然有泪。“红颜,很美,谢谢你。”
  我趁势将那件真丝彩袍披在她身上,大声宣布:“还有更美的呢——这是我最满意的一件作品,今天郑重地把它献给最美丽最可爱的苏香如小姐!”
  “太美了!太可爱了!太不公平了!”念儿跳起来,“你已经封香如做‘最可爱’了,可不可以把那个‘最美丽’留给我呀?做人不要太贪心了,更不能太偏心了!”
  我心里暗暗感激念儿的合作,表面上却故意做出刁难的姿态,板起脸来说:“据我所知,你大小姐从十九岁以后就没再长大过,当然也就没有生日礼物。”
  念儿悻悻地叹一口气,用一种豁出来的语调说:“好吧,我实话告诉你们,下个月四号是我生日,十九岁生日。”
  我和香如忍不住都笑出来。香如走到吧台前欣赏那些五颜六色的鸡尾酒:“好,让我们为永远的十九岁干杯。”
  “慢着。”我笑,努力地制造气氛,“先回答问题,谁答对了酒就归谁。”
  念儿大叫:“哗,偏你这么多麻烦,比考新郎入洞房还难。说吧说吧,什么问题,我急不可待要喝你的美酒呢。”
  “这里有七杯酒,每一杯都是有名字的,你们现在都可以品一口,谁说对名字这杯酒就归谁,如果都猜不对,那酒就是我的了。可以提示的是,每个名字都和这屋子里的一个人或是一件事或是一种东西有关。”
  念儿作一个昏倒状,益发夸张地大叫起来:“这是存心不叫我喝酒嘛,我干脆投降好了。好香如,你学问最好,猜谜最棒,快快答了她的题,好歹赢了这杯酒,叫我分一点儿尝尝嘛。”
  香如微笑道:“说得这么可怜,那我就来猜一猜了,要是都猜不中,就把红颜灌醉。”
  第一杯酒,是琴酒、椰乳甜酒、白橙皮酒、鲜奶、凤梨汁兑在一起,摇出泡沫后倒进长脚的果汁杯里,饰以哈密瓜和草莓,芳香甜美,极其顺口,几乎没什么酒味。香如和念儿各品一口,念儿先叫起来:“这种酒我喝过的,我先猜,是‘白雪公主’。”香如点头不语,我故意皱眉:“这屋子里有白雪公主吗?”
  “有啊,就是香如。”念儿说,忽然发现新大陆般又大喊大叫起来,“我知道了,这哈密瓜上还雕着花纹呢,这种花纹叫如意对不对?对了,香如就是白雪公主,所以这杯酒就叫‘香如公主’。”
  “哈哈,答对了!”我恭喜她,做一个敬酒的姿势。
  香如脸红红地,低头不语,默默端起第二杯酒。那是淡朗姆酒、凤梨汁、蓝色柑橘酒和椰香甜酒搅拌而成的“蓝色夏威夷”,仍然很淡,绝不会醉人的。她轻啜一口,重新抬起头来,眼睛亮晶晶的,说:“这一杯,是‘蓝色念儿’。”
  我点点头,大声赞道:“好一个善解人意的‘蓝色念儿’!”
  念儿惊奇地瞪大眼睛:“是么,有用我名字命名的酒吗?我也要喝!”然而端起杯子,她又迟疑了,“这么美的酒,这么美的名字,就这么喝了吗?不行,我得拍张照片把它记下来。”
  还别说,穿着蓝色华伦天奴的念儿捧着装饰有凤梨片和石斛兰花的鸡尾酒还真像是一幅画。我蹦跳着去取相机,念儿却又摆手:“不急不急,我们先把这七杯酒分配完,然后一块儿拍照。”
  她举起第三杯酒,那是用琴酒、君度香橙酒兑入鲜奶油和红石榴汁,再在杯缘点缀一颗红樱桃调成,也是鸡尾酒中的经典款式,非常易猜,是“红粉佳人”。但是今天,她有另一个名字,香如抢先说出了答案:“这一杯,叫做红颜,对不对?”
  “对啦!”念儿哈哈大笑,自作主张地替我当了一回裁判。
  第四杯,是烈而甘醇的“黄金岁月”;第五杯,是加了红樱桃、彩旗、和白色香花做杯饰的“亚历山大姐妹”;第六杯,是以龙舌兰为基酒的“独奏日出”;第七杯,是我的拿手好戏,用红石榴汁、绿色薄荷酒、白色薄荷酒、樱桃白兰地、蜂蜜酒、君度香橙酒、白兰地分层斟入的“七色彩虹”,这七种酒比重不同,同杯共盏而层次分明,七种颜色绝不混淆。
念儿叹为观止:“红颜,你真是个天才。”而香如泪光盈盈,声音哽咽:“谢谢你,红颜。你的心意、你的礼物,还有你藏在酒里的话,我都明白了。”
  “那么,你答应我吗?”我的眼泪也几欲流出,“香如,是不是应该雨过天晴了?”
  那一天,我们喝光了所有的酒,吃光了所有的菜,还拍了许多照片。那是我们最初的合影,却是最后的狂欢。
  我醉醺醺地拉着香如和念儿的手说:“这七杯酒,是我的真心话,我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永远是好朋友。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一起面对,不离不弃,就算天塌下来也好,只要我们还拥有彼此,就是快乐的、完整的。”
  “是呀,别忘了我们的宏图大志,我们还有一本《流芳百世》的绝世杰作要出版呢。到时候,我们就在书的扉页上印上今天的照片,让全世界的人为我们的友谊祝福。”念儿举着酒杯喊万岁,已是步态不稳。
  香如却越喝越清醒,她握着我们两个人的手,用一种宣誓般的庄严语调郑重地说:“我一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认识你们两位好朋友。我一直相信,这不是一般的缘分,我们相遇,是要完成一些大事的。我们的名字会连在一起,被后人传诵,活得比生命更长久。”
  “我如何与你们相比?”念儿忽然自卑起来,“你们都是有作品的人,红颜在丝绸上作画,香如在报上开专栏,你们的作品会比生命更长久。我却一无所有,除了……”她忽然凄惘地笑起来,将手在眼前一挥,自嘲着,“除了,那些贪得无厌的男人。”
  “你有你的美丽和舞姿。”香如安慰她,“我们会记录下你美丽的面孔,还有妖娆的身姿——用笔、用丝绸,还有照相机。”
  “我给了衣裳生命,而你,你将赋予它灵魂。”我也大声地告慰念儿,“当你穿上我的丝绸舞蹈,我会听到所有的蝴蝶在笑。”
  “听到蝴蝶在笑?红颜,你说得真美,我得把它记下来。”香如奔向工作台,打开她精致的手提电脑。
  而念儿飞快地跑去化妆,让她的美丽配得上我的赞美:以自己的舞蹈赋予丝绸新的灵魂,这是多么伟大的使命!
  看到自己的两位室友因为我的一句精彩格言而如获至宝般地欢欣鼓舞,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原来带给别人快乐是这样令自己快乐的一件事。我终于又重新看到了香如的笑容,看到她打开她心爱的手提电脑,重新找回创作的激情。不管她是真的释然也好,还是为了不辜负我们的苦心强颜欢笑也好,总之她笑了。她开始努力地尝试重新振作,她又会认真地看待这个世界,真诚地体贴别人。她不仅主动配合我,还懂得安慰念儿了。只要她肯敞开怀抱重新接受生活,我们就可以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完全放下包袱,真正地快乐起来。
  念儿换上了我的丝绸,双颊酡红、眼波流转,饱满的婴儿般的丰唇鲜艳欲滴,一举手一投足都柔弱无骨、媚意横生,美得无法形容。她笑着、舞着,长袖舒卷、裙带飞扬,仿佛即将飞天的敦煌女,飘然欲仙。
  我看着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已经流满泪水。穿着宽大的香云纱丝袍歌舞的念儿,拥有一种令时光停滞的惊天地泣鬼神般的美丽,我遗憾那些薄幸的男人没有机会欣赏到念儿此刻的舞蹈——倘使看到,有谁能够不为她倾倒?
  我回头看一看香如,她也流了泪,喃喃念诵:“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涌上心头,我竟然分不清,那究竟是难以言喻的快乐还是无法承载的哀伤,甚或,不能把握的恐惧?噩运是不是就此结束了?我们可以一直这样快乐吗?前面还有怎样的难题在等待我们?谁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都是异乡的游子哦,在这个漂泊无根的海角天涯,当我们落入困境,有谁会伸手来拉一把呢?我们只有彼此守望相助。如果女人不能同情女人,我们还有什么?
  烛影摇红、歌舞如魅,我最好的两个朋友都在眼前,与我如此接近,可是为什么,我有一种海市蜃楼般的不真实感,仿佛雾里看花、烟锁寒塘。总有一种感觉,她们就会离我而去,抓也抓不住。
  泪水滴落在烛光中,我一遍遍地祈祷: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
  然而,当我祈祷的时候,我忘记了,那首诗的下句,并不是一种祝福……


  6.最纯洁的最悲惨

  自古红颜多薄命。然而死得最冤枉的人要数关盼盼。
  她大概是死在诗人舌头底下的第一人了。
  多年之后有个叫阮玲玉的名伶曾经留下“人言可畏”的四字遗言服毒自尽,大可借来做关盼盼的墓志铭。
  关盼盼为徐州张尚书之爱妾,擅歌舞、雅姿容,名噪一时。白居易与之有幸相逢,曾赋诗“醉娇胜不得,风袅牡丹花”以赠之。
  尚书早逝,盼盼以青春之身幽居燕子楼,贞静自守,寡居十年,赋诗数首以寄思悼之情,凄婉不忍卒读。白居易知道后,犹觉不足,依韵和诗相讥云:见说白杨堪作柱,争教红粉不成灰?竟是责问盼盼:既然如此深情,为什么不去死呢?
  盼盼见诗,又委屈又悲哀,愤然题诗以明心志:自守空房敛恨眉,形同春后牡丹枝。舍人不会人深意,讶道黄泉不相随?
  诗成之后,自闭于燕子楼中,绝粒十日,香销玉殒——死,也要选择最痛苦最残酷的一种,是无声的控诉吗?关盼盼,岂是吃不得苦之人?曾赋诗把她比作“风袅牡丹花”的人,正是不肯放过“春后牡丹枝”的人,盼盼更有何话说?
  古往今来的杀人凶手,没有比白居易更轻松风雅而不动声色的了。
  ——《流芳百世》之关盼盼画像

  为了香如,我停了小金的课。当香如决定销假上班的时候,我也打算重开教席,然而小金笑着拒绝了。
  “下星期再学画画吧,反正是玩,不必那么认真是不是?我老公今晚就要回来了,你也知道,小别胜新婚嘛,我大概这礼拜都不想出门了。”
  她的笑声像一柄锋利的剑刺入我的胸膛,还要在里面绞上几绞,剜上几剜。我要深呼吸才能不使自己失声:“没关系,你有空再来吧,我随时欢迎。”
  “红颜,你今天有空没?”
  “怎么?”
  “我正在重新布置家,想换套窗帘……床单也旧了……想借借你的艺术眼光,给他一个惊喜。”
  理智告诉我不要答应,然而偷窥欲和好奇心却让我不能拒绝。
  走进玉米的家,亲眼看一看他的起居环境,亲手为他挑选窗帘和床单——难道这不是我一直想做的吗?就算自欺欺人也好,就算在这个秋日的午后做一个春梦也好,任性一回,不算是什么大错吧?
  这一天,便在陪小金逛街中度过了。挽臂而行时,会不自禁地想,不知道晚上他们同床时,玉米是睡在她这一侧还是那一侧,那时他的胳膊碰到了她的,也就是和我在清淡地接触了。
  选好了窗帘、床单,又顺便帮她多选一套餐巾椅垫、甚至配套的电话盖巾,我便又陪她回家大扫除去。
  那可是真正的大扫除。没有想到有保姆的家庭也会脏成这样——沙发底下、电视柜下面、冰箱背后……所有的死角都藏污纳垢。臭袜子、玻璃球、牙签、杯垫……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也不知是何年何月掉进去的。它们和蛛网纠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个小小的狰狞的修罗场。
  小金一边清理,一边对保姆嘀咕:“你成天都说收拾家了,可怎么把家收拾成这么个样子?这都脏成垃圾场了。我每月给你工资,你让我天天睡在垃圾堆里。”
  保姆辩解着:“怎么能怪我呢?我天天要买菜、烧饭、带宝宝、拖地、洗衣服……我要干的活儿多着呢。那些地方平时又见不到,总不会没事天天把冰箱搬开来打扫吧?再说了,我一个人也搬不动呀。”
  小金火了:“这么说你还有理了……”
  我不等她把话说完,就赶紧拖了她进卧室去休息,安慰着:“别在气头上说话,现在好保姆难找,你把这一个赶走了,麻烦会更多。你休息一会儿,我倒杯水给你。”
  小金叹息:“你说得没错,现在的保姆,脾气比千金小姐还大。真想念以前买卖人口的时代,要是下人不听话,就可以绑起来打了。”
  我笑起来,转身出去,那保姆已经沏好了茶在等,递一杯在我手里,小声抱怨着:“麻烦你拿进去给她吧,我要不是看在工资份儿上,谁要侍候她那脾气?整个儿一黄世仁他妈。”
  我忍不住又笑,这一对主仆,也算是旗鼓相当。
  把茶交到小金手上时,心中忽然掠过异样的感觉——此情此景,何等熟悉。多少描写三四十年代的旧电影中演过的,妾侍入门时,要向正妻奉茶,尊称大姐,自居仆婢。
  我的身份,比那位保姆更加不如,甚至连一份工资都没有,还要免费替人家洗地、敬茶。
  “红颜,你怎么了?”小金笑嘻嘻地推我一下,“累傻了?怎么发起呆来?”
  “没事儿,我去把窗帘挂起来。”
  又忙一阵子,总算把家里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焕然一新。那对主仆显然是常常斗嘴惯了的,只这一小会儿功夫,好像已经忘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嬉笑着议论:“嘿,真变样儿了。还是这几件家具,稍微挪两下,屋子敞亮多了,就跟重新装修过似的,先生回来要认不得家了。”
  我抱着一杯茶,静静地欣赏自己的手笔,无端感慨。这是玉米的家哦,他的卧室,他的客厅,如今,挂着我选的窗帘,铺着我选的床单。
  就在这张床上,今晚,他们夫妻将呼风唤雨,小别胜新婚。而我,将和这条床单一样,无声地哭泣。
  我走进洗手间,将自己的眼泪印在毛巾上。这是一条男用的迪奥毛巾,今天晚上,当玉米用它揩面时,他会感觉到我的心碎吗?今生今世,我可有机会亲手布置我们自己的家?
  欲望的城市里,两个人是缘,三个人是孽。
  玉米,我和你,注定是一场孽缘。

  回到店里时,已是黄昏。
  晚霞如锦,轰隆隆地铺满了西天,然而看在眼里,那艳丽却有一种绝望的凄美感,是秋天最后的枫叶,是炭火每到红时便成灰。
  我看着天边的锦霞,想像着可以拿它裁一件什么款式的衣裳。看看时间,玉米应该已经到家了。玉米,哦玉米,他又和我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土地上了。他站在那个由我亲手布置过的客厅里,会于空气中嗅到我的爱意吗?玉米,此时此刻,我多么想见到你,一分钟不耽搁地飞奔到你的身边,投入到你的怀抱,与你抵死缠绵。
  但是,你在小金的身边,在自己的家里,在庆祝你们的小别胜新婚。你的心里眼里,哪还会有我的位置?
  也许黄昏总是叫人伤感,不能自已;也许我的想念太过强烈,终于崩溃;也许,我是想用一种激烈的方法让自己死心——与其这样抱着希望谦卑地等待,不如迎着失望决绝地放弃。
  忽然之间,不顾一切地,我抓起电话,拨出了那个刻骨铭心的号码。即使他拒绝我,即使他的声音怎么样冷淡也好,即使他会对我生气,也都顾不得了,我要立刻听到他的声音,我要提醒他,这个城市里,还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着。
  铃声刚响三下,他立刻接了,劈头就说:“你在哪里?我正想打给你。”
  我的心一下子就散了,仿佛一阵轻烟,袅袅摇摇,忽地被风一吹,淡得没有一点儿力气。
  “我……我在店里。”
  “等我。等一下我去接你,请你吃饭。”他不等我回答,又补上一句,“我知道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准备一下,等会儿我会去接你,好么?”
  我可以拒绝吗?我能够拒绝吗?我舍得拒绝吗?
  除了说“我等你”,我还能回答什么呢?
  我等你。
  几乎从认识他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一直是“我——等——你”。而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可以等到些什么?一次见面,一段情缘,一场约会,还是一生的错误?
  我决定不要想。
  我就要见到他了。只要见到他,我便是快乐的。
  荆棘鸟把自己的心口插在花刺上的那种快乐。
  他今天才刚刚回来哦,他用什么理由瞒天过海出来见我?大概会骗小金说是有要紧生意,要同客户见面吧?原来在我最渴望他的时候,他也一样地想着我。
  我心狂喜,充满了感恩的情绪。
  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就好像天天在过感恩节,又像是穿苏格兰裙、戴野花环,手里还握着一杯陈年红葡萄酒,坐在熊熊燃烧的壁炉旁边,双眼微醺。
  那种美,像梦境多过现实,即使身在其中,都仍然不能令人置信——除了爱,我并不能有第二种情感来形容他。
  然而这爱,有多么罪恶和屈辱——有多么罪恶,便有多么快乐。
  愈堕落,愈快乐。

  当他驱车带我来到郊区度假村的“桃叶吧”时,我有些恍惚。
  那是一个橡木装饰的木屋——也许不是真的橡木,而只是装作橡木的样子罢了。我看过很多装扮成树墩的垃圾筒,也许这只是一个乔装得更认真的大垃圾筒。
  我们走进去,屋里吊的是煤油灯,用手摇唱片机播放音乐;椅子果然是有年轮的树墩,感觉自己好像坐在垃圾箱上;靠南装着壁炉,有炉火——是真的炉火,有光而且有热度的炉火。而我们的座位正在那壁炉旁边,显然是提前订位,因为我们刚落座,侍者便捧上了用冰桶镇着的一瓶一九九○的勃艮第葡萄酒。
  一切,一切,正如同我向往的那样,也因此愈不真实。
  而这一切中最不真实的,是英俊得不像话的玉米,他在壁火和烛光的映照下向我举杯,他问:“为什么不说话?”
  “因为快乐得说不出话来。”我对他展开最妩媚的笑容,“我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真会有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一个壁炉,有这样的唱片,这样的酒,还有,这样的……一个你。”
  哦,我是多么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和他一起享受到的一切,每时,每刻。
  他的脸上突然显出一丝难色,我们碰杯、闻香、品酒,然后,他低下头,再抬头,开始演说。他的声音一贯磁性、动听,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艰涩难懂过。他说:“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想,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生活在十八世纪的法国庄园里的,因为你有那样一种高贵的情致,像一幅雷诺阿的画。可是又想,法国怎么会有好的丝绸呢?该把你放在中国的唐朝才对,或者更早,至少……在我还有能力改变命运的时候。”
  没有比这更婉转更动听而又更残忍的告别辞了——他遗憾我们没有相逢在可以改变命运的时候,换言之,也就是命运既定,今天的事实已经无可改变,而那事实是——他已婚。
  我不该再奢望更多。我不能再要求更高。我不可以再陷得更深。
  他用心良苦地选了这样一个地方,原来并不是要向我示爱,而是同我摊牌。
  是我的错,是我不该玩火自焚,走进他生活的太深处,让他觉得不安全。敏感的他,已经猜透我所有的心机,也察觉了我留在他家中的蛛丝马迹。他拒绝接受那些暗示。
  我的浪漫,是他的毒药。
  是我的错,我得为自己的错负责。刚才还甘醇甜美的葡萄酒,忽然间显示出血一样的狰狞,我怀疑那是我的心在寸寸裂开,血滴在杯子里,变成一杯苦酒,让我自己下咽。
  而他的声音在继续:“认识了你,我才知道生活中有这样一种境界,你活在古代美人与丝绸之间,整个人都发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清华之气,让人迷失。但是在认识你以前,我先认识了我老婆,而且娶了她,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可是迟到现在才认识,又让我觉得是挫败……”
  不不不,真正应该感到挫败的人是我。我已经宁愿做个迟到者了,而且在相识之初就放弃了自己的阵地,如今却还要面临新一轮的放弃——不,不止是放弃,根本是退出。
  我微笑,努力让自己平静,不要失去最后的尊严。我必须说点儿什么来掩饰这种惨败,可是,我却语无伦次,言不由衷:“谢谢你今天约我,带我来这么好的地方。我一直都喜欢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这些……已经变成了历史的东西。我总是想改变历史,把它们从沉睡中唤醒过来……其实我对现状很满足,也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更加努力地微笑,学香奈尔常做的那样,耸一耸肩,使自己显得俏皮,“有人说,最富有的人,不一定是亿万富翁,而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那种日子的人。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你知道,我画得还是不错的。我不指望成为雷诺阿或是塞尚,但是,也挺好的了。我喜欢漂亮的衣裳,现在,我不但可以穿上它们,还成为它们的制造者,我有了自己的店,有香云纱,还挺赚钱的。然后……我想有一段完美的爱情,可我却无能为力……”
  我哭了,在我最爱的男人面前,在我觉得自己最幸福的时刻。幸福,究竟什么是幸福呢?当我的嘴说着我很快乐的时候,我的心感受到的,却是刻骨的悲伤。
  不能比现在更难过。我甚至不知道快乐的代价是什么。就在几分钟前我还以为自己是在梦里,但是转瞬之间,梦被打碎了,碎得片甲不留。
  我低下头,看到眼泪一滴滴地滴落在酒杯里。我哭得不能抬头,我不敢看玉米的眼睛。他为什么沉默?他对我的眼泪视而不见吗?还是,他对我的感情拒之千里?
  我狠狠地擦一把眼泪,逼使自己抬起头来,想对他说两句铿锵的话作为道别。然而,我看到了他的眼睛——他那样深沉地注视着我,眼中满是震撼、痛楚,和无尽的哀怜。那眼神击中了我,比他的话语更深地重创我的心。我不能不爱他,不能不在乎他,可是,我更加不能,忽略自己的心。
  我终究没能再说一个字,抓起手袋落荒而逃。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车子停在楼门前的时候,我不知道还要付钱;而一层层爬着楼梯时,又好像忘了这座楼是有电梯的;一直爬到自己的那一层,我才发现一路上自己竟一直下意识地双手握拳抱在胸前,仿佛捧着一颗破碎的心。
  门铃按了一声又一声,没有人应门,我只得取出钥匙,用我最后的力气打开门来——而我未能想到的是,家里,还有另一颗破碎的心在等着我。
  那是香如。她的脸死去一样的惨白,满眼里都是惊恐绝望,仿佛又回到那个刚被强暴的雨后。
  “香如,你在家里,怎么不给我开门啊?”我把手袋抛在沙发上,接着把自己抛在沙发上。
  没有人应我。
  我看着香如。她看着电话,双手捂在胸口,那个手势,正像我刚才在楼梯上一直做的那样。有一张报纸,躺在她的脚下,不,那不是报纸,是死刑判决书。
  头版头条,丑陋的黑体字大标题,写着十四个惊心动魄的大字,全天下最恶毒的十四个字——《名记采访遭强暴,色狼因车落法网》。
  仿佛有一记重棍击在头顶,我只觉得眼前发黑,心口堵得几乎要吐出血来。忽然之间,强忍了一路的伤心在瞬间爆发出来,我不能遏制地大叫,一声又一声,不能停止。不知是为了香如还是为了自己,我尖叫着,痛哭着,冲上去将那张报纸撕得粉碎,丢在地上,拼命地践踏。然后,我软下来,跪下来,抱住香如,嚎啕大哭。
  香如仿佛被我的哭声给惊醒了,她困惑地看着我,仿佛不认识。半晌,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以更疯狂的力量回抱着我,大哭起来。
  两个女人的眼泪可以清洗彼此的伤心和屈辱吗?然而我们除了彼此,还拥有什么?我们只有紧紧地相抱,仿佛两只渴望取暖的刺猬,依偎得越紧,疼痛得越深,却偏偏不舍得分开。
  在这个步步荆棘的异乡,在铜墙铁壁的森林里,我们这些漂泊的女子,搽脂抹粉踩着高跟鞋跋山涉水,已经比男人多三分艰辛,还不可以抱怨,稍一示弱,就会被人讥笑“到底是女人”,就好像男人真的不会流泪一般。
  但是这些都难不倒我们,就算学人鱼公主那样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舞蹈也罢,我们总算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扎下自己的根了,再大的困难我们也都可以忍下,再深的伤口也都藏在香云纱的底下——然而来自异性的伤害,却让我们粉身碎骨,别说还手,就连抵挡也没有力气。
  为什么?为什么不肯放过我们?为什么不能给爱情一条路走?
  哭得累了,香如终于开口说话,她说:“红颜,我给柏如桐打电话了,我再也承受不了,我希望他能支持我、安慰我,我只要他一句就好……可是,他不原谅我。他说:‘早知道这样,他走前的那一夜,就应该先要了我。’他说话的口气,就好像贞操是一样东西,而不是一种情感。我把这个东西给了别人,是我的过错,他的损失。他说他很心痛,说我伤害了他,还说现在事情上了报,弄得亲戚朋友都知道了,他很没面子。他说这件事对他有很大的伤害,可是,他这样说,我伤得更重……红颜,我的心好痛、好痛,像有一块大石头压着,喘不过气来。红颜,我不能呼吸了……”香如哭着,并且真的气喘起来,哽咽难言。
  我抱着她,轻轻拍她的背,泪如泉涌。香如,我帮不了你,我自己的心也很痛,我的心上,也有一块大石头在压着。香如,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为情所困,为爱受伤,然而那两个让我们受伤的男子,自己却也在喊痛。
 香如,假使我们相爱,便再不需要为男人伤心,这一刻,我希望我们可以仅仅因为彼此就会觉得满足,觉得幸福。香如,我多么希望,我们可以相爱。香如,有我爱你,够不够?
  不知道哭了多久,我们都哭得累了,竟然就这样抱着在沙发上睡去,带着未干的眼泪,和未了的伤痛。
  如果我知道在我睡着之后会有那样恐怖的噩梦发生——哦,我多希望那只是一场噩梦——如果我可以少一点儿关心自己的伤痛而更多地体谅香如的绝望,如果我知道香如会在我睡着后再次打电话给柏如桐,而他却拒绝接听,如果我知道这世界可以残忍到这种地步,爱情可以凉薄到这种程度——我,绝对不会,在那个时间,让自己睡着。
  但是我睡着了,只是几个小时而已,我甚至做了梦。然后,我被一阵莫名的心悸惊醒。醒来的时候,不见了香如,而通向阳台的门大开着,依稀有歌声传来。
  我循声走出去,便看到了那一幕——香如,她在那里,坐在雕花的彩铁栏杆上,赤着白皙的脚,伸出栏外,轻轻踢打着吊篮玫瑰。一下、一下,花瓣极缓慢地落下来,花枝在她的脚上留下刺伤,她不在乎,轻轻地哼着谁也听不懂的歌,眼睛望着天上的寒星,或是什么也没有看见。
  我觉得恍惚,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真实的香如还是一个梦,也许我在梦游。我唤她:“香如……”
  她听到了,转过头向我微笑,穿着我送她的长睡袍,丝质彩绣,色彩极斑斓,式样极简单,腰间只是一条极细的流苏带子,赤足,不穿内衣,只是干净的丝绸里一个干净的身体,像是茧里的蛹在等待春天。
  她唱歌,甚至带着微笑,双脚伸出栏杆外,踢打着带刺的玫瑰花丛。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
  然后她就穿着那样的打扮,从十八楼上一跃而下,成了一只再也飞不起的蝴蝶标本。


  7.还魂夜

  《倩女幽魂》的故事因为哥哥和祖儿的演出而家喻户晓,那个倩女,指的是聂小倩,是一只鬼。
  唐代传奇《倩女离魂》的故事却鲜为人知,这个倩女,叫张倩娘,是一个人——人的魂儿。
  倩娘为清河地方官张镒之女,与表哥王宙青梅竹马,两情相悦,然而父亲却将她另许他人。倩娘抑郁成疾,终日以泪洗面,王宙也又悲又怒,决定离家出走。
  然而就在王宙买舟欲行之际,倩娘却跣足散发而来,深情款款,信誓旦旦:“我愿意抛舍一切,与君海角天涯,永不分离。”
  两人就此私奔,在蜀地隐姓埋名地生活了五年,儿子也生了两个,夫唱妇随,十分恩爱。美中不足的是,倩娘每每思念父亲,长吁短叹,不能释怀。王宙心疼妻子,又想生米已经做成熟饭,岳父大人应当不会再计较当初之错吧?
  一家四口,遂相偕回乡,备了丰厚礼物登门认错。然而张镒迎出来,却不肯承认这段婚事,并说这五年中倩娘一直卧床不起,从没有离开过家中半步。
  王宙不信,跟到倩娘闺房中,果然见妻子双目紧闭,躺在榻上奄奄一息。她赤着足、散着发,身上的装扮正同五年前月夜私奔时一般无二。家人们都被惊动了围绕过来,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倩娘,惊惶奔告,倩娘却不慌不忙,走到病榻上自己的躯壳前,握着梦中人的手笑语:“倩娘,醒来。”
  床上的那个倩娘果然睁开眼睛,两个倩娘笑而相拥,合二为一。
  原来那在蜀地与王宙同居了这许多年的,竟然一直不是真人,而只是一个为爱私奔的痴情的灵魂。
  ——《流芳百世》之倩女离魂

  不能相信,香如就这样离开了我。她的笑声,她的姿态,我还可以记忆得那样清晰,仿佛一回头就可以看见她,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她,然而,她怎么竟从这世上消失了?
  人死如灯灭,香如,她曾经给过我的一点光明,也从此熄灭了么?
  她曾经说过,爱情就像科学、宗教一样,是一种信仰。她向我们背诵《资本论》:“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弱都无济于事。”她说,“这就叫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爱情,需要毫无保留的信任和勇气。”
  然而,她的爱情欺骗了她,她失去了她的信仰,于是失去了生存的勇气——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香如的爱情,宛如地狱。
  夜里到客厅喝水,依稀听到打字声,半梦半醒中,我本能地转身推开隔壁门说:“香如,又在熬夜?”
  一语问出,方想起已是人去楼空,禁不住心痛如绞。
  房间空荡荡的,即使开了灯也仍然显得阴森,衣橱桌椅什么都没有少,可是香如不在,这便成了一间空屋。我打开香如的衣橱,看到满柜子长长短短的白衣,再没见过比香如更执著于白色的女子。
  那样冰清玉洁的一个女子。
  我将头埋在香如的衣裳里细碎地哭起来。
  白衣不是香云纱,它们禁得起揉洗,却禁不得半点儿污染。
  香如的气息还温婉地留在衣间,她的父母曾经提出要将这些衣裳收走,是我苦苦哀求留下它们的,我舍不得。我总觉得香如随时都会回来,我怕她回来的时候,找不到自己的衣裳。
  香如的母亲是位中学老师,短发,眉目清秀,有点儿像月牙儿,弯弯地向下,嘴角却弯弯地向上,分明很喜相的样子,却偏偏是一脸的悲伤。大概一路上已经哭得太多了,来到灵堂时,她反而不晓得哭,只是看着棺里沉睡的女儿,异常困惑:她平时很整齐的,怎么会选这样的死法?仿佛女儿自杀这件事本身其实平常,最想不通的只是她自杀的方式。
  香如的父亲为人严肃,极其沉默,除了自始至终一直紧紧地挽着他妻子的手臂外,几乎不曾说话。但是当妻子置疑女儿死后的衣冠不整时,他忽然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迅速脱下身上的黑西装外套,将她蒙在女儿的脸上。他的动作很轻很轻,仿佛她的女儿并不是死了,而只是在沉睡,他怕惊扰了她。
  他们的哭声,直到香如的灵车推向焚尸炉时才忽然爆发出来……
  那么多天过去,香如的父母一直都不能接受女儿已死的事实。那对伤心的老夫妻白发人送黑发人,在短短的几天里以眼睛可以看到的速度急剧地衰老。柏如桐是陪着他们一起来的,他殷勤地奔前跑后,但是愤怒的父母执著地拒绝与他对话,于是照顾他们的责任便落到了我和念儿的身上。
  香如母亲在宾馆里病倒了,她支撑着为女儿的坟亲手撒过土便离开了。我和念儿再三保证,一定会遵循七七的规矩来为香如焚纸,绝不叫她寂寞。
  关门的时候,我发现桌上香如的手提电脑打开着,只是处于黑屏状态,才使我在进门的时候没有留意到那盏小小的红灯。我随手敲一下回车键使它恢复工作,发现页面是一篇未完成的短稿——《流芳百世之倩女离魂》。
  香如,是你要暗示什么吗?这电脑是从香如跳楼起便没有关上过,还是念儿曾经进来打开过?
  倩女离魂,张倩女的灵魂可以脱离肉身而存在,即使她的躯体卧床不起,她的灵魂却依然活色生香。香如,你可也会这样?
  香如,香如,我是多么想念你。香如,回来吧,如果你的灵魂也可以脱离躯壳来与我相会,我会张开怀抱迎接你的,我一定不会害怕,我们会再在一起,好好相爱。
  香如,回来吧!

  秋山之上,又多一座新坟。
  那墓碑之下埋着的,那黑边相框里嵌着的,可是香如吗?
  我看着她棱角分明的脸,黑白分明的眼,唇齿分明的笑容,欲哭无泪。香如,香如,我不能原谅你这样地辜负我。我们承诺过的,要同心协力,尝试彼此相爱,尝试不依靠男人生存。可是,你为什么要弃我而去?为什么你不能满足于仅仅爱我就可以幸福?至少,我不会让你伤心。
  你说过不喜欢写烈女,因为真正的刚烈坚强应该是能屈能伸。可是你自己却做不到。
  磨难来的时候,你竟背着我,选择了从十八楼上一跃而下,以这样一种刚烈的姿态结束了短暂如春花的生命,一朵经霜萎谢的花。
  香如,你忍心负我?你害我背上一世的忏悔,你害我失去最好的朋友,你害我再也不能相信爱情——是你告诉我最纯洁的爱情版本应该是怎么样的,现在你又用一种最残酷的方式推翻了它。香如,你叫我怎么原谅你?
  我将店里存积的所有纯白纱料都成匹成叠地烧给她,灰烬经风一吹,四散飞舞。它们都是未能等到惊蛰的蚕茧所织,现在它们终于焚身以火,化蝶飞去了。
  这些纱做成衣裳,大概够香如在地下穿一辈子的了,一直穿到她转世重生。我不能忘记,香如走的时候,穿的是我送给她的真丝睡袍,她是那么喜欢那件衣裳呀,至死也要带着它走——香如,你带走的不仅仅是我的衣裳,还有我的心。我心里属于友谊的那一个角落,永远地粉碎成尘,收拾不起了。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没有背景、没有财富、没有信仰、没有自己的根,我们只有彼此,你怎么忍心拆散我们?
  念儿在坟前放起了音乐,开始舞蹈。她表达感情的方式一直是跳舞,最快乐的时候和最悲伤的时候,都会用舞蹈来宣泄。
  今天,是香如跳楼的第七天。
  这七天里,我的眼泪几乎没有干过,而念儿,却自始至终,不曾掉过一滴眼泪。
  她的眼睛仿佛干涸了,要靠滴药水使眼球湿润。然而便是这样,每天只要有时间,她就会跳舞——从香如辞世的那一天起,念儿几乎就没有停止过跳舞。
  也许惟有舞蹈,才可以减缓她心中的疼痛。
  就像此刻,她穿着一件真丝的袍子,正和香如临死前所做的那样,赤着脚,哼着歌,在杂草和碎石间低缓地舞蹈,双脚被石子割破流血也在所不惜。我想她的心也一定在流血,在疼痛,以至于再也顾及不到肉体的伤害。
  我认得那支曲那支舞——《吉赛尔》,一个关于灵魂的故事。少女吉赛尔在草原上邂逅心中的王子,他们一见钟情,翩跹共舞。然而就在最快乐的时刻,王子的未婚妻赶到了,她是另一个国家的公主,奉命来带自己的夫婿回宫成婚。吉赛尔看到公主的美丽与高贵,自知一片痴心终将成空,肝肠寸断,仆地而死,成为又一个为爱早殇的新鬼。她夜夜舞蹈,等候还魂……
  那些未经穿戴就已焚身的白衣也都是夭折的魂,她们飞在山间、挂在林梢、落在草丛,像不甘心的鬼魂在寻找归宿。然而找来找去都找不到,风将它们吹起又吹落,它们累了、倦了,可还是要飞,要飞……
  念儿的舞蹈已经换了旋律,唱起一首古老的中国哀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念儿。”我叫着她的名字。我们拥抱在一起,放声痛哭。“念儿,就剩下你和我了。”
  “不,还有香如。”念儿坚定地说,“舞蹈可以招魂,香如英灵不远,一定可以听到我们的呼唤,她一定就在附近,就在我们身边,她看着我们呢,她说喜欢我的舞蹈。”
  念儿终于流了泪,那晶莹的泪珠顺着丝绸一路地滚落,直入黄泉。
  到这一刻,我知道香如去世对念儿的打击远远比我沉重——我是伤心得不愿意相信,而念儿却是根本不肯相信。原来她跳舞不仅仅是因为伤心,还因为她坚信这样可以为香如招魂——她根本不肯面对香如已死的事实,仍在执著地等待她回来。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香如才是最了解念儿的人,也是念儿最敬重的人。香如,她一直是我们三个人的精神力量,如今她就这样撒手而去,我们所失去的,岂止是一个好朋友?
  其实不止是念儿,有时我也会在某个瞬间忽然感知香如的虽死犹生,午夜梦醒,不是常常会听到隔壁香如房间里传来清脆的打字声吗?
  “今天是香如的头七。我外婆说过,如果一直为死去的亲人跳舞招魂,那么到了第七天还魂夜,她就会回来,和我们团聚。”念儿抽泣着,泪流满面,而那泪光中,却是异样的坚决,仿佛她的话不是在说给我听,而是让天地万物听见,叫诸路鬼神尊从她的心愿。
  有风从墓碑林中穿过,如泣如诉。那一刻,我真心地愿意相信念儿,相信她所说的轮回,相信鬼魂的存在,相信我们的爱会感动天地,让香如回来。

  下山的路上,我们遇到柏如桐——自香如死后,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这七天里,我一直有意识地回避与他面对面,还以为他已经和香如的父母一起回乡了,没想到却在这里狭路相逢。
  看到我们,他本能地加快了脚步,而我却憎厌地避在一边。
  念儿有一刹的错愕,接着便爆发出来,冲上前揪住柏如桐的衣襟咆哮:“你来干什么?你还好意思见她?是你逼死香如的,你还我香如,你把她还给我们!”
  柏如桐不语不动,任由念儿撕扯着,仿佛死了一般。距离那次我们三个一起在酒店为他接风,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他看上去好像老了十年,整个人颓废下来,像提线的木偶失了魂。也许伤心过后他总有一天会重新恢复过来,会再一次恋爱,会结婚生子安然地过掉下半辈子,但是他不会忘记香如的,他再也不会找到一个比香如更美好更纯洁更爱他的女子。香如,将成为他永远的魔咒,永不超生。
  香如,是在用这样一种绝决的方式,向她错爱的人报复吗?
  如果是,那么她死得太不值了——纵使柏如桐会用一辈子来纪念她,纵使她得到他终生的忏悔和哀悼,然而一个不值得的人一辈子的情义,也抵不上香如一天的性命!
  我拉住念儿:“算了,你就是杀了他,香如也不会再回来了。”
  念儿撒开手,忽然像一只受伤的小兽那样嚎叫起来,狂奔下山。我只好跟着一路跑下去,跑出很远再回头,看到柏如桐仍然呆呆地站在原地。秋风萧瑟,吹动他的衣襟,这时候的他,也许比死还难受。
  我相信他是真的爱香如,只是他的爱情,太不成熟,太没有担当。在香如遇到一生中最惨重的打击时,他没有站在她的身边支持她、安慰她,反而站到了她的对面,指责、冷落、抱怨,令她绝望。
  无法想像香如穿着我的手绘丝袍从十八层楼上一跃而下时心中是怎样地疼痛。在为她提前庆祝的二十四岁生日宴上,我们还真心地以为所有的劫难都到此结束了,以为雨过天晴,噩运从此远离,好人终有好报,可是没有想到,更大的难题,那毁灭性的一击,竟然来自香如最爱的人——如果不是她真的爱他,又怎么会为了这样一个懦弱的人丧命?
  柏如桐,他才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给了香如真正致命的一击!
  每个人都有死穴,每个人都有底线,而香如的底线,是爱情。

  在山脚处我追上了念儿。
  但她并不是一个人,她背对着我在与一个男人说话,挥舞着手臂,态度激烈。
  那人身形挺拔,五官如刀削斧凿,眉宇间有种逼人的英气。我从没有见过他,但是从他的制服上不难猜到他是谁——是那个受理香如一案的小警察封宇庭,亏欠香如逼死香如的另一个善良凶手!
  同样地,他也猜出了我的身份,主动伸出手来招呼:“红颜?我是封宇庭。”
  我看着他,不回答,也不肯接受那只手。
  他的手就那样停在了半空中,却固执地不肯收回。
  “那两个流氓都抓到了。”他说,“我来当面告诉苏香如这件事,希望她可以安息。”
  “放屁!”念儿愤怒到口不择言,骂起脏话来,“抓到他们有用吗?香如已经死了,你能让她复活吗?你们这些警察,没事就卖消息给小报记者,逼死无辜。你们到底是警察还是帮凶?你们比那两个强奸犯还可恶!如果香如没有报案,就算她怎么伤心也好,至少不会死!总有一天她会忘记这件事,她还会好好地生活,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可是她相信你们会为民伸冤,她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她去报案,她去认人,她配合你们。好,你们却出卖她,让她曝光,逼她跳楼,就为了证明你们办案神速,便不顾当事人的死活!现在你倒来表功了,夸耀你抓贼的本事。可是抓到了凶手又怎么样?香如已经死了!你们就是逼死她的真凶!”
  封宇庭猛地抬头,他的眼神如此深沉,深沉得可怕,仿佛一口深不见底的井那样幽邃,他忍无可忍地大叫:“不是我!”那声音的痛楚,正和刚才念儿面对柏如桐时撕心裂肺的嚎叫如出一辙。
  我忽然就原谅了他。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警察,他表现出来的沉痛是真实的。他的任务只是办案,他已经缉捕那两个败类归案,大可以庆功去。然而此刻他却出现在香如的坟前,分明是对这件事感同身受,他的伤心,绝不是装出来的,也没有必要伪装。
  “那么,是谁泄露消息给报社的?”
  “对不起,我不能说。”封宇庭痛苦地低下了头,也垂下了那只固执的手。
  职业道德。然而世上的事,往往是尽了职责,便违了道德。
  就在封宇庭收回手的那一刻,我果断地握住了它,说:“不管怎么说,谢谢你替香如抓住凶手。”
  但是念儿不肯原谅他,她双目炯炯,咄咄逼人:“你们会怎么判?会判那两个强奸犯死刑吗?会让他们给香如抵命吗?”
  封宇庭浑身一震,重新抬起头来,语塞地看着念儿,欲言又止。半晌,他低下头,转身离去。
  念儿看着他的背影,两行清泪从她姣好的脸上流淌下来,眼中掠过纠缠的苦恼。
  我知道,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小警察,而封宇庭,也分明把她看得很重。然而香如的死,成为一道永远的伤痕,横亘在他们中间,令他们无法逾越。
  ——如果不是香如遇难,他们便不会相遇相识;如果不是香如之死,也许他们会是很好的一对。造化弄人,平凡的众生在命运大神的翻云覆雨前,又能做些什么呢?

  回家的路上,忽然下起雨来。街道积了水,公交车和出租车挤在一起,喇叭震天响,可是谁也挪不动分毫。
  我和念儿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下了车,也无心避雨,就那样无遮无掩地手挽手走着,任雨水把我们浇得湿透。沉默地穿过半个城市,一路走回家去。
  回到住处时,天已经黑下来,站在楼下抬头望着属于我们的那一扇窗,我有种眩晕的感觉,仿佛仍然可以看到香如穿着丝质睡袍坐在窗台上的模样——她赤着双足,轻轻地踢打着悬吊在彩铁栏杆外的玫瑰花丛,玫瑰花刺伤了她的脚,她不理睬,轻轻地哼着歌,仰头看到满天星辰,辨认着哪一颗星印证她的宿命,然后,她张开手臂,从阳台上一跃而下……
  “啊——”我忍不住呻吟,捂上眼睛不忍再看。
  念儿了解地揽住我的肩,又不禁重复起她第一千零一次的忏悔来:“我那天为什么不早点儿回来呢?如果我在,也许一切就不会发生了,我甚至连香如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怎么能怪你呢?你也没想到报社记者会那么无耻,竟然把香如的事曝光;更没想到柏如桐会那么混蛋,竟然逼死香如……”我原本想安慰念儿的,却忍不住又抽泣起来。
  我们就这样彼此安慰着倾诉着搂抱着走进电梯,一直来到我们的“三香居”门前。三香居,三香居,从今以后,便只剩下两香了么?
  念儿取出钥匙开门,然而就在这时,那门,那门,竟然从里面自行打开了!小偷?我忍不住后退一步,惊喝:“谁?谁在里面?”
  一个女孩子从门里迎出来,熟稔地招呼:“你们回来啦?怎么湿成这样子?”
  我看着她,目瞪口呆,呼吸紧张。香如,这是香如吗?她分明站在那里,白衣胜雪,长发披肩,无风自动,栩栩如生——可是,她明明死了的呀,我们刚刚参加了她的葬礼,还为她流了那么多眼泪。
  如果刚才我们葬的是苏香如,那么眼前这个又是谁?


  8.魇

  “团扇,团扇,美人病来遮面。玉颜憔悴三年,谁复商量管弦?弦管,弦管,春草昭阳路断。”
  如果一个女人失了情爱,就会被形容为秋扇之捐,仿佛被抛弃是扇子的错,是扇子不识时务、不知进退——秋天已经到了,扇子已是无用之物,不被弃又能如何呢?
  可恨扇子不会说话,不能质问那个千里挑一地选择了它又理直气壮地遗弃了它的人:既然早已注定分离的命运,当初又何必结下牵手之缘?
  替扇子鸣冤的人是班婕妤。她是汉代成帝的妃子,出自名门,因才貌双全,一度深为成帝所宠,甚至有废后另立之议,但被她严辞拒绝,反而劝了夫君许多大道理。及至后来那个能做掌上舞的绝代佳人赵飞燕入宫,又妩媚又风流,更难得的是善解人意,连把同胞妹妹献给夫君的事儿都做得出来,古板而执著礼教的班婕妤又哪里是对手呢?
  许皇后仍然是被废了,班婕妤也冷落偏宫,而尽情纵欲的飞燕、合德姐妹却入主中宫,独霸龙床。班婕妤失意之余,自愿入长信宫侍奉太后,并自比秋扇,做了一首《怨歌行》传世:
  “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从那以后,团扇就成了失宠弃妇的代名词了。然而人们摇扇轻歌之际,往往替班婕妤觉得不值:早知许皇后的位子反正坐不牢,当初何不自己先占了去?

  但婕妤是真爱成帝的,即使他那样地冷落过她,辜负过她,她仍然愿意无限地原谅——在他死后,她自愿殉葬,与他同穴而眠。只不知,到了地下,她还会继续劝他做个好皇帝吗?
  ——《流芳百世》之班婕妤画像

  屋子里没有开灯,有雾气从窗外涌进来,弥漫苍茫,惟一的一点亮光来自香如的手提电脑。它打开着,屏幕幽蓝,映着香如的脸,青白不定。
  不,这不是香如,香如已经死了,站在我面前的,只能是——头七,还魂夜,念儿的舞蹈——难道,难道这个是鬼?我真的见鬼?
  “啊……”我尖叫起来,然而念儿猛地扑上来捂住我的嘴,同时迅速俯身,在我耳边喝令:“闭嘴!”
  香如诧异地看着我们问道:“红颜,念儿,你们在干嘛?”
  “我们打赌呢,等下告诉你答案。”念儿故作从容地笑着,强拉起我走进她的房中,转身关上房门,并顺手开了灯。
  她的手一松,我便瘫软在地上,有细密的冷汗从背上直流下来。我知道,我见了鬼!
  我真的见鬼了!有一个鬼,香如的鬼魂,她回来了!
  现在她就和我们共处在同一屋檐下——我们的三香居,已经成了鬼屋!
  “念儿,怎么办?那个……那个是……”我喃喃着,六神无主,明知见鬼,却连一个“鬼”字都不敢说出口。
  就在前夜,我还拥抱着香如的衣裳呼唤她的灵魂归来,然而现在我知道,当确定一只鬼魂真的可以脱离肉身而存在时,我其实是没有能力承当的。
  我的友情,原来和柏如桐的爱情一样,不过是叶公好龙。
  念儿在我身边蹲下来,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也是一样地紧张,却比我笃定。
  “红颜,听着,我下面说的话,你可能觉得匪夷所思,就连我自己,也是一直听说过,却从来没有想到会真正遇见——香如还魂了。她生前聪明过人,死后也灵气不散,又加上有未了的心愿,又有我们替她招魂,就真的回来了。这种情况,在术语中叫做‘魇’。”
  “魇?”我莫名其妙,如听梦呓——鬼话也的确比梦呓好不到哪里去。
  雾气从窗外没完没了地涌进来,阴冷的湿黏的雾气,仿佛地狱的使者在摇动他们的旌旗。今早离开的时候,窗户明明是关着的,谁把它们打开了?是香如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冷雾?是香如的归来把地狱之门向我们敞开了吗?这些不安地涌动着的,到底是雾气还是冤魂?
  我抱着双肩,颤抖得几乎无法发出声音,只会呆呆地重复着一个字:“魇?”
  “是的,魇。”念儿回答我,也许是错觉,她的声音在雾气中听起来是这样阴森冷郁,宛如阎王断案。
  “死去的人如果有很强的精神力可以将原形凝聚,就会还阳。但是她还阳的时候,是不知道自己已死的事实的,她会忘记一些事情,与她的死有关的事情,不再像正常人那样思维合理,会有些恍惚,而恍惚的程度视各人的精神力强弱不同而不同。现在,我们还不知道香如对自己生前的事情到底记得多少,也不知道促使她回来的真正力量是什么,只得一点一点地试她,小心相处,切不可以莽撞说话,刺激了她。”
  “相……相处?”我惊得结巴起来。与一只鬼相处?还要跟她说话,试探她的记忆?万一她不记得生前的事,却只知道说鬼话怎么办?“我们,一定要和她相处吗?”
  “当然。”念儿严肃地回答,同时加重她手上的力量给我打气,“红颜,你听我说,你要振作起来。香如是我们的朋友,她虽然死了,灵魂也是善意的,没什么好怕。她不会伤害我们的。相反,我们要帮助她——也只有我们可以帮助她了。”
  “我们,要怎么帮助她?”
  “还魂的人,不知道自己死了,他们的灵魂生活在人世间,好比梦游一样,不能被人惊醒,所以叫做‘魇’。你也知道,不管梦游的人做什么,不可以惊动他,任由他去,不能叫醒他,也不能阻止他,不然那人就会有危险。魇也是一样,不可以被人提醒她死去的事实,不能让她知道真相。”
  “如果她知道真相,会怎么样呢?”
  “那就会真正地死去。”念儿叹息,一字一句,“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这阴冷的词攫住了我,令我不能回应。
  魇、还阳、精神力、魂飞魄散……这些平时我想也想不到的概念,此刻如此离奇地出现在我面前,我真有些六神无主,有种魂飞魄散的无力感。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求助地看着念儿,如祈神明。
  念儿此刻就像一个执事的女巫,眼神闪亮,发布号令:“就像没事人一样,走出去,跟香如打招呼,聊天、一起吃饭、喝茶、看电视,和平时一样。千万不要拆穿她。”
  “和,和一只鬼吃饭?”我几乎要晕过去,鬼不是只享用一点儿人间烟火闻闻味儿就可以了吗?她会不会要我们把她所需要的一切都烧给她吃穿?又或者她把别的鬼也招上来一起开会,也都要我们帮它们完成心愿怎么办?我们会不会被附身?会不会被吸了阳气?
  “念儿,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我呻吟着,头痛欲裂。
  “做不到也得做,难道你不希望我们三个重新在一起吗?”
  “可这是两回事。如果可以救活香如,为她做什么我都愿意,可是她已经死了,死人是不能跟活人在一起的。她不是人,她是,她是……”
  “那么,你就走出去大声告诉香如:你已经死了,不要再来找我们。她就会立刻消失,永远不再出现。”念儿威胁我,“你要不要这么做啊?你怕鬼就出去跟她说,我保证香如不会伤害你,我保证她魂飞魄散,就此消失!你要不要驱鬼,要不要?你说啊,你去啊,去啊!”
  “我……”
  念儿不理我,猛地拉开门,一边往外走一边大声说:“香如,香如,红颜有话跟你说。”
  “是吗?”香如飘飘然地走过来,幽幽地看着我,“红颜,你要跟我说什么?”
  “我,我……”我咽了一口唾沫,哆哆嗦嗦地说,“我有点儿感冒,想问你要点儿感冒药。”
  “你感冒了?是不是淋了雨?难怪直发抖。”香如毫无心机地点点头,又一路飘去她自己的房间,开门,走进去,再出来,手上托着两粒药和一杯水。
  鬼倒的水,我敢喝吗?敢保那水不是孟婆汤,喝了会忘记一切?又或者,是黄泉里的水也说不定,又苦又涩,是尸骨所化。我冲进洗手间,忍不住又呕吐起来。
  隔着门,听到香如在叹息:“红颜的身体真让人担心,总是生病……”

  香如就这样回来了,以一个人的姿态,一只鬼的意念。
  我安慰自己,既然这世界上有徒具形体没有生命的植物人,自然也就可以有纯粹依靠“精神力”而存在的鬼魂。这只是一种自然形态,是客观存在,没什么可怕的。
  不论现在的苏香如是人还是鬼,她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必须保护她、帮助她,与她同在。
  她仍然睿智,热爱写作,但是不大懂得欢笑,总像是时间很紧似地赶稿。不思饮食,也不知困倦,大白天也要拉上窗帘,本能地畏光,却说不出所以然。烟抽得很凶,仿佛靠抽烟就可以饱了——有时我想,或许最合宜于她的,应该是几炷上好的檀香?
  我一直惊异于她回来的真正理由,但是她不提,我便不敢问起,怕惊扰了她。
  有一天我回家时看到她在对着镜子化妆,唇膏、香粉、腮红……一层层地涂上去,努力地化,努力地化,仿佛画皮。
  “香如,今天精神不错?”我招呼她。
  精神。如果说鬼是一种精神力的话,那么香如的精神是比任何人都要好的。因为除了精神,她并无其他。
  “红颜,我怎么化了半天妆,脸色还是这么苍白?”香如对着镜子苦恼,“我想让自己看起来气色好一点儿。”
  我叹息,走过去拿起粉刷:“我来帮你化。”
  轻轻地一蘸、一扫、一抹,再轻轻均匀,她的脸上蓦地有了几分春色。香如有些欢喜:“还是你手巧,我现在怎么连化妆都忘了。”
  不,不是她忘了化妆,而是人间的脂粉不合她用。只有借了我的手,才可以让那些胭脂水粉活色生香。
  “红颜,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没有用,不会化妆,不会做家务,而且好像记不起很多事情了。我这里老是恍恍惚惚的,不能集中精神。”香如指着自己的头,十分苦恼,“你们不让我上班,又不许我出门,连报纸都不让我看,我很闷,好想出去走一走,也许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会好一些?”
  “你不能出去。”我大急,但是立刻按捺自己,换上平和的口吻,哄孩子一样地劝她,“你出了车祸,脑部受到震荡,免不了会觉得恍惚,医生说失忆只是暂时的症状,不久就会好起来的。”
  “车祸”是念儿的主意,她用这个借口来解释了为什么香如总是觉得疼痛,又为什么要请长假在家休息。我们用这个理由将她“软禁”起来,防止任何人见到她,惊醒她的梦,打破她的魇,叫她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这是多么可怕的诅咒。它仿佛一柄狰狞的利剑悬在我们的头顶,随时都会呼啸而下,将香如一分为二,再度杀伤。
  不。不能让香如知道真相。不能让任何人伤害到她。不能允许我们再一次分开。
  为了香如,我们将不择手段,不遗余力,只想可以留住她在人间多一天,更多一天。只要她和我们在一起,不管她是人,还是鬼魂。
  “香如,”我安慰她,“医生说你精神不好,不能再受刺激,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对你的病情恢复很不利。你要实在想出去,等晚一点儿,我们去山顶看星星。”
  “也好。”香如坐下来,手臂抱着自己的肩,表情痛苦。
  我有些不安,走过来握住她的手。那只手,冰冷粘湿,柔若无骨。“香如,你哪里不舒服?”
  “我好痛,浑身都痛,怎么好像千疮百孔一般。”香如低头看着自己,神情迷茫,喃喃自语,“我身上好像有一百个洞,每个洞都在流血。红颜,我,生不如死。”
  她疼得弯下身子,声音哽咽,但是没有泪——念儿同我说过,鬼是没有眼泪的。她们的泪都被有职司的鬼收集了起来,汇成黄泉……
  我上前一步扶住她。她轻得几乎没有重量,可是我仍然承担不起她的疼痛。
  她怎么能不疼呢?
  那一天,她穿着我送的手绘丝袍翻过玫瑰栏杆,宛如落花一样从十八层楼上飞坠而下。玫瑰花瓣散落周围,和她的长发纠缠在一起,血肉模糊。她的眼睛大睁着,整个身体仿佛一具摔破的洋娃娃般不成人形,殡仪馆的工人用了很大的工夫才将她的身体缝合装裹……
  我替香如觉得疼。
  生不如死。香如说她生不如死,我没有告诉她,其实,她已经死了,只是魂魄不散。为了爱情的背叛,为了人性的凉薄,她不愿意再活着面对,她已经选择了死亡,并且选择了最决绝残酷的一种。一个人,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再顾惜,连完整的身体都不愿留下,灵魂却偏偏留恋不肯去,还要辛辛苦苦地穿越生死、颠倒阴阳,为着一段未了的心愿重新回到人世、滞留阳间。
  她,的确是“生”不如“死”的。
  惟一可庆幸的,是她忘了那次采访,忘了强奸的悲剧,忘了自己受侮辱受折磨的往事,也忘了,柏如桐——他伤害她至深,深到她宁死都不愿面对,深到她还魂再不愿记起。
  香如的灵魂,就和她生前一样,永远矛盾。

  夜里,依稀听到奇异的声音,仿佛天边有歌声踏浪而来,又似隔壁有人在歌舞吟诵,回旋往复,却偏偏听不清,喧嚣而幽微,如真如幻。
  我毛骨悚然,却不由自主,披上睡袍走出去。穿过客厅时,风铃无风自动,发出惊慌的脆响,我只觉浑身冰冷,却不能停止脚步,就这样一路地走过去,轻轻推开香如虚掩的房门,看到她背对着我在打字。
  房间里没有开灯,青白的雾弥漫了整个屋子,只有电脑屏幕的蓝光映出香如的轮廓,她的身体在荧光下近乎透明,又仿佛她本身就是个发光体——我忽然想到那蓝光像什么了——磷光。
  而那奇怪的声音,就来自那光的边缘。那飞舞不定的光线犹如恨海,涌动着无数不安的旧魂,是她们在呻吟、在低语、在倾诉、在清歌。
  宛如电光石火般,一个念头划过脑际,我蓦然明白了香如回来的理由:倩女离魂。是的,她真的做到了,不仅是现在,就在几天前,她已经回来过,写她没有写完的《倩女离魂》。她曾经承诺过,要写足一百个古代美女的故事,和我们共同完成一本《流芳百世》的。
  流芳百世。这些就是流芳百世的真面目了,是她们的力量集中起来才使得香如还阳,现在她们与我们同在——将阴阳两个世界混为一体,尘不肯归于尘,土不肯归于土,黄泉的水流到了地面,活着的人却寄身在阴影中。
  我屏息静气,只觉从发根到指尖都已经结了冰,既不敢发出一丝声音惊扰那些鬼魂,又无力挪动脚步让自己离开。那些飞舞的灵魂仿佛穿透了我的身体,她们肆无忌惮地狂欢,把这里当做她们安息的乐园,无处不在。而我们的身体,则是供养她们的容器。
  我想起传说中的白娘子与许仙——如果法海见到现在的我,大概也是可以看到一团乌气在头顶的吧?
  香如背对着我在打字,长发披肩,浓密得像地狱。
  我好怕她会忽然回头。
  我怕她回过头来,还是一头长发。
  不能扼制自己的胡思乱想,恐惧令我既窒息又疯狂。我想大叫,甚至宁可立即昏倒,以不必再苦苦捱过这漫漫长夜。然而时间在这里是凝滞的,几千年前的女鬼和刚刚去世的新鬼同在,鬼与人也同在,而我,在面对着好朋友“活生生”的鬼魂伤悼她肉体的早逝。我为什么还不疯掉呢?
  这屋子太潮湿了,湿得仿佛在落雨。而我在雨中,站成了一只毒蘑菇。
  四周为什么这么湿冷黏腻,为什么会有流水的声音?我真的是在自己的屋子里吗?还是在井底?
  古代的井,后宫的井——幽深阴冷,干涸不见底。
  这井里,可曾死过无辜的宫女?横死的女儿,往往是最美丽娇艳的,死后阴灵不散,化为艳鬼,演出一段倩女幽魂的冥界传奇。
  井里有风,风里有呜咽,它在倾诉什么?纵有冤情,说了一千三百多年,也该说完了吧。恩怨两消,尘土同归,这井里的故事,早就化烟化灰了,为什么还要纠缠不休?她们来找我做什么?就算落水人要找替死鬼,也都已经是千百年前的事了。她们早就该投胎转世了,与我何干?
  当井里还有水时,一定很冷、很黑,有青苔爬满了井壁,湿滑黏腻,女人被投入井里时,还没有死,但很快就要死了。她拼命地挣扎,想从井里出来,尖尖的手指努力地扒着沿壁,抓下一块又一块的青苔,最后力尽了,便死在水里。那口井,便从此封了、枯了,饮不得水、近不得人。井口漂浮的落花,也渐渐枯萎、腐烂,发出和血腥相类的气味……
  后宫,永远是一个朝廷最大最黑暗的秘密,充满着极盛的奢华和极痛的残酷,充满了争宠的诡计与夺位的阴谋,其香艳与暴烈都到了极致,并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极盛的时代。
  后宫里都有冷宫。那是一口地面上的井,一样的深冷、一样的孤寂、一样爬满了窒息的青苔。一样回荡着呜咽的阴风。唐的冷宫,梅妃写下“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的诗句,婉拒了唐玄宗多情留念的一斛珍珠;宋的冷宫,孟皇后因刘贵妃谗言而被哲宗废后,出居瑶华宫,两次幸免于火难,终究福大命大,二废三立,笑到了最后;清代的冷宫,不只住过皇后和嫔妃,更奇的,是将瀛台做绝地,竟软禁了短命天子光绪帝……
  后宫里还有永巷,是宫中的黑社会,带罪宫人被囚役的地方,所有最悲惨最残酷的事情都发生在这里。历史上最可怕的永巷传说,来自汉皇后吕雉。她在刘邦死后,不仅毒杀了与自己亲生儿子争帝位的戚夫人之子如意,并将戚夫人断手足,熏双耳,挖眼割舌,投入永巷的粪坑中,呼之为“人彘”。而这道酷刑,后来被慈禧沿袭,如法炮制了咸丰帝生前挚爱的丽妃,将她泡在酒缸里,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我站在井底,真切地听到了历史的哭声,喁喁切切,无休无止。我想对风说:不管这里有过什么,都过去了,吹散吧,再也不要怨恨,就这样,风流云散,湮没无踪……
  可是我发不出任何声音,我也不能有任何的动作。天哦,我为什么还不疯呢?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睡在自己的房间里,自己的床上。难道昨晚的一切是梦?可是记忆分明是那样清晰刻骨。
  我想我真的要疯了,就在下一分钟,仿佛有一团麻堵在嗓子口,只要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喊之后,我就会疯狂,就像很多电影中演过的那样。
  也许我宁可疯掉,假如疯狂可以比清醒更自由。
  然而香如使我知道,连死都不可以解脱,难道疯狂可以做到吗?


  9.错爱

  虞美人是一朵花的名字。色如碧血,瓣如薄绫,《花镜》说它“单瓣丛心,姿态葱秀,常因风飞舞,俨如蝶翅振动”,所以又名蝴蝶满园春。气质独具,既可爱复可怜,难怪它的故国在楚——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虞美人是一个人的名字。楚霸王项羽和汉高祖作战,兵败垓下,大势已去,爱妃虞姬拔剑而歌:“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一曲即罢,刎颈而死,血溅碧草,化为红花。
  虞美人是一首词的名字。“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李后主忘不了他明月东风的亡国,楚霸王也忘不了他能歌擅舞的爱姬。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段情事,乃至天地人间的万事万物,永远都是失去了的才最可贵难得。
  虞姬为霸王而死,于是便成了楚霸王心头的惟一至爱。相信项羽乌江自尽的时候,眼前掠过的,一定是虞美人长袖舞剑的身影。那一对美丽的魂魄化成了蝴蝶,那一段凄艳刚烈的英雄故事成为传奇。
  然而如果霸王未死呢?
  如果霸王不死,且可以东山再起,一定还会遇上别的美人,王姬或者赵姬,一样地软帐温衾,鸳鸯情浓。但是他不会忘记虞姬,这是肯定的,她曾为他舞剑而歌,誓死相随,那一曲绝唱早成了他心头的朱砂痣,刻骨铭心,永志不忘。
  然而如果虞姬未死呢?
  如果虞姬的死只是一场闹剧,她其实被救活了,并且和他一起逃难,一起劫后余生,重坐江山,那便会如何?或许项羽不该是个忘恩负义喜新弃旧的男人,他会将她扶正,毕竟他们曾经一同出生入死、同甘共苦。这样的经历无可取代,她的地位也是别的姬妾美人无可取代的。但又怎么样?她还是会老、会死,而他觉得已经给过她回报,给足了她身家地位,大可以当她是衣襟上一粒枯槁干硬的饭粘子,而调头另寻新鲜的美味佳肴去了。
  所谓永恒,其实只是一个不可重复到此而止的瞬间罢了。
  ——《流芳百世》之虞美人画像

  和一个鬼魂同居,总觉得紧促,急景残年似的,时间变得异常有限,沙漏样从指缝间溜走,抓不紧也留不住。可是到了夜间,夜晚又未免太长了。
  总是连绵不断的噩梦、无休无止的魅歌、穿梭的白色影子、重重叠叠的雾气,这一切令我的夜晚如卧针毡,每一分钟都是那样难捱——地狱里煎鬼,当无非如此。
  我几乎要害怕回家了,但是我又怎么能放下香如不理呢?
  她只是一个迷路的鬼魂,忘记了自己的来历和去向,在人间只有这一个地方可栖,只有我和念儿两个朋友可信,我们不管她,谁管她?
  日复一日,不管脚步是多么沉重趑趄,最终还是将我准确地带回家里,让我和一只鬼一起,坐在桌子旁边,吃饭、品茶、闲话家常,然后各自回房,开始一晚的噩梦。
  有时是真的做梦,大多关于香如。我看到她走在一个长长的巷子里,长发飞扬、左瞻右顾、迟疑彷徨,很不情愿的样子。梦中我清楚地看到她的脸,神情迷茫,就如同我醒着时看到的那样。
  有时我则不能确定是梦还是想像——当奇怪的声音再次将我唤醒,我告诉自己不要理,但是身不由己,还是会夜夜穿过客厅往香如的房间偷窥。
  在那里,我看见香如穿着古代的衣裳,和许多宽袍大袖的女子围坐在一起,就像同我和念儿坐在一起时一样。她们谈话、剪花、弹筝,甚至做游戏,那些游戏也都是很古老的双陆象棋之类。
  我看着她们云里雾里的姿容,猜想这一位或许是鱼玄机,那一个可能是苏小小,戴凤冠的或是杨玉环,跳舞的应是赵飞燕……她们的身体彼此穿越而毫无障碍,无论喧嚣得多么热闹都不发出一丝声响,而那若有若无的凄美音乐,只是飘浮在空中的难以捉摸的音符,不属于任何乐器。
  窗外,帘钩上悬着一弯月牙,淡得等于没有。
  无法确知我的所见所闻究竟是幻象还是真实,因为那一切就像志异小说里写的那样,总是在天明前消逝无踪。而不论我在夜间有着什么样的奇遇,醒来时,永远躺在我自己的床上,我又不敢去问香如,怕惊了她的魂……
  不过也不必问了。鬼魂自然应当是幻觉,香如也是幻觉,不仅死后是幻觉,生前也是幻觉,柏如桐是幻觉,玉米是幻觉,香云纱是幻觉,爱情是幻觉,连同人生都是一场幻觉。
镜花水月,浮光掠影,我看鬼魂是虚,她们看我,又何尝不是梦里风景?

  但是柏如桐却不肯忘记香如。他在星期五的早晨打来电话,要求登门拜访。
  幸亏电话是我接的,不敢多说,也不敢多问,只急急忙忙地说:“对不起我有急事要出去,这会儿家里没人,一小时后我们在上次见面的那个西餐厅碰面好吗?”
  绝不能让他上门,绝不能让他见到香如,为了香如,我必须说谎。“不,不要来家里等,因为大厦出了事,这几天拒绝访客,就在餐厅等好了。我很快就会到的。”
  刚挂上电话,香如自里屋走出来,茫茫然地问:“是谁?”
  我心中暗呼好险,要马上去邮电局停了这个号码才行,不然早晚会穿帮。“有客户想订一套金陵十二钗的手绘真丝长裙,约我出去面谈。”我说。
  又是一个谎言。
  这几天里,为了掩饰真相,我说了数不清的谎话,这样颠倒黑白,已经驾轻就熟。
  看着香如苍白而美丽的脸,我眼前不能拂去的,却仍然是她曾经粉身碎骨的惨烈。不,绝不能让她再受伤害,绝不可以要她再次消失,为了保护香如,留住香如,别说撒谎,再荒谬不合理的事我也愿意做。
  我对着镜子做深呼吸,然后,像一个全副武装的女战士那样,昂首挺胸地出门了。
  连和鬼魂同居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人是我不能应付的呢?

  办妥停机手续再赶到餐厅,柏如桐已经到了,面前放着一瓶伏特加,已经消去大半,样子比我几天前在墓园见到的更憔悴了,几乎油尽灯枯。
  我叹一口气,坐下来,给自己叫了一杯咖啡,然后静等着柏如桐开口。他找我来,无非是要表白对香如的爱与忏悔,希望有双耳朵听他宣泄吧?其实爱与不爱、亏不亏欠都是他个人的事,不过人总是这样,不但自己要找借口原谅自己,还要得到别人的承认。
  “你比夏念儿要温和。”没想到他的开场白竟是这样。
  我忍不住冷笑了一声:“我不会打架,也不会骂脏话,但是,不等于我赞成你的所作所为。”
  “你是香如的朋友,你们都认为我配不上香如是吗?”柏如桐干掉手中的那杯酒,已经有了七分醉意,“谁会明白我?我也是受害者。我的女朋友失身,我只不过发了两句牢骚,她就去跳楼,叫我背上一辈子的负担,还被骂成是杀人凶手,难道我不无辜吗?我就不值得同情吗?”
  我很想学念儿那样痛斥他,骂得他狗血淋头,但是他已经是个醉汉——即使他醒着的时候,也未必可以沟通,这不是个能够讲得通道理的人。他心中所想的,第一位永远是他自己。香如被流氓袭击,他先想到的是自己吃亏丢面子;香如死了,他又先想到自己是不是冤枉,连念儿对他不友好都放在心上——在他心里,香如占据的分量有多少呢?
  是的,我认为他配不上香如,他不配得到香如的爱,他甚至不配得到我的宽容和安慰。
  我决定一言不发。
  但是柏如桐另有要求:“我想看看香如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以替她收拾,留作纪念的。我过几天就要回去了。她的家里人参加完葬礼就回去了,我本来应该一起走的,可是我不能就这么走,我得带着她的东西走。”
  “她的东西都已经烧了。”我脱口而出。
  “至少让我再看看她的房子。”柏如桐坚持。
  “不行。”我比他更加坚持,“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今天你打电话来时,我正在和人办交接,钥匙都交出去了。”
  自从香如死而还魂后,我的说谎功夫已经日渐进步,简直出口成章。
  柏如桐有点儿怀疑:“房子租出去了?为什么?”
  “这还用问吗?发生了这样的事,谁还敢再住在那里?我们都想早点儿把这件事忘掉,当然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忍不住讽刺,“我相信香如也宁愿你忘记她,而她,也不愿意再记得你。”
  这一句我说的是真话。香如已经忘了柏如桐,让她留连不肯离去的,并不是爱情,而是理想——《流芳百世》刚写了一半还不到,这才是她未了的心愿,才是她回来的真正理由。
  我真该感谢那些古老而美丽的魂魄,也许真正生生不息的灵魂是她们,是她们将香如送还给我们,要她替她们树碑立传,将她们的故事流传千古。我们怎能不尽心竭力地帮助她们,也帮助香如还愿呢?
  然而我又很矛盾,既怕她专心写作未免太过伤神,又怕她完成了功课就会离开我们。一个人一生中,尚不可以再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又怎么可以两次失去同一位至爱亲朋?
  我催促柏如桐道:“还有什么事吗?我约了人,要先走。你呢?什么时候离开这儿?”
  柏如桐将头抵在酒瓶上,苦恼地说:“我不是不想走,可是我有一种感觉,香如好像没有死。我总觉得,她还在,有时我回头,会听到她在说话,可是我要找,又找不到她。她好像就在我的身边,就在这城市里,躲在哪儿不肯见我。红颜,你帮帮我,帮我找她,跟她说,我好想她……”
  我有些怜悯,他与香如相爱经年,总算也还有些灵犀,可以感知她的存在。然而香如现在,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大概也就是他了吧?
  柏如桐仍在絮絮叨叨:“香如以前很体谅我的,从来不会和我真正怄气。那天在电话里,我也没说什么嘛,就是发了两句牢骚,她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她就不想想,她这么一死百了,我怎么办?现在她家里人不原谅我,你们不原谅我,连我家里人也怪我,我有什么错?难道女朋友被人轮奸了,事情又上了报,我不该生气吗?我不过说了两句心里话,怎么就成逼死她的凶手了?我也没说什么呀。本来嘛,要是她不那么古板,不那么好强,早点儿跟我在一起,哪会有那么多事……”
  我忍了又忍,总算没有将手中的咖啡泼到他脸上去,只是哽着声音说了一句:“这些话,你留着等香如转世的时候再跟她说吧。我约了人,要先走。”
  “你约谁了?不能陪我多坐一会儿吗?这里我就认识你们几个人。你是香如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是朋友,就陪我喝几杯。”柏如桐抬起露出红丝的双眼,他真的醉了,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个脆弱的没种的男人,永远只知道爱惜他自己,永远在向别人索求帮助,只有香如才会那么傻,忍受他许多年,我有什么理由迁就他?
  我站起身,把一张钞票压在咖啡杯下:“对不起,我真的约了人。”
  “你骗我。”没想到柏如桐随之站起,猛地按住我的手,两只眼睛里血丝乍现,逼近我的脸,一个标准醉汉豁出去的样子,“你别骗我。你约谁了?”
  我有点儿怕,既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又怕太过坚持会惹恼了他。这已经是个不可理喻的醉人,谁知道下一步他会做出些什么失礼的事呢?
  “她约了我。”有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们可以走了吗?”
  我猛地回头,那一座铁塔样站在我身后,及时为我解围的人,是玉米!哦玉米,你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么?他从容地微笑,向柏如桐伸出手去道:“幸会。我叫郁敏,是红颜的朋友,改天请你喝茶。”
  柏如桐稀里糊涂地握了他的手,瞠目结舌地被玉米按回他自己的座位,然后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离开——自始至终,他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玉米也压根儿不想给他说话的机会。

  另一家西餐厅,另一张桌子旁,另一瓶酒。
  我与玉米对面而坐,眼泪终于无遮无掩地滴落下来,在杯里溅起涟漪,把时间与空间忽然就混淆了——上次在“桃叶吧”分手时,我也是这样地流着泪,这中间的日子就仿佛没有过。在他面前,我永远是那个无助而无奈的小女孩。
  “几天不见,你瘦了很多。”玉米温和地问,“刚才那位,是你的朋友?是他让你不痛快?”
  “是香如的朋友。”我抬起头,“你还记得我那位室友苏香如吗?他是她的男朋友。”
  玉米恍然,脸上闪过一丝同情,问:“是做记者的那位?我看到报纸,知道她遇到了一些不幸的事。”
  “她,她死了。”我哭出声来,“她出事后,男朋友不肯原谅她,她跳了楼。就在我们合租的那个楼上,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跳下去,穿着我送她的睡袍,是我看着她跳下去的……”
  我将脸埋在双手里,泣不成声。
  玉米从对面绕过来,无言地抱住我的肩,将我揽进他的怀中。多么温暖的怀抱哦,仿佛久违的故乡。我抱住他的腰,紧紧地、紧紧地抱着他,不舍撒手。这段日子里,我压抑得太久了,每天看到香如,我都想哭。我不能忘记,这是一个鬼魂,随时都会消失的鬼魂,而我在和一个鬼魂同居。
  阴阳殊途,我不是不知道如今我们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违反自然的,而且一个活人与死人同在,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一点,连夏念儿都不清楚。自从那夜还魂,三香居里的雾气就没有散过,不管外面是怎样的艳阳天,屋子里,永远是烟云弥漫、凄冷凝郁,令人不寒而栗。我每一夜都生活在噩梦和恐惧里,香如彻夜地打字,那打字声穿墙越壁,隔着客厅可以从她的屋子一直清晰地传到我的屋子里,让我辗转难眠。
  而且不知道是真实还是幻觉,我总是听到无可言状的歌声,如泣如诉、若断若续,那是香如在哼歌,还是她笔下那些早已作古的芳魂?在我们的屋子里,到底有着多少鬼魂游荡其间?
  我不是念儿,不通鬼神之道,不能身处鬼屋而安之若素。我控制不了那些没完没了的幻觉和联想,惶惶不可终日,可是又不忍心惊散香如的魂魄,反而要千方百计地挽留她、掩护她。我只能忍,只能把自己逼到窒息——柏如桐还可以借酒装疯地向我倾诉,而我的苦,无处诉说。
  但是现在,我终于拥有玉米的怀抱。纵使无人理解,只要我知道他在,他还关心着我,也就够了。我多么贪恋这怀抱,如果这一刻地球陨灭,我就这样死了,也是含笑的。如果就这样死了,我们一起化灰化烟,我们的魂魄同归地府,再不分开,那么,我情愿一死。
  “红颜,原谅我。”玉米忽然这样说。
  我一惊,忽觉背上冷汗沁出,他又要对我晓以大义了吗?又要说那些相见恨晚的废话了吗?他要提醒我的行为失礼吗?我和柏如桐是一路人——在不合宜的人面前做不合宜的表白?
  然而玉米只将我搂得更紧,认真地说:“红颜,原谅我在你最需要安慰的时候不在你身边。原谅我来晚了。相信我,这些日子里,我也不好过。从看到报纸那天起,我就一直在想要不要打电话给你,可是我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样严重,如果我知道,我早就飞到你身边了。原谅我,别生我的气,好不好?”
  我的泪又流下来,这一次,是释然的泪水。老天爷啊,你终于怜惜我一回了,连你也不忍心逼我到绝境,不忍心看我崩溃,所以才要派玉米来帮我拉我一把,是吗?
  我扑进他的怀中,这几天来的所有伤心、恐惧、委屈都爆发出来:“玉米,我真的很需要你,很想你。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这么几个朋友,可是香如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死了,她死得那么惨,那么可怜……”
  我诉说着、哭泣着,好想告诉他香如虽死犹生,告诉他我真正的恐惧所在,但是手机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是个陌生的号码。
  “红颜吗?我是封宇庭。”
  封宇庭?那个警察?他找我做什么?
  “请你来局里一趟好吗?夏念儿在这里。”他说,“她刚才去报社闹事,把一个记者打伤了。”


  10.谁是戏子谁是客

  戏子是这世上最神奇的一种人——每当他们穿上戏服,就不再是自己,而拥有了新的灵魂、新的身份,以及,新的爱情和命运。
  秦淮名妓李香君最爱的两出戏分别是《牡丹亭》与《琵琶记》。每每唱起,穿云裂帛,形神备肖。戴上杜丽娘的头面就成了杜丽娘,换上赵五娘的装束又变了赵五娘,虽然凤冠霞帔、恩爱情浓,也只是舞台上的云雨风光,然而轻颦浅笑、手挥目送,人间的千般情意万种风流就都在她的衣袖间了。
  她一直以为戏里的生活才是最浪漫最曲折的,戏里的人物才是最传奇最美丽的,直到明末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出现,李香君,终于也有了自己的故事。
  他赠她题了诗的扇子,告诉她人间的爱情应该是怎样的版本;他和她一起大骂奸宦魏党,视彼此为生平第一知己;他为她描绘自己的抱负与前景,许诺她未来的荣华富贵白首相偕……
  然而,当荣华富贵真的摆在他面前时,他忘了自己的志气和原则,更忘了香君的情义与盟誓——为求官职,他不顾香君的阻拦而向魏党乞怜;科举落第后,更干脆地离开金陵另觅捷径去了。
  留下李香君,还在痴痴地等着情郎归来,拒不接客。奸官田仰派人把她抓去,她以扇遮面,宁可被打破头也不肯展颜相见。那把扇子,被当朝才子王文聪拾得,他感于香君气节,就着扇面的斑斑血迹画了一枝灼灼的桃花——那真是人世间最香艳而疼痛的一把扇子。
  也许历史上所有的传奇之所以称之为传奇,都是香艳而疼痛的。
  那香艳和疼痛成就了流传千古的名剧《桃花扇》。
  胡琴拉过来拉过去,调子不必改,只是词换了几句,已经又是另一番人事,隔一重天地了。
  能歌擅舞的李香君,自己也成了戏里的人物了。
  ——《流芳百世》之李香君画像

  我低估了香如还魂这件事给念儿带来的重压,或者说,我高估了夏念儿的定力。
  她只是表面上坚强,说得头头是道,其实心里同样凄惶,凄惶到不得不找一个替死鬼来让她发作——那个曝光香如的记者首当其冲。夏念儿在今天下午冲进了报社编辑部,不由分说拿起一把椅子端端正正砸在对方的头上将他打昏,然后大闹报社,抡着把椅子横冲直撞,英勇不可抵挡。报社里不乏男人,但是谁敢蹚这浑水,都是有多远躲多远,又或者是内心之中也在替香如不值,巴不得念儿闹这一场——总之让她发作了个十足十,直到警察接到报案及时赶到,才终于将她稳住。
  玉米咋舌:“你这位室友,也当真精彩,有血性!”他自愿做担保,并当即赶去医院与那位记者谈判。
  我大约可以猜到他的做法,无非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罢了。但是有他和封宇庭里应外合,我们总算也是打通黑白两道,可以保得念儿无事。
  那家报社的总编大概也是问心有愧,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说这是记者和念儿的个人恩怨,与社里无关,愿意撤销此案,不做追究。
  我问他:“我的朋友苏香如因为贵报不负责任的报道而跳楼自尽,你不会因此做噩梦吗?”
  他犹豫了一下,不以为然地回答:“如果我们不撤诉,可以告你另一位朋友伤害他人身体,她会有很大麻烦的。”
  “那我还要感谢您了?”我忍不住讽刺,“是什么使你们愿意高抬贵手呢?”
  他叹息,说:“我有个女儿,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大小。”
  我逼近一步:“那么,当你在签字同意发稿的时候,就忘了你还有个和我们差不多大小的女儿吗?”
  老人的脸略有扭曲,半晌,才回答:“那期报纸的销量很好。”
  又是一个为了职业忽略道德的典例。
  销量。香如也是报社记者,她每天最惦记的事就是热门新闻与报纸销量,如今,她以自己的死成全了另一家报社的销量大捷,真是讽刺!
  这时念儿出来了,她蓬头散发,眼神闪亮,狼狈之中却有着异常的美丽。百忙之中我不由得想:美人就是美人,艳妆盛容时固然是一朵花的开放,便在发脾气时也如火如荼。
  然而美人的脸如花,美人的语气却像冰。她说:“红颜,我们走。”看也不看一旁送她出来的封宇庭。
  “念儿,好样儿的。”我走上前,与她紧紧相拥,“香如笔下的古代女杰,大概也就是你这样子的。”
  念儿却笑得凄凉,黯然道:“可是就算我打死那个记者,香如能复活吗?”
  “念儿,等一等。”封宇庭叫住她。
  念儿站住了,却仍不回头,也不说话。封宇庭走过来,他看着念儿的眼神让我明白,这是一个爱着的男子,他是真心喜欢念儿的。我真想对念儿大喊一声:不要错过这个人,不然你会后悔的。但是我也知道横在他们中间的那根刺有多么尖锐顽固,正像念儿说的那样——香如再也不能复活,她和封宇庭之间,是打了死结的。
  “念儿,”封宇庭艰难地开口,“我们可不可以找个地方谈一谈?”
  “不必。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好了。”念儿仍然头也不回。
  封宇庭叹一口气,断然道:“好。我只有一句话:如果以后你还想打人,让我替你去做。”
  这句话说出,连我也不由为之震撼。我一直以为封宇庭想和念儿谈的,是劝她别再轻举妄动,做违法的事,却没有想到,这个警察,宁可自己犯险,都要让念儿心安。
  看着念儿,她的眼里分明有泪,嘴唇微微抖了几抖,仿佛有无数的话要说,却终于只是轻轻点一点头,快步离去。我只得跟上她,无言地牵住她的手,一同走在月冷风清里,走在人生的苦辣酸甜中。

  夜冷风清,秋意越来越浓了。
  街上行人匆匆,我不禁想:这里走着的,哪些是真正活着的人,而哪些又是不自知的鬼魂呢?如果每个心愿未了的鬼都可以回到阳世上来,只要不被拆穿身份就能与常人一起生活,那么那些与鬼魂同在的人,最终又是怎样发现真相的呢?要是没有发现真相,是不是就可以一直这样安居下去?
  如果我不是亲眼看着香如跳楼,如果我们不知道香如死了,那么我们再见香如的时候也许就不会想到那许多,种种的异状也都会找个理由自圆其说,那样,或者我们会活得更轻松、更快乐些。鬼魂不知道自己死了,如果活人也不知道,那么他们不是可以和平共处了?死亡究竟是怎样的感受呢?可要通过一条长长的甬道,要经过黄泉路、奈何桥?而香如迷了路,兜兜转转,忽然看到一间熟悉的门便推了进来,一看是家门,就这么还阳了……
  “念儿,”我忽发奇想,“你说,我们怎么能知道自己是不是活着的?”
  “你在说什么?”念儿莫名其妙地瞪着我。
  “我说,也许你我也不一定是活人,谁又知道呢?我们这些人独在异乡为异客,就是死了也没人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已经撞死了,可是自己不知道,还是游魂一样地继续走,照样回家,照样生活,而你们也不知道,那我就可以这样瞒天过海,说不定可以一直这样活到老,直到将来再死一次。”
  念儿停下来,眼神茫然,仿佛被我的胡思乱想弄糊涂了。她很用力地想了好久,然后说:“红颜,我没你想得那么多,我只知道过一天算一天。”
  她顿了一顿,忽然问:“刚才那个,是你男朋友?很有派头。是大老板吧?”
  “是有妇之夫。”我自嘲地笑。到了这一步,我对念儿,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呢?我们两个,都是伤痕累累的人,就算对着舔伤口,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了。
  “好男人都结婚了。”念儿十分理解,“他对你挺好的,其余在所不计。”
  “可以不计较吗?他有老婆的。”
  “没结婚的男人有老妈,离了婚的男人说不定还有女儿呢,男人从来都和女人纠缠不清,你要的只是这个男人,何必理他身外的那些关系?”
  念儿的观点向来独树一帜,我一时有些接受不来,却颇希望她多说一点,仿佛在为自己的逾矩寻求理论支持。
  我知道,我和念儿一样,心中都系着两个死结:一个是香如,一个是情感。我无法和玉米谈论香如还魂这件事,但是,我愿意和念儿谈一谈玉米。
  “他对我挺好的,很温和,也很体谅我,可是,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爱……也许他觉得自己没有说爱的资格。可是他已经和我在一起了,已经打破了一种形式,却偏偏在乎另一种形式,他给我的感觉,让我觉得,觉得自己爱他是一种错,觉得自己很贱……”
  “红颜,不要这样说。”念儿打断我,“爱一个人没有错,贱的是那个明明爱上了你却不敢承认的男人。有本事坐怀不乱也罢了,当他真君子,别去招惹他。明明又不是,看他对你的样子,屁颠颠的,不知道多得意。有你这么个才貌双全的情人,却故意不给你一句准话,就是想让你在心理上永远落在下风。这天杀的捱千刀的男人!”
  念儿这句咬牙切齿土得掉渣的骂反而让我忍不住笑了,觉得解气又痛快。
  “那么封宇庭呢?我看他对你也真是屁颠颠的,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念儿叹息,“他那个人,正气凛然的,明知没有好结果,不去兜揽也罢。”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念儿一直对封宇庭敬而远之,不仅仅是为了香如,还因为她自卑——她害怕封宇庭知道她的脱衣舞娘身份后会轻视她,她是宁可不要开始,也要远离那个残忍的结局啊。念儿的内心,原来是如此的怯弱、敏感,充满了矛盾与纠缠。我对我身边的两个好朋友,实在了解得太少,也关心得太少了。
  “也许封宇庭会明白你的。”我安慰念儿,“如果香如可以做你的知己,封宇庭也一样可以做到。”
  念儿笑了:“你要和人性打赌吗?记得上次香如出事,你也相信柏如桐会接受的,结果呢?男人是用来锦上添花的,但我不是一匹灿烂无瑕的云锦,我是被人扔掉的边角料。”
“你才不是边角料,你最多只是被虫子蛀过的乔其纱,但是手工好的人会在你的伤口上缝补,并且绣花。”
  “红颜,你真会说话,也真是天真。”念儿叹息,“人性是不可以考验的,需要考验的感情,注定是悲剧。你想不想考验你那位郁先生,让他在你和他老婆之间作一个选择呢?”
  我被击中要害,哑口无言。
  念儿更深地叹息,好像说给我听,又像说给自己听:“人和人相处,最怕不平等。香如和柏如桐本来够完美了吧,两小无猜的,绝对平等,可是香如出了事,关系就倾斜了,香如爱得比柏如桐深,伤得也就重,所以她不堪忍受自己的被污辱,觉得自己对不起柏如桐,配不上柏如桐,她无法面对这种关系倾斜,跳了楼。你和郁敏也一样,你爱得比他深,就觉得自己是第三者,觉得自己卑贱,落在下风。如果反过来呢,如果他爱得比你深,他才应该觉得自卑才对,因为他是那个有妇之夫,他才没资格爱你,才该在你面前自惭形秽啊。可是他不,他明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平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他要先发制人,所以才处处给你心理暗示,不向你表白爱情,就是一种以退为进的做法。男人的心思,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你可别上他的当……”
  是这样吗?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可是念儿说得好像的确很有道理。
  我突然想通了另一件事:“你不愿意和封宇庭在一起,就是因为害怕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吧?”
  念儿冷冷地笑了一笑,没有回答。我知道自己猜中了答案。也许香如、念儿、我,我们爱上的,都是不应该爱的人。于是,从恋爱之初,就注定了失败。

  经过了一下午情感的跌宕,再见香如时,益发觉得相聚不易,分秒如金。然而香如表情痛苦,脸色铁青。
  念儿小心翼翼地问:“香如,今天在家没什么事吧?”
  “没什么。”香如有些吞吞吐吐,“就是,有个男人,下午在楼下站了很久,一直朝着我们的窗子看。他的样子很眼熟,不过我想不起来他是谁。”
  “样子眼熟?”我紧张起来,有三分猜到,“他长得什么样?穿什么衣服?”
  香如苦苦回忆:“中等个子,头发胡子都乱糟糟的,很憔悴,穿黑色夹克,是莱尔斯丹的……”
  果然。是柏如桐,他在和我分手之后来楼下张望,幸亏他没有上楼,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念儿却还蒙在鼓里,她奇怪地问:“隔着那么远,你怎么会知道他穿的夹克是什么牌子?”
  香如一愣:“是啊,我怎么会知道牌子?可我就是知道呀,那件夹克,那件夹克……”她忽然揪住胸口的衣裳,痛苦地滚倒在沙发上,“好痛啊,我的心口好痛啊,又来了,今天下午我的胸口就一直在痛,像有一千根针在扎……”
  “没事的,香如,别紧张,别再想什么夹克了,深呼吸,让自己静下来。香如,静一静……”念儿紧张地照料着她,而我帮不上任何忙,只呆呆地坐在一边,愁肠百结。
  香如在一番痛苦的挣扎之后渐渐睡去。念儿拉了我到她的房间密谈。她的房间四壁都贴满了世界芭蕾明星的剧照,《天鹅湖》、《胡桃夹子》、《葛蓓莉亚》……姿态各异,而面部统统被换成念儿自己的脸——这个自恋狂,做梦都想在台上领舞。平日里我每次走近念儿房间都会指着这些照片嘲笑她一番,然而此刻看在眼中,却殊不可笑,惟觉恐怖——那些都是已经死去的女子在借尸还魂,倘若跳舞真可以招魂,那么念儿彻夜舞蹈,不知道已经聚集了多少鬼魂在这屋里狂欢。
  “是柏如桐。”我告诉她,“香如见到的那个男人是柏如桐。”
  念儿愣了:“他来做什么?”
  “他想再看看香如的房间。我今天和他见过面,骗他说我们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他不死心,还来旧地重游望景生情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叹息,心口也是一阵阵隐隐作痛。
  念儿明白了,“难怪香如会这么痛苦。她忘了柏如桐,可是却对那件夹克有印象,说不定那是她送给他的礼物。她看到柏如桐,虽然想不起来他是谁,可还是会觉得眼熟,会心痛,因为柏如桐的出现刺激了她的记忆——不行,再这么下去,早晚会出事。决不能让她再见到柏如桐……得赶紧搬家才行。”
  “搬家?”我一呆,有些不舍,却也无别法可想,“那么,明天起,我们分头找中介公司好了。”

  这个晚上,我又失眠了。
  一会儿想着和玉米的死灰复燃;一会儿又想到念儿的大闹报社,想她与封宇庭咫尺天涯的沉默爱情;一会儿眼前又是柏如桐那张苍白而扭曲的面孔——这场悲剧里,如果我们都是输家,又有谁是赢家呢?
  客厅里的风铃细碎地响起来,宛如呼唤,又似声声催促。我披衣起身,应约而往。
  香如一如既往地在打字,专注地进行着她的创作——除了精神世界,她已经一无所有。她回来的惟一理由,就是创作。我在她身旁坐下来,抚摸自己的双臂,忽而有点儿怜惜的意味。好好歹歹,这是一副真实的骨肉,可以享受到人世间真实的情爱,哪怕是不属于我的爱情,哪怕是第三者插足,至少我还有一只真实的足插在他们的中间。
  玉米不会一直属于我的。他的爱是这世上最不牢靠的一样东西,是最昂贵的奢侈品,因他而获得的每一分钟的快乐都是借来的、偷来的、不长久的。也许我爱的就是这份绝望——因为难得,而益发渴望。
  但是我对自己发誓,不论将来发生什么样的灾难悲哀,不论分手时多么痛苦不舍,我绝对不会选择自杀这条路。我宁可每天对着镜子,看自己日益衰老,青丝变白发,额头眼角爬满皱纹,老丑得不能见人,我都不会轻言放弃。
  凭什么呢?好容易过五关斩六将来这世上走一回,也不过这几十年的光景吧,却为着一个自私的男人、一段失败的爱情,早早地离去,太不值得。
  身后踢踏一响,仿佛有人在轻声嬉笑,我颈子发凉,想回头,却僵直得不能转动。我知道,是“她们”来了,现在是她们的时间,我闯进了她们的世界——原来不论是人的家庭还是鬼的乐园,我都是一个插足者。
  眼前丝绦一扬,竟是有个女鬼绕到我身前来,将一只手扶在香如的肩上,看她打字。我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见香如正作的一篇文是《李香君传》,再看那古代美人手中的扇子,那灼灼开放的,不是桃花是什么?
  天,原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香君,真是失敬失敬。那著名的传说中的美女开始跳舞,抖一抖袖子,袖里飞落两瓣桃花,转一转腰身,裙摆上也生出桃花来,不止是裙袖,忽然之间,屋顶上也有大片大片的花瓣落下来,就仿佛屋顶会下雨似的——姹紫嫣红、芬芳弥漫,令我如醉如痴。
  我紧张地惊悸地贪婪地注视着那桃花女子,谨记她的钗环头饰、裙袂飞扬,单是想像一下明朝她们出现在我笔下丝绸上的模样也足以令人兴奋的了。既然钟情于丹青,有什么比亲眼目睹自己的画中人更让一个画者心驰神往的呢?
  这一场桃花雨足足下了半个时辰才消歇,而我已经明白了——正如同念儿用舞蹈为香如招魂那样,香如用写作为那些笔下的女子招魂,而她们的应邀而来,载歌载舞,则是为了我——为了要我看清她们的面貌音容,好为她们增色传神。
  难怪夜复一夜,我会不由自主地跑到隔壁来观摩演出,难怪她们出入得这样频繁。
  原来她们并没有恶意,相反,她们是友善的、婉转的。她们这样子不厌其烦地重复出现,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向我提出她们的祈求:为她们画像——是真的画像,而非臆想。
  一直以来,是我太迟钝了。我早说过,我实在是个叶公好龙的俗人。

  乔其纱、双绉、碧绉、杭纺、星光纺、真丝绫、美丽绸、软缎、春花葛、提花烂花绡……无数绯粉红艳的真丝仿纱堆满在我面前,该选哪一匹下剪呢?
  受到香如夜以继日地工作的感染,我也有种说不清的紧迫感。总觉有人在催逼着似的,不由得要自己勤奋起来,不然如何安抚那些矢志要流芳百世的魂灵?
  香如用电脑,我用画笔,所做的都是借尸还魂的创作。难怪要被选中做枪手,替鬼魂立传。
  最终我选中了一匹真丝14101素绉缎,那爽滑的丝料托在手上有种难以言喻的柔软依恋。若用隔离胶线渲染着色绘法将它做成一条长裙,一定很美丽、很飘逸。
  我一边画一边祈祷:灵感啊灵感,也许所谓灵感就是灵魂给我的感觉吧,那你们就鬼使神差,替我完成这些绘画好了,可千万别搞坏我的身体,不然看谁能把你们画得如此漂亮。
  从早晨开工画到下午,连店员给我买的盒饭都顾不上吃,真的像鬼上身般。直到黄昏,一幅《李香君纨扇图》终于完工。我展开它,想像着它披在念儿身上随她起舞的样子,忍不住哼起歌来。我喜欢丝绸,喜欢在彩色的绸缎上作画,喜欢看淳朴的藏民将雪白的哈达献给尊贵的客人,喜欢长长的丝绦系在武士的刀上,喜欢礼盒外面用红丝带打一个漂亮的十字结……无论它们以何种姿态出现,都是这样美丽和令人欣喜。
  但是最美丽的一种姿态,则是穿在念儿的身上,随她舞蹈。
  哼着歌,我忽然意识到这竟是《吉赛尔》的曲子,不禁森然住口。就在这时,小金来了,与我的憔悴晦气相比,她可真称得上兴头冲冲、容光焕发,人未到,声先至:“红颜,你这阵子藏哪儿去了?我找你几次,你都说忙,打电话到店里,又说你不在。”
  我强颜欢笑,因为疲惫,也因为心虚,有些言不由衷:“最近家里有点儿事。而且工期紧,天天要画画。”
  “别忙了,今天你说什么也要陪我做一件事。”小金不由分说地抓住我的手腕,宛如捉贼捉赃。
  我更加慌张:“什么事?”
  “捉奸呀!”小金理直气壮地冷笑,“我今天可算找到狐狸精的穴了!”


  11.还君明珠双泪垂
  
  宋徽宗初见李师师的时候,并没能一亲芳泽。
  师师有洁癖,见客之前自身花瓣沐浴不算,还要求客人也必得栉沐相见,就是皇上也不例外;师师为人倨傲不为礼,虽对百金亦不动声色,寻常问话充耳不闻;师师好静坐,宴客之际,惟抚琴弄弦以为佐,不与言笑——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却令得徽宗神魂颠倒,不惜帝王之尊,几次三番地踏月来访,居然用了几年的时间才赢得美人青睐。
  或许是宫中三千佳丽为了争宠而出尽百宝,笑容来得太便宜了吧?李师师的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反而吊人胃口,别有风情。
  词人周邦彦曾有《少年游》细述师师与徽宗的枕边语:“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虽是淫词艳曲,却是真情实景。这首词因为泄露了国家最高机密,曾经惹得徽宗大怒,差点儿周邦彦的罪,但因不敢得罪师师,不但赦他无罪,还封了作大晟乐正,才尽其用。
  贼王宋江听到了这一段奇缘,知道这是一条中南捷径,便也动了心思。趁着上元灯市,在柴进和燕青的掩护下偷偷下山,密访花魁,题诗于壁,尽表一片归顺之心,并求师师代为美言,向徽宗投诚——这便是水泊梁山受招安的序曲。
  一边是真命天子,一边是土匪头子,李师师也算是手眼通天、长袖擅舞于黑白两道了,更何况还有一个炒作高手周邦彦,真是想不红都难。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才貌手段都来得的女子,最终的结局却极惨烈:徽宗禅位后,师师自知势微,主动将皇上所赠金帛尽捐开封府以助军饷,而自己则弃家为女冠,甘愿以青春红颜伴青灯古佛。然而世人偏不给她清静,金兵攻破汴京后,因慕其美名而满城搜拿李师师,地方官惧事,竟往慈云观找到师师欲献之。
  李师师宁死不肯事胡虏,痛斥奸臣后拔簪刺喉以明志,未能就死,遂又将簪折为两段,吞而自尽——如此决绝的一种死法,怎不叫天下男人愧死?
  她白认识了徽宗,白认识了宋江,白认识了周邦彦,白认识了那许多有财有势的大男人——他们从她的身上都捞了不少好处,在她得势的时候无不趋之若鹜,然而当她遇难、走投无路之际,那些个男人在哪里呢?
  连一个有气节的风尘女子都保不住,难怪宋朝要亡了。
  ——《流芳百世》之李师师画像

  这段日子里,我是一直在躲小金的,没想到还是要面对面。
  就像白蛇躲不过法海,第三者终究避不开原配的追杀。
  自从同玉米和好后,我们的爱比以前更加疯狂、炽热。每一次的见面,都仿佛是世界末日。也许是因为我知道,我们的时间无多,我只有在有限的相聚里,尽情地爱他、爱他、爱他……
  因为心虚,我开始不住地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一次次推小金的课,也推开她的约会。
  可是她好像黏上了我,隔三岔五地给我打电话,指使我做些这样那样的琐事,诸如帮她买化妆品、替她订戏票、代选给朋友庆生的礼物之类,仿佛我是她家的钟点女工。
  有时我刚赴玉米的约会,小金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内容总是些小得不能再小,近乎无理取闹的废话,像是宝宝不听话惹她生气啦,保姆又跟她斗嘴啦,甚至是新买的粉盒里发现了碎纸屑……
  电话一说便是半小时,浑不管我是不是方便接听。她就是这样霸道地、理直气壮地占用着我的时间、折磨着我的情绪,令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我渐渐怀疑她是存心。
  她或许已经知道了我和玉米的交往,种种造作,都是演技。
  她故意不发作,却看戏一样地摆布我,叫我疲于奔命。
  她不仅是好演员、好观众,还同时是好编剧、好导演,存心让我在没有尊严的爱恋里枯萎,直到不战而退。
  我终于从躲着小金发展到躲她的老公——和玉米在一起,不再是单纯的快乐,缠绵之际,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冥冥之中偷窥着我们。
  曾经,我登堂入室地偷窥他们夫妻的家。如今,这一切加倍地回报在我身上。
  感情是一笔孽债,也许现在是还债的时候了。
  我想过要退出,但是小金已经杀上门来,如何面对?
  但是看她的神情态度,又不像是要即刻发作,难道所谓的狐狸精另有其人?
  我怔忡不安,手足无措。而小金已经看到了那幅香君纨扇,造作地叫起来:“天啊,这是你刚画的,太美了!”她几乎是天真地仰起头来,笑眯眯问:“这是要做什么用的?”
  “长裙。”我赔着笑答她,“这是秦淮八艳之一名妓李香君的画像。”
  “做鸡的?”小金粗俗地笑起来,“以前留下来的名女人多半是妓女,良家妇女反倒没名没姓,好歹有那么几座贞节牌坊,还大多叫个什么氏什么氏的,跟的夫姓,连正经名字也没有。反倒是妓女,一堆一堆的,真是笑贫不笑娼——现在这时尚好像又回来了,小鸡满街跑,情人最吃香,不是有句话叫什么‘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吗?男人呀,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贪得无厌的。”
  我益发心虚,不知小金这番话是临场发挥还是指桑骂槐。我仿佛是一个面对失主的贼,不知道该把赃物藏在哪里才不被发现——做贼的总以为只要没被查到赃物就不算有罪,可是他们忘记了真正的罪证其实是那只无处藏躲的手。而我,可有断腕之志?
  忽然,那件新完工的锦衣仿佛拥有了独立的生命,蓦地掠过一阵水纹样的抖动,搁在桌角的一瓶颜料翻倒下来,不偏不倚,悉数泼洒在小金名贵的新套装上,惨不忍睹。
  小金惊叫起来,我也一阵颤栗,是风?还是小金的话触怒了那些曾在历史画卷中艳帜高张的芳魂?
  店员赶过来帮我招呼,我也忙不迭地道歉,拿出自己的衣裳让小金换上。小金懊恼:“不换了不换了,司机还在外面等着呢,走,你这就陪我走一趟去!”

  青碧池水,蜂腰石桥,大片的荷叶随风低语,送来阵阵清香。这还是车水马龙的大都市吗?这是世外桃源还是太虚仙境?
  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碧波间。我扶着石栏杆望下去,看那荷叶田田,游鱼接喋,不禁看出了神。
  小金不耐烦地催促道:“别看了,我们办正事要紧。”
  正事?哦,我是来帮小金捉奸的——玉米有了人,而那个人不是我。
  我,玉米的情人,帮着玉米老婆来捉拿他的另一个情人。这是笔什么账?我该庆幸落案的人不是我,还是该悲哀玉米的三心两意?
  做不成原配还可以说是有缘无份,连专一的情人都做不成,又算什么呢?
  我紧紧地扶着桥栏,仿佛怕掉到荷花池里去,又像是怕小金强拉我走,或者,是害怕面对玉米的情人——我能苦心孤诣地和玉米的老婆做朋友,并不代表我有勇气也和他的另一个情人面对面。
  “小金,我们这样子打上门去,合适么?”我趑趄着,“你怎么知道那人住在这里?再说,要是对方报警,我们可能会理亏的。”
  “我们会理亏?”小金又发出了那种令人寒颤的冷笑,“这房子是我陪郁敏选的,我才是户主,我来看看自己的房子,有什么可理亏的?倒是那个贱人,她才是鸠占鹊巢,就算被我打破头,也只好吃哑巴亏。报警?难不成警察局还管人家大老婆修理小老婆不成?哼,要真是搁在过去,当个小老婆也还好了,总算有名有份,现在,不过是个送上门的贱货,死了都白死!”
  胃部又开始翻涌,我努力地忍着叫自己不要呕吐。小金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支利箭,对准我心底最疼痛的那个位置射去,箭无虚发。
  七栋三楼二号。小金将下巴向我一扬:“就是这间,按门铃吧。”
  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我陪她做这样的事?
  我看着那扇门。不知道推开之后,自己将看到什么,遇到什么。
  也许这是一个陷阱,根本没有另一个情人,小金要我来,是为了将我灭口分尸、挫骨扬灰;也许这里是另一个鬼屋,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要将我吞噬。
  世上最神秘的物事就是门了,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在门的背后,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每一扇门都是一个谜面,门不推开,就永远不会知道谜底会是什么;而知道了谜底,却不知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要不要听命于小金,敲开那扇门?我们的交情还没到如此谙熟的地步吧,如何她竟这般对我颐指气使?
  然而我又用什么理由拒绝呢?一个情人在原配的面前,除了委曲求全,是没有还手之力的。
  门铃响了。一声、两声、三声……
  没有人应门。
  小金取出钥匙来,自己开了门进去。屋子是新装修的,油漆味儿还没散尽,新家具上蒙着一层薄灰,显见从来就没人住过。
  这时候我已经清楚地知道,这里根本没有住着什么玉米的外室,小金的一切,只是做戏。
  门终于打开,藏在门背后的却不是谜底,而是另一个谜——空城计。
  我忽然觉得无比的厌倦,有种虚脱的无力感。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听从别人的安排与摆布?为什么要让别人决定我的命运?如果说爱一个人是没有罪的,为什么我的爱会使我不仅成为爱人的奴隶,甚至还同时成了我所爱的人的夫人的奴隶?
  然而我只得陪小金将这出戏演下去,强笑着:“这里不像有人住的样子,你是不是多虑了?”
  “难道我弄错了?”小金诧异地笑道,“明明有朋友打电话给我,说看见郁敏跟一个女人在这里出出进进呀。难不成见了鬼?”
  见鬼?我才最有资格说见鬼呢。小金分明是在投石问路,她对我和玉米的事,到底知道多少呢?
  但是我不想再猜她的心。
  猜测玉米的心已经让我心力交瘁,如何还有余力去猜测他的妻?
  一段不见天日的爱恋,不仅彼此的相处无法做到光明磊落,原来就连思绪都变得阴晴不定。
  面对小金的一再试探,我只得以不变应万变,淡淡地笑道:“也许是你在疑神疑鬼吧?不管怎么说,现在天下太平,不是很好吗?”
  “但是我老是觉得郁敏有古怪。男人到了这个钟点上是最靠不住的,有了事业赚了钱,就饱暖思淫欲起来,天下什么吃的喝的都尝过了,老婆孩子也都有了,就剩下找小蜜这件事,天天换花样儿都没个足够的。要是他随便那么玩一玩呢,我倒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理就算了,反正这些年来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这次他玩得太大了,居然金屋藏娇起来,那是要来真格儿的,我就也给他来个真格儿的,要那贱人吃不了兜着走。”
  我越听越疑心,觉得每一句都是针对我而来,却无法辩驳,不然岂非不打自招。我益发厌倦,已无心恋战,只想快快结束这一切,“不是已经证明是虚惊一场了吗?你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还越说越生气了?时间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家里还有大堆烦心事儿等着我呢。”我说。
  “烦心事儿?我帮得上忙不?”小金换了一副殷勤的面孔,笑着,“捉奸这么大的事儿你都帮我,够朋友。你有什么事儿也尽管说,我帮得上忙的,一定帮。”
  这种忽冷忽热忽嗔忽喜的招术也许并不新鲜,但也的确弄得我晕头转向,只得顺口找个理由搪塞道:“租房到期,不知道往哪儿搬呢。”是借口,也是真话,现在最让我烦心的事的确是房子。
  “你一个人住?”
“不,三个人。我还有两个室友。”不知道香如还能不能算一个人,但是我找房子,却恰恰是为了香如。
  “这算什么难事?早跟我说早就解决了。”小金大方地笑着,“不就是房子吗?这不是现成的?”
  “什么?”
  小金一摊手,指指四壁,热心地怂恿道:“这套房子怎么样?你要住,我就借给你,象征性收你每个月一千块好了。这里什么家具都现成,只要拿个牙刷进来就成了。就是地段不好,离城里远了点儿,你去店里大概不方便。”
  住在这里?我在心里紧张地盘算着,这里虽然偏僻,可是人生地不熟,正好让香如避难,只是由小金做中介住进玉米的产业,岂不真成了“金屋藏娇”?
  小金这样的安排,到底有什么用意?是要拉拢我,让我良心不安?还是要控制我,将我玩于股掌?
  一旦住进来,可就真应了那句话:“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是香如……
  我犹豫了又犹豫,既不能委屈自己就这样答应下来,也没有勇气一口否决。最终,我只得说:“让我考虑几天行吗?”
  “你还要考虑?”小金叫起来,很明显她在强迫自己镇定,咽了咽口水才又摆出笑脸来,意味深长地说,“那么,你可真要好好考虑一下,我在等你的答复啊。”
  这是威胁吗?或者,是妥协?
  我第一次站在小金的角度上重新看待我和玉米的恋情——对于原配来说,第三者,的确是一种残忍的入侵和掠夺吧?即使小金算尽机关,也毕竟是为了保护她的家庭。她所做的一切,我不但不能怨恨,更该合作才对,是吗?但是,要我和玉米分手,永不再见,怎么舍得?

  回家时,在电梯里遇见同层楼的邻居王太,挤眉弄眼地问:“你们的屋子自从出事儿后,是不是有点儿古怪?”
  “怎么?”
  “你们两个明明都不在家,可是屋子里好像有声音。不只我一个人听到,楼里很多人都说大白天的你们屋里有人在唱歌,可是没听说你们有亲戚来呀?”
  我暗暗心惊,板下脸来不说话。
  王太继续饶舌:“那个做记者的女孩子跳楼后,大家都觉得这楼不吉利,还说要请人来驱邪呢。”
  我一惊,忍不住提高了声音厉喝:“谁说要这么做的?我和念儿住在那里都好好的没事,要你们驱什么邪?”
  “哇,你怎么这么凶啊?还说没中邪?看着斯斯文文的女孩子,都变得横眉竖眼的了。”那八婆不满地嘀咕,恰好电梯门开了,她赶紧闪身出去,临走还要丢下一句,“肯定有邪门,真得赶紧驱邪才行。”
  四面楚歌。
  我知道自己已经逼上梁山了,念儿说的没错,人是没得抉择的。
  火烧眉毛,先顾眼前,我没有别的选择。
  念儿不在家。香如说念儿出门前留话,说今晚加班,会回来得很晚,但一定会回来。我当然明了“加班”的含义,也明白念儿为什么不论“加班”到多晚也一定坚持回家。
  ——她对香如出事那晚自己的不在场一直耿耿于怀,始终认为如果自己在,或许事情会有不同。
  谁都无法预知不曾发生过的事,谁能知道一个故事到底可以有多少种结局,但是歉疚好比雀斑,一旦长出就很难褪去。
  我还要对小金亏欠多久呢?

  我终于决定打电话给小金说:“那套房子……你真肯租给我?”
  “红颜,你想通了?”小金的声音很兴奋,透出如释重负的轻松,“当然当然,我说了要租给你,就一定会租,我不会讳言的,你也要遵守诺言啊。”
  “我会的。要办什么手续吗?”
  “不用,大家自己人,说一声就行了。”小金话里有骨头,生怕我听不懂,更进一步,明白地点出玉米的名字,“你住,好过空在那里,我还得担心郁敏神不知鬼不觉地弄个人进来。当初买这房子,是看中它的增值潜力,到底也没什么机会来住,孩子要上学,住得这么远,不方便。现在租给你,也让屋子里有点儿人气,免得空太久了,会闹鬼。”
  人气?鬼气才真。我想租房子,可恰恰是为了“闹鬼”。想到这一点,我更觉得对不起小金。我偷了她的人,还她一只鬼,可谓双重的亏欠,能不心中有愧?
  愧,是“心”字旁加一个“鬼”字。如果说“鬼”是香如,那么“心”,便是玉米了。而小金的心里也一样是有只鬼的,那鬼,便是我。
  她用心良苦地做这许多的戏,时而敲山震虎,时而威胁利诱,也无非是要驱妖降魔,要我让步吧?
  我决定成全她。
  为了香如,我已经注定要在“鬼”上欠小金的,那就让我在“心”上回报她吧——玉米,我把你还给小金了。这份鬼祟的恋情,我已经爱得太累,也有太重的犯罪感,如今,在做你的情人和做小金的房客之间,我决定,为了“鬼”,而放弃我的“心”。


  12.夜奔

  聘则为妻奔则妾。
  红拂私奔了,风尘三侠的故事让天下少女做了无数英雄美人的江湖梦。
  张倩娘私奔了,演出了一场中国古代版的“人鬼情未了”。
  卓文君也私奔了,她以离婚之身回到娘家,在当时已经够伤风败俗了,还要因为一段《凤求凰》的琴挑与司马相如苟合私逃,偏又不肯逃得太远,仍留在家门口,抛头露面,当垆卖酒,明欺父亲丢不起这个人。老爷子卓王孙见生米已成熟饭,只好忍辱含羞,打落牙齿和血吞地默认了这段姻缘,将女儿女婿接回来,送了百万银钱和百名仆人,好言相劝。那司马相如有了钱、有了名,后又获得皇上宠幸,有了地位,便宿娼纳妾、风流浪荡起来,竟再不拿文君当回事,于是便有了卓文君那首著名的弃妇诗《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逃妾有时候颇像古董,只有买进的价,没有卖出的价。珍藏时它是宝贝,千人争万人羡,伺得好时机放到拍卖会上,那简直珠光宝气、身价百倍。然而真到了穷途末路想拿它典当换银钱救急时,它却成了破铜烂铁,身价一落千丈。
  茫茫人海,慧眼识风尘地认准了那一个,某时,某地,与他同心携手、奔走天涯,这是折子戏里的全本,却只是人生的序幕。正剧往往要落在日后许多年的柴米油盐,锱铢必较,不到白头偕老,不算剧终。
  王宝钏举案齐眉是节妇的样板戏,但是唱念做打重的是开头和结尾,一个香艳传奇的抛绣球,一个十八年后的破镜重圆,构成了大团圆的人间喜剧。可是,那只是台面上的剧情简介,只是去芜存精的噱头和戏核,真正落实到生活中完完整整的日子里,可是漫漫十八年啊。十八年,寒窑孤衾、清风冷月,是容易过的吗?十八年苦守换来一个道义上的重逢,然而人生中最好的岁月都已经耗掷尽了,纵便是戴珠冠披凤袄,也只是虚名,能算是喜剧吗?
  《西厢记》的折子戏里,崔莺莺和张君瑞从抱枕私约到金榜题名,大小登科,双喜临门,着实快心悦意。然而野史里故事的原型是什么呢?金榜题名不假,可是题名后张君瑞忘记了崔莺莺——或许记得,也只是记得罢了,反正已经得到过了,记,也只是记那得到那段的过程,不必狗尾续貂。崔莺莺悔了、悟了,可是晚了,她只有一死。她是病死的,不失其婉约缠绵,但到底是悲剧,以至于怜香惜玉的王实甫不忍照述其实,而要移花接木,替莺莺在剧本里安排了个好归宿,安慰亡灵……
  还有很多红尘奇女子,敢做敢为、为情奔走,成功了,便是一段千古传奇;失败了,则背上骂名,浸猪笼、做淫妇、杜鹃啼血、泪洒桃花扇。
  逃妾与英雄,其实源出一辙,都不过是成则为王败则寇罢了。
  ——《流芳百世》之私奔情缘

  当夜,我约了玉米在“桃叶吧”谈判,结束我们的这一段桃花缘。
  究竟今年我走的是什么运,不是死别,就是生离。
  面对玉米,我的心中有冷如灰烬的悲凉。世上有什么事是比面对一个自己至爱的人说永别更难为的呢?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到了这时候,心下反而无悲无欢,千言万语都凝成了冰,无话可说。
  临桌有人在唱生日歌,我转头过去,看到小寿星是位二十出头的少女,她的头上戴着蛋糕店送的小小金冠,正在对着蜡烛许愿。
  蜡烛熄灭了,她的朋友喝起彩来,纷纷起哄:“说呀,说你许了什么愿,大声地说出来。”
  “我许了两个。”女孩甜蜜地笑着,“我要永远美丽,还要爱情成功。”
  如果只许女孩子许两个愿望,她们多半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美丽和爱情。然而她们的青春却会使她们忘记,美丽和爱情都是要以健康为前提才能享用的。
  “哗,你真贪心!”她的朋友们一齐大笑着,开朗得没有阴影的笑容。曾几何时,我也有过这样的笑容。她们和我年龄也差不多吧,可是为什么我看着他们,却仿佛隔着年龄代沟?
  门开处,一阵风吹过,女孩的裙子被吸得贴在身上,曲线毕露——是个玲珑剔透的身体,青春的热力,连同性也为之瞠目。大概那女孩子自己也知道这一份由风发起的魅力有多么吸引,所以越发大大方方地迎风站着,并且举起双手佯装挽头发,任整个身体招摇在风中,由不得你不喷血。
  我有些叹息,想起自己的十八岁,穿裙子的时候,一有风吹草动,就两只手忙不迭地又掩又遮,既怕裙角走光,又觉贴紧大腿太窘迫,左右不得法。宛如青涩的少年心,哪里有这女孩的大方和磊落?
  忽然就有几分自卑起来。我想我是老了。
  还有多少时光可以蹉跎?
  我回过头来,看着玉米,缓缓说道:“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不见面?”玉米一震,望向我的眼睛像被强光照射一样猛地眯起,“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定定地望着他道:“意思就是,我要和你分手。”
  “你,是在报复我?”
  同一个地方,同一种勃艮第酒,同样的两个人,甚至连话题都不变——仍然是分手。只是提出的人换成了我,而且措辞远比他上次直截,也难怪玉米会有这样的误会。
  可是玉米,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被你伤害三生三世,都绝不会报复一次。但是念儿说过,人是没得抉择的,你和我已经完全暴露在小金的面前,再继续下去,只能三个人纠缠在一起沉入孽海,没有一个人浮起。
  玉米,我是一个人清清白白地跟你谈着恋爱,而你,却身后跟着拉拉杂杂的一大家子人。我们之间,注定是这样的不公平,这样的没奈何。玉米,原谅我只能伤你,原谅我狠心的提出分手,原谅我从今往后与你再不相见,而不见面,我的伤痕比你深。
  “红颜……”玉米叫我。
  我看着他,竟不知回应。
  红颜。我叫红颜,可是我的心已如死灰槁木。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玉米,从今往后,生活中再没有了你,红颜为谁而妍?
  “红颜,发生了什么事?”玉米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我们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分手。”
  “玉米,不能这样不公平。”我强忍着泪水,不,不可以在他面前落泪,那样会前功尽弃的,我只能让自己的声音更加冷硬,“上次你同我说分手的时候,给过我理由吗?是的,你说你遇到我已经太晚,好像生得晚是我的错。那么今天我也把这个理由还给你——你生得太早了,我们错过了相识的时机,也就永远没办法并行。你觉得我是在报复你也好,是任性也好,都随便你,但从今后,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明白了。”
  这是玉米那天晚上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他明白了。他明白什么呢?
  从始至终,他曾经有一刻,真正地,明白过我的心么?
  对于他的家庭,我是那个永远的局外人、第三者,轮候上场、备用选择——甚至连选择都谈不上,而只是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过客,就像他的某一条领带或是银包一样,是他生活的一种点缀。
  而我,却将他视如生命。他的一点点儿都是我的全部,太不公平!
  然而,这些都不是我要离开他的真正原因,我早已经决定放弃自己的一切尊严来爱他、迁就他,可是,我没有理由也牺牲小金的平静,让她生活在惶惶不安杯弓蛇影中。固然她对我用尽心机,然而在此之前,是我先对她用了心机的。我们爱上了同一个人,也许爱没有对和错,但是却有先和后,而小金,她先于我遇到他、爱上他、拥有他。那么,就让他们白头偕老吧。

  一路失魂落魄。
  没有了玉米,我的心也就跟着不见了一半。然而失魂落魄总好过魂飞魄散,我安慰自己说:“这样做,是为了香如。”
  找一个伟大的借口来失恋,也许心里会好过些吧?
  在楼门前,我遇到柏如桐——他又来凭吊旧情了,简直把我们的住处当墓园,只差没献上两束菊花。
  我像开水烫到脚一般跳起来,忽然之间气不打一处来,冲过去便抓住他大骂:“你又来干什么?你能不能离我们远一点儿?你已经把香如害死了,还想怎么样?这不是你的地方,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不要让我们看到你,可不可以?”
  柏如桐愣住了,他指着我问:“你不是说你们搬家了吗?你骗我?”
  “要不是你,我何必搬家?你以为我真想占那一千块房租的便宜吗?都是你干的好事!”我任性地发作,但是已经色厉内荏起来。
  真是没经验,刚才看到他站在这儿,就该远远躲开才是。哪有我这么笨的人,撒了谎不知道掩饰,还自己送上门来揭穿自己。前些日子还自居说谎高手呢,简直现世报。
  我气软心虚,先倨后恭,逼着自己换上另一副面孔讨好他:“是我态度不好,我请你喝酒好不好?街角有家小酒吧,我们去坐一会儿,聊聊天吧。”
  柏如桐巴不得有人听他说故事,自然满口答应。一路上,他嘟嘟哝哝:“你不是说已经搬了吗?难道是骗我?为什么要骗我?”
  我叹息。记得第一次见到柏如桐的时候,他便是这副长不大的嘟嘟哝哝的样子,一句话翻来覆去说八遍,不住地抱怨香如把他一个人丢在旅馆里——想起来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而转眼之间,已经沧海桑田。
  趁他点酒的功夫,我溜出去打一个电话给念儿:“柏如桐来了,我把他骗到街角酒吧,可是我一个人搞不定他的,你得帮我。”
  “不能让他见到香如。”念儿在电话那头发号施令,“你先稳住他,我马上来。”
  回到座位时,柏如桐已经自斟自饮喝下两杯啤酒了。自从香如死后,当初那个嘟嘟哝哝的大男孩已经彻头彻尾变成了一个醉鬼。
  我有一丝怜悯,但更多的是迁怒。
  这里有两个人,都失去了自己的最爱,一个是死别,一个是生离,谁比谁更可悲?

  念儿没有让我多等,她果然很快赶来,风风火火,见了柏如桐便满口抱歉:“如桐,好久不见,上次是我态度不好,向你赔礼好不好?先干三杯吧,把一切都忘了。”
  开始我大为诧异她今天何以如此热情,但很快就明白过来她的用意——将柏如桐灌醉,免得他又跑到楼下去站岗。真是个老土的办法。
  老土,然而管用。
  柏如桐很快就醉了,痴痴迷迷中还在问:“你们不是说搬家了吗?为什么要骗我?”
  念儿叫来酒保结账,小费给得十分丰厚,交代道:“不要叫醒他,如果他一直醉,叫他睡在这里好了。如果他要走,麻烦帮忙给打辆车。”
  然后,她转向我,旧话重提:“这不是办法,得尽快搬家才行。躲过初一躲不了十五,这次是酒,再来这么一次,就得下毒了。”
  “我已经找到房子了,”我不知是喜是悲,面无表情地告诉她,“今天才敲定的。风荷园,一千块一个月。你觉得怎样?”
  “风荷园?高尚小区哦。”念儿惊讶地叫起来,“红颜你可真有办法。”
  我悲哀地摇头,担不起这份赞美,“不是我有办法,是小金,房子是玉米的。”

  故事很复杂,但我只用三言两语就向念儿交代了这两天的奇遇:“小金已经知道我和玉米的事了,可是她不说穿,却带我去风荷园看房子,说要租给我——这条件不错,所以我接受了。就在今天下午,我已经和玉米正式分手,奖励就是风荷园那套一千块一个月的房子。”
  “高,真是高!”念儿啧啧连声,“那个姓金的可真是狡猾,她这是往死里对你好,逼着你主动缴械,乖乖投降。她就不怕赔了房子又折兵?”
  “她不会。”我叹息,“你不是说过吗?人性是不能用来打赌的,郁敏根本不可能为我离婚。小金这一招,不光是冲我来的,也是冲玉米。她让我住进他们家的房子,就是告诉郁敏她已经了解整件事,对他假以颜色,让他收手。她不是在逼我投降,是逼玉米缴械。”
  念儿笑:“这么说,她自己也没有把握会赢,是不是?不然她就犯不着绕这么大弯子了,直接找她老公大闹一场就行了。她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就是怕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依我说,你不如和她真刀真枪地斗一斗,干嘛主动摇白旗?”
  “算了。”我摇头,心如止水,“没有人会赢的。打下去,三个人都输定了。不如休战,至少还有一个人赢。”
  “也对。我支持你。再说你也不算输,至少替我们挣一套廉价租房。”念儿万事只往好处看,“风荷园那样的地方,一千块一个月,的确占足便宜。”
  “就是离你上班的地方太远,要你辛苦了。”
  “没关系,只要对香如有好处就行,反正我又不是每天都回来住。”念儿当机立断,“什么都别说了,也许这就是天意了,我们今晚就搬家。”
  “今晚?”我有些反应不来。
  念儿十分笃定:“今晚,现在,立刻。”
  也罢,说搬就搬吧,免得夜长梦多。谁知道明天柏如桐会不会又来一次?又说不定小金跑来跟我说不租了也不一定。再说,偷运香如,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不然遇到邻居,后果不堪设想。

  香如有点儿不舍得搬家,不住问:“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呢?”
  我们哄她道:“房子到期了,房东要涨房租呢。再说,风荷园的空气好,对你养病有利。”
  好在香如迷迷糊糊,性格大不如以前那般万事有主张,便也由得我们两个摆布。
  顾不得行李,要紧是先把香如送过去,以后种种大可慢慢处理。
  念儿十分小心,先独自下楼去叫好出租车,又仔细看过楼道电梯里确实没人了,这才招手让我们下楼。
  香如闷闷不乐,紧紧地抱着她的手提电脑,一声不响地站在阳台上。不知是因为鬼魂可以超越时空,还是她写了太多的古代故事,香如的姿容举止越来越像一个古代美人。便如此刻,她那样怅然地凭栏而立,细腰长发,如真如幻,晚风吹动她宽大的白袍,雾气中她看起来美得像个影子,又像是一幅遇水洇散的水墨仕女图。
  我知道她是不愿意走,这个屋子曾经留下她太多的青春记忆,以至于做鬼都会误打误撞地摸回来。可是,为了将她留在人间,就必须带她离开这里。
  “香如,电梯来了,我们走吧。”我狠心地招呼她。
  香如点点头,转身跟我出门,然而就在关门的一刹,楼道里的灯忽然猛闪了几下,灭了。
  我猛然站住,惊悸莫名。难道是停电?可是电梯的指示灯分明还亮着,而念儿一直守在电梯口,按住暂停,招呼我:“什么都别理,快上电梯吧。”
  我扶着香如急忙上梯,可是香如看一看,迟疑地拦住我:“已经满了,不如让人家先下吧。”
  满了?我惊异地望着空无一人的电梯间,忽然间毛骨悚然,而念儿刷地收回手,也是惊得面无血色。那拥满在电梯里的,我和念儿都一无所见、只有香如可以看到的人,是谁?这个楼里,住进了多少鬼魂?她们会跟我们一起走吗?天涯海角,都不放过我们?
  我知道电梯里的“人”不会是那些古代的芳魂,那些钗环美人我是可以看得见的,早已学会与她们和平共处。但是现在电梯里的“人”,香如看得见,我却看不见,那他们会是谁呢?是和香如一样的“魇”,还是另一种形式的鬼魂?就好像人有三教九流,鬼也有不同形式的吗?那么这些我看不见的鬼,他们是善意还是恶意?他们找到这里来,要做什么呢?
  我们包庇了香如,把她的魂留在人间,于是,我们也就成了所有游魂当然的避难所,让她们都循声问路地找上门来了,是吗?
  我又一次觉得晕眩。
  越来越佩服自己的承受力,我为什么没有昏倒,我怎么还没有疯掉呢?
  电梯徐徐地下去,又徐徐地上来,再次打开时,我和念儿都紧张地看着香如,不知道这一次她还会不会说客满。然而一声尖叫划破夜的沉寂,那电梯里的人,却是我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得见的隔壁邻居王太,就是那个怀疑我们屋子在闹鬼,要请人来驱邪的长舌八婆。
  我们看见了她,她当然也看见了我们——包括香如。
  可怜的王太,她怎么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承受力远远不如我和念儿,她昏了过去……


  13.风荷园

  古代名妓多有以诗才传世者,而薛涛独树一帜,竟是以写诗的纸传世——薛涛红笺不仅当世闻名,后来甚至成了进呈皇帝的御贡。
明包汝《南中纪闻》有载:“每年三月初三日,井水浮溢。郡人携佳纸向水面拂过,辄做娇红色,鲜灼可爱。但止得十二纸。过岁闰则十三纸。此后遂绝无颜色矣。”
  据说这就是薛涛的发明。那井后来被称之为薛涛井,蜀王府作亭于井上,栏杆围护,凡人不许逾越。
  薛涛本是长安官宦之女,字洪度,因家道中落而入乐籍,流落蜀中。还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才名远播,有“女校书”之雅号,深蒙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宠爱,可自由出入韦皋幕府,嬉笑随意。
  宪宗元和初年,风流才子元稹做了监察御史,奉使东蜀,因慕薛涛之名而专程往成都一睹芳姿,并赠诗曰:“长教碧玉藏深处,总向红笺写自随。”
  这里的“红笺”固然指的是薛涛成名之笺,而“碧玉”是什么意思呢?
  后来据有心人考证,韦皋卒于贞元二十一年,当时薛涛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便是与元稹结缘时,也还未到花信——如此说来,薛涛的名气当与容貌无关,而书载薛涛“性亦狂逸”,指的其实也不过是小女儿的任性狡狎罢了。她的成名作“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欲问相思处,花开花落时”更表露了鲜明的稚子口吻。
  遍察花榜,所录洪度诗数首,却并无一言提及薛涛之美。大概也是因为她实在太小了,小到让人甚至可以忽视她容貌的妍丑,而只注意到她个性的可爱与否。
  等到后来她长成了大人,却又不做妓女了,而是归隐浣花溪,做道人装束,大隐隐于市去了。
  这大概是史上惟一不以美貌流芳百世的名妓了。
  如今世间各种桃花宣洒金笺无数,却再也没有一种纸可以像薛涛红笺那样叫人柔肠百转,隔着几个世纪的沧桑仍可以感觉到那份沉香缠绵。
  如此,又怎能不记上薛涛一笔?
  ——《流芳百世》之薛涛笺

  我们住进了风荷园。
  不知道王太醒来后,会不会把她的见闻传诸四邻。但是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她的吧?可怜的王太……
  这件事后来常常被我和念儿拿来当笑话讲,但是当时可的确把我们吓得几乎也跟着昏倒——幸好王太昏在我们前面,什么话也没来得及说。香如大为惊讶,不明白这长舌妇的表现怎么这样奇怪,还想着要帮她叫家人来,但经不住我和念儿催促撺掇,还是被念儿拉进了电梯,留下我来处理残局。
  把王太交给她老公的时候,我一句话都没敢多说就落荒而逃。念儿比我更胆小,已经不等我上车就让司机起步,先开出半条街去,在街口等我,生怕王太会追出来,大张旗鼓地捉鬼。
  不知是巧合还是命数,那晚又是大雾苍茫,益发使我们慌张的夜奔有种逃亡的味道,仿佛亡命天涯。
  到这时真要庆幸香如只是一只鬼魂,思维远不如从前做人时清楚有纹路,对于我和念儿所有不合情理的举动,她虽然有些纳闷,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她仍然时时觉得疼痛,根本她的存在就是人生至大的伤痕。不过我们总算再不必担心柏如桐会来楼下站岗,或是好奇的邻居会在房门口偷听。就算香如要出门散步,也不必害怕有人撞见她。不过是个略微苍白而美丽的女孩子吧,高尚小区里的人多半好奇心不会很强。
  这里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一个,都是都市里的传奇,见怪不怪,香如住在风荷园非常安全。
  那些鬼魂也随着我们搬了家,一起住进了风荷园。走在花园里,会看到她们在亭子间吹拉弹唱,有时也在刺绣或者插花,还有一次,我甚至看到有美人在表演古老的编钟……
  她们的金钗银钏我都看得很清楚,衣袂飘飘、凌波微步,随便一举手一投足都是现成的美人画。
  有时我索性支起画架子就在花园里为她们写生,她们也有耐心慢慢地下棋,等着我画完整幅画。错画一两笔,她们也不责备,只是第二天会执著地以同一姿态再度出现,叫我看得更仔细些。
  我渐渐忘记这是一些古代的魂魄,渐渐习惯于生活在阴阳颠倒之间,甚至在与她们对面相处时,可以颇有兴致地通过她们服装的款式与印染来判断她们身处的年代。
  都说服装的极盛时代是唐代,武则天的骑马装、安乐公主的百鸟裙、杨玉环的贵妃帔,都传为千古佳话。然而我却以为,最时尚的服装理念,应该首推明朝。
  明时宫廷女子,流行一种纸领子。以江西玉山纸为材料,宫人们自己动手,精心裁剪,随心所欲地制作成各种款式的衣领,搭配衣裳穿戴,每天一换,可谓最早的“方便领”。其行为和我今天的事业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更让历朝宫人逊色的,还是明宫嫔妃穿衣的品位,颜色选择上最投香如的脾胃——流行白衣。
  每当说起宫廷服饰,人们习惯意识里总是先想到凤冠霞帔、桃红柳绿,颜色越鲜艳的越好,喜庆嘛。白衣,则向来被视为缟素孝服的代名词。然而明宫女子自有智慧,她们选中了一种海天霞色的白衫,轻薄如冰绡,白中略带粉紫,半透明,朦胧如梦,雅中藏艳,穿在身上,隐隐露出里面水红或鹅黄的抹胸,不知多么的诱惑、招摇,堪为古往今来最销魂的打扮——什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什么叫“一枝红杏出墙来”、什么叫“淡极始知花更艳”,明代的女子,早已参透了欲盖弥彰的着装真谛。
  看着花园中美女如云,穿宽袍大袖,白衣翩翩,一路且歌且舞,分花拂柳,我哪里还想得到怕?惊艳都来不及。
  前几日看“三宅一生”的时装发布会,见众多绫罗绸缎中,纸衣赫然也登上T型台,叫出天价。记者们纷纷撰文盛赞设计师创意之奇,想法大胆,真让我忍俊不禁——如果他们也可以像我一样,亲眼目睹明朝宫廷的纸领秀,就一定不会这么大惊小怪了。根本纸衣的故乡在中国,“三宅一生”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却偏有这么多人跟风拍马。
  如果由我来制衣,我会选择“徽宣”——软而绉,洒金的、薰花的、绯色或胭脂色,层层叠叠,做一件大皱褶大斜纹的衬衫。裙子要用那种表面上粗粗砺砺,其实很轻很有质感的蒙肯纸,粗犷而随意,式样越简单越好。惟一的原则是不对称——前后不对称,左右不对称。或者会加上一顶纸帽,青铜纸就很好了,当然要有飘带。当然,还必须有我自己的画,得是国画,传统水墨山水。当我一转身,天地便都随我乾坤大挪移了。
  不过,穿了这样的衣裳,可不能淋雨,也不能挤公车,不能避寒,太热也不行——因为不可以出汗,甚至刮大风都要小心了,不然随时都会曝光;不能坐,因为怕皱;也不能跑,怕撕破。
  那样的衣裳,也许只能出现在T型台上,或者是深宫里,属于每天只以邀宠斗艳为己任的妃子们吧。
  我想我生错了年代,如果退回几千年,也许“香云纱”的生意会更好些。现代人不仅品位极低,兼因生活紧张,已经完全不能单纯体会衣裳的优雅之美。

  日子平淡地滑过。我们的生活,表面上好像已经恢复到从前的样子——相亲相爱、无波无浪。我们又开始聊天、跳舞、讲故事、喝鸡尾酒,有时会手挽手地在没有荷花的荷花池边散一小会儿步……
  但是我们不谈爱情。
  只有我们自己明白,从前的日子是再也回不去的了。那平静的湖面下掩藏着的,是惊涛骇浪,是沉睡的火山和海啸。
  我怀念旧时无忧的夜晚,点几盏过道灯,三个女人谈情论爱。那时香如的版本是最完美而标准的——她视爱情为信仰,一心一计要做柏如桐的小妻子,为他洗手做羹汤,暖语温存过春宵,然后一起迎接早晨的太阳……
  如今,香如已经忘了柏如桐是谁。也许没有真的忘记,只是把他封存在心底最深处了。
  念儿说,如果香如想起前生情事,就会痛不欲生、肝肠寸断,从而再死一次。
  曾经最爱的,摇身一变成了最恐怖的。柏如桐三个字,等于地狱使者。
  念儿自己也有不能碰触的伤痛,那是封宇庭。从前她看上的男人,都无一漏网,手到擒来。但是这一次,是她自己举白旗罢战,她害怕失败,是因为她知道如果败了,她会比封宇庭伤得更重。
  封宇庭后来又到剧团去找过她,都被念儿冷言冷语地打发了。
  念儿是那样的一个女子——当她待你热情时,不一定真是喜欢,而只是交际的手段,益发使你觉得疏远;而当她对你冷,却可能是撒娇式的矜持,打心眼儿里认为你亲,要对你好,也想要你对她好的。
  我在想是不是要帮封宇庭一把,却又不得其法,难道我能够将念儿的地下身份暴露,告诉封宇庭美丽的芭蕾舞演员念儿其实是个脱衣舞娘?那岂不成了报道香如悲剧的无良记者?
  然而解不开这个死结,念儿是无论如何不肯亲近封宇庭的。她就是那样一种人——为了躲避失去的痛苦,宁可从来不得到。
  况且,我也不知道以一个警察的收入,如何满足念儿膨胀的物质欲?对于念儿来说,钻石和玫瑰在爱情生活占据同等重要的位置,缺一不可。如果失去平衡,他们即使有机会开始,也会注定是一场悲剧。
  我只有眼睁睁看着他们两个人深爱着彼此,却偏偏越离越远。
  离得最远的,永远都是最相爱的人。

  第一批服装完成,念儿请了她的同事们一起给我当模特儿,穿上那些美丽的丝绸让我拍照。
  我按照自己在幻景中看到的那样,让演员们做同样的打扮,摆同样的姿势,只可惜,不能要求她们也拥有同样的气质和神情。
  那些古代的女子,个个脸上都有一种难以言述的寂寞的艳光——是的,艳,而寂寞。
  中国古代的神话和传说,好像都有一种寂寞的况味,无论是男版的夸父逐日还是女版的嫦娥奔月,都一样清冷绝寂,孤独到天荒地老。
  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尚如此,何况沦落于滚滚红尘中的凡人女子?
  不知是我敏感还是真的,念儿的形容,越来越接近我在镜花水月中看到的女子。尤其当她舞蹈时,仿佛离真实的世界很远,而飘扬于自己的天空,飘扬在一个超越了生死幽明的空间。
  她的眼睛望出去,总像是若有所思,看透了生死一样,有种难以描述的震慑力。而且,当她扮演不同的主人公时,她便会具有不同的风采,宛如附体。
  照片洗出来,我献宝一样地拿给香如——毕竟,这是她“回来”的惟一目的,是她的“生存”理由。
  香如在打字,她的长发束在脑后,白衬衫微微起皱,看起来有种家常的味道,让人很难将她同一个死去的灵魂相提并论。看到那些照片,她并不显得兴奋,神情只有比以往更加茫然,深思地说:“鱼玄机虽然风流,但也不该是这样子的。她既然选择了做道姑,即便不守清规,也多少会有些仙风道骨、与众不同之处。她看见你把她拍成这样,大概会不高兴……”
  我有些担心自己是不是冒失了,听香如说话,分明是把古代和现实混为一谈。
  “封宇庭是谁?”香如放下照片,忽然问我:“这名字好熟。”
  我一惊,难道香如想起来了?封宇庭是经手她案子的警察,她如果想起封宇庭,不也就会想起整个事件的始末,想起柏如桐的背叛,甚至,想起她的跳楼?那么……
  背上冷汗沁出,像有蚂蚁在爬,我紧张地注视着香如的反应,缓缓地问:“什么封宇庭?你听谁提起的?”
  “念儿。她昨晚整个晚上都在说梦话,一直叫着封宇庭的名字。”
  原来如此。我松一口气,故作轻松地笑道:“哦,你听错了。风雨亭是个地方,不是人名。那地方就在念儿的老家,她是想家了。”
  “是这样?”香如蹙着眉,仿佛不信,却又说不出,仍是苦苦思索。
  我生怕她想起什么,赶紧打岔:“难得我今天回来早,不如我们去花园里走走吧。”

  荷花池这种地方,是最容易叫人感觉到季节的转换的——正是林黛玉称赞过的“留得残荷听雨声”的情境,看着残缺凋零的荷叶,才惊觉原来秋已经这样深了。
  风从荷塘上吹过,会微微地泛起青苍的雾气。香如穿着白色的衣裳,飘飘欲仙,走在那片凋残的清秋里。在冷碧如霜间,她的一身白衣,迷离如云。
  我隔着曲曲弯弯的栏杆看她,隔着一池荷水看她,隔着生与死、梦与醒看她,香如,她是这样的美丽而遥远,遥不可及。
  这时候我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地意识到她已经是死了的,那依恋徘徊的,只是她的鬼魂。这鬼魂随时都会离我而去,到那时,我将再一次失去她,真真正正地失去她,连魂魄也不能留下。
  她停下来,手扶在栏杆上,微微俯下身子,只是一个背影,已经承载着不能言喻的哀伤与疼痛。我赶上几步去扶住她,忧心地问:“香如,你怎么样?”
  香如看起来似乎比以往更加苍白虚弱,她望着满塘残荷叹息:“红颜,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心里又急又痛,迸出泪来:“为什么要这么说?我们会永永远远在一起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好日子要过。”
  她握住我的手,声音凄楚轻柔:“红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段日子以来,心里总是很难过,说不出的难过。我有一种感觉,我的时间好像是偷来的,每一天都是侥幸。而现在,要结束的时候到了,我很快就会离开,将再也见不到你见不到念儿,可是,我又不舍得你们……”
  我心中大恸,抱住香如哭道:“你不要这样说,我们不会分开,永远不会分开的。香如,我那么喜欢和你一起生活,你记得我们以前说过的话吗?我们要彼此相爱,只因为这世界上有你有我而快乐、而存在……”
  “我们,要,彼此,相爱?”香如喃喃重复着,眼神里充满团团思虑。
  我忽然醒悟,当初说这番话时,是因为香如受到了报纸和柏如桐的双重打击,我为了安慰她才这样说的。现在旧话重提,不是存心要提醒她那幕惨剧的始末吗?
  不,不能让她再追想下去,不能让她想起那场噩梦。我胡乱地指着塘中荷叶,急急寻找话题:“香如,你看这荷花塘有多大,可惜我们搬来的晚,没来得及赶上荷花开。明年夏天,我们就有荷花看了,那时满塘开满红白荷花,一定很美。”
  说着,我不禁满心怆恻。明年荷花开,唉,不知到了明年此时,香如在还是不在,我们可还有机会一起并肩看荷花吗?
  但是香如全无怀疑,她微笑地看着桥下,果然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荷花上,轻轻说:“昔年哪咤剔骨还父,割肉报母,一缕孤魂悠悠荡荡,遁入深山。恩师太乙真人将他的魂魄裹在荷花中,凡三日夜,哪咤在荷花的花蕊里醒来,荷花为衣,荷叶为裳,获得重生。所以荷花在神话传说里,是拥有起死回生的还魂能力的。”
  重生?还魂?我怦然心动,不禁合掌对着满塘荷叶虔诚地祈祷:“荷花哦荷花,如果你真有这种非凡的能力,请你保佑香如的魂,让她在你的庇护下永生,让我不要失去她的陪伴,求你了,好吗?”
  香如奇怪地看着我问:“红颜,你在做什么?念念有词的。”
  “我,我在回忆我们的中学课本,《爱莲说》。”我笑,并且背诵起来,“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真怀念上学时的日子,无忧无虑,只想着一件事:读书。生活那么有计划、有目标,不会像现在这样,茫茫然的总觉好景不长。”香如又陷入她莫名的伤感中,好在很快就抛开了,微笑地说,“中学时写论文,我还记得我有过一篇《论纯洁》,把纯洁分为三种境界,老师给了我满分。当范文贴在学校布告栏上,让我很出了一回风头呢。”
  “纯洁的三种境界?”
  “是,我将纯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阳春白雪——自天而降、一尘不染,可是经不起任何的挫折玷污,稍不留神就废了功夫,踩一脚都会变成污水。这样的纯洁,说穿了其实是一种简单苍白,是因为无知而无邪,最做不得准的。第二种是秋空皓月——遗世独立、洁身自好,照耀人间千万年而依然皎洁如故。但是这种纯洁是依靠有意的与世隔绝来维持的,与其说是纯洁,不如说是清高,是有条件的,做不得准的,就像《红楼梦》里的妙玉,‘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这样的纯洁一旦被摧毁,会比任何人都败得惨……”
  她说到这里,停下来,脸上又出现了那种令我忧心的若有所思的神情。我知道她是有感而发了,这番话,说的分明是她自己。我打断她的思索,笑着追问:“第三种呢?说下去呀,第三种纯洁是什么?”
  “第三种纯洁,就是这凌波的荷花了,像你刚才背诵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荷花不是没有见识过什么叫肮脏,也不是不晓得什么叫风流,但是她却不甘于沦落风尘,她是在真正的入世后傲然出世。这一种纯洁才是经历过大波大浪,辨得清大是大非的,是真正的纯洁,是一种智慧,是人生的禅悟,也是纯洁的最高境界。”
  “所以,你才最喜欢写风尘女子是吗?”我被香如这一番纯洁论深深地感动了,叹息,“所以你才说你最喜欢的女子是薛涛,她自官宦之女沦为艺妓,名动巴蜀后又隐居浣花溪,素衣道服,恬淡以终老。她是真正拥有入世后而出世的高尚情操的,是吗?”
  “是的。我欣赏薛涛那种随遇而安的品格,不卑不亢的德行。古代风俗,每逢农历正月,由初一到三十,仕女们到水边洗衣赏酒,以度厄运。李商隐有诗‘濯锦桃花水,湔裙杜若洲”描写的就是这一盛况。我想薛涛幼时也曾经有湔裙的习惯,然而后来入了娼门,再也不是仕女,不便再濯锦,就改成漂纸了——把宣纸在水面轻轻拂过,沾着桃花的芬芳鲜妍,就成了有名的‘松花纸’。其实这是一种意外所得,只有经历过真正的磨难再重新站起来的人,才有资格说自己是成功而且坚强的,否则,一切不过是运气。”
  说得好。但是香如自己,却没有抵得过她生命中的大磨难,她选择了逃离、选择了死亡、选择了落花犹似坠楼人……
  泪流下来,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明白香如执意于穿白衣的深意。
  我一生中从不曾认识过第二个比她更加冰清玉洁的女子,她是我心头永远的伤,刻骨难忘。

  晚上念儿回来,我拿了那些照片给她看,并告诉她下午香如的反应。
  她果然不悦:“你不该让香如看照片。这些东西太真实了,会刺激她。很早以前,人们把照相叫做收魂术,可见鬼魂对于摄影的恐惧。一切可以提醒她真实与幻象的区别的东西都要远离她,免她杯弓蛇影,叫她惊醒。”
  我后悔不迭,低了头不说话。
  念儿说:“红颜,你有没有觉得,香如最近好像有些不同,她似乎想起来一些什么了。”
  “是呀,今天在荷花池,她跟我说她的时间不多了。我深深忧心,这是不是意味着,香如就要离开我们了?”
  “我不知道。也许,人有寿,妖鬼也有期限吧。还有一件事……”念儿有些欲言又止,“红颜,你最近觉得身体怎样?”
  “普通吧,怎么?”
  “你自己不觉得,可是我却留意到你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常常脸上发青,而且情绪也太压抑。”
  “可能是睡眠不足吧。”我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我一直在和那些鬼魂打交道,又怎么能不脸色发青呢?
  念儿叹息,终于说:“有件事是我一直担心的,但我只是听说,没有验证过,现在看来,这是真的了——我外婆说过,与鬼魂一起生活,即使他们是善意的,也毕竟阴阳异路,此消彼长。红颜,你我的阳气会因此而越来越弱,我还可以借助舞蹈来保护自己,可是你……”
  “念儿,我知道你在担心的是什么。不过我已经想过了,如果这是和香如相聚必须付出的代价,我愿意。”
  “红颜……”念儿与我紧紧相抱,都觉得仿佛有万语千言要说,又觉所有的话都不必说出来,只要一个眼神,我们已经心灵相通,很明白对方在想什么。香如“死”后,我们三个人的友谊只有更深厚、更亲密无间了。
  我安慰念儿道:“走一步看一步,过一天是一天吧。总之,我只当每一天相聚的时光都是捡来的,不会去想太多事。你不必为我担心,还是小心照顾香如吧。还有一件事,今天对她有所触动的不只是那些照片,还有一个名字——她问我谁是封宇庭?”
  “封宇庭?”念儿的脸倏地红了,眼中却泪光闪烁。她迟疑了一下,忽然答非所问地说,“今天是我在布尔卡的最后一场秀——我已经辞了那份兼差。”
  我大震,不禁感触万端。尽管她没有解释,但是我也明白了那里的弦外之意——她是为了封宇庭而辞去这份“兼差”的,舞女如何配警察?即使她不想接受封宇庭的爱情,却仍然在下意识中让自己向他走近。
  “那么说你愿意与他开始了吗?”
  “绝不。”念儿被蛰了一下似地惊跳起来,“我的选择,和他有什么关系?”
  越是反应过激,越说明她的话有多么违心,而封宇庭三个字对于她的意义,又有多么深重。念儿如此矛盾,如此害怕失去,怕到连对自己都不敢承认这份爱的认真,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我知道念儿爱上了封宇庭,可是我没有想到,身经百战的念儿,也会爱得这样深、这样苦。
  “有些事,如果不亲自面对,就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我轻轻提醒念儿,“就算是个负数,也总好过没有。”
“你自己相信这句话吗?”念儿反问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香如以前跟我们讲过《资本论》,她说爱情和科学一样,都需要信任和勇气。上帝说:没有看见就相信的人是有福的。我想爱情也是一样。”
  “那么你相信爱情吗?”念儿再一次问我。
  我略微踟蹰,然后答她:“我想这世上绝对有真实的爱情存在,只要相信,就一定能遇到,只是不一定会得到。”
  “红颜,你真好,真可爱。”念儿忽然凄楚地笑了,“我们三个人里,只有你还仍然相信爱情,还相信只要有勇气,就会有机会。可是为什么你不试着去问问那位郁先生,看他肯不肯抛妻弃子来爱你呢?”


  14.当爱情谢幕

  关于水仙,在中国和西方各有一个美丽而伤感的传说——
  古希腊神话中,美少年纳瑟斯花容月貌、皎洁无伦。不知有多少女神爱慕着他,期待得到他的青睐。可是一个人的样子长得太好了,眼光就变得很高、很挑剔,孤芳自赏、目无下尘。失意的女神们向上帝祈求:让那个眼睛长在额头上的少年受到教训吧,让他的爱情走投无路吧。美丽而寂寞的纳瑟斯受到这因爱生恨的诅咒,寻寻觅觅,穷其一生都不能找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女子结为神仙眷侣。直到有一天,他在早晨的溪水里看到自己的投影,竟然深深钟情,绝望地爱上了自己的影子。他知道,最美的事物必定是举世无双、独一无二的,寻找伴侣的梦因为完美而破灭,纳瑟斯决然地投身水中,化为水仙花——这便是所谓“水仙花情结”的来历,喻以自恋。
  然而自恋有什么错呢?中国不是有句话叫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恋,也是一种执著。
  不过中国的水仙花却并不自恋,而代表暗恋。三国时候,七步成诗的曹子建爱上了自己的嫂嫂——汉献帝曹丕之妃甄氏,两人情投意合却相见恨晚,这一场乱伦之恋注定是没有结果的。甄氏因此相思成疾,抑郁而终;曹植也一蹶不振,自此放浪形骸,落拓江湖。一夜系舟洛水,半梦半醒间,忽见一女子冰绡霞帔,御风踏浪而来,“明眸善睐,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正是那生前不能成伴、死后但愿双飞的意中人甄妃。原来,她已经化为洛神,在这里等待曹植很久了。两人在梦中抵死缠绵,只愿天上人间,永不分离。然而天亮了,梦醒了,洛神消失了,但是洛水江面上,却开满了金盏银台的鲜花——那花朵纤尘不染、凌波开放,正如同洛神甄妃高洁的爱情。
  自恋也好,暗恋也好,水仙的爱情永远可望不可即。“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理想的爱情在彼岸,得不到的才最好,这大概便是爱的至大无奈了。
  ——《流芳百世》之花魂篇

  我已经很久不见玉米,久得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还记得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久得念儿提到他的名字时居然感到陌生,久得早晨看见他站在香云纱店前,还以为自己的妄想症竟然在大白天也会发作。
  他站在我面前,站在“香云纱”的招牌下,站在秋日早晨清凉的风里,站在冷漠如异乡的街头。他说:“我试过了,但是做不到。我不能同意和你分手。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对你很不公平,但是我没有办法。我去过你住的地方找你,他们说你搬走了……所以我站在这里,等你来告诉我该怎么做。你要我怎么做,我便怎么做,只要你答应不离开我。”
  我看着他因憔悴而益发使我心动的面孔,听着他深情的表白,不是不想就这样奔入他的怀中,与他言归于好,就像上次做过的那样。但是小金的面孔倏然从眼前闪过,绊住我的脚步,提醒着我的理智。
  “我搬了家,现在住在风荷园……”我准确地报出我的门牌号码,那个他应该比我更熟悉的号码,“是小金租给我的,她没有告诉你吗?”
  玉米蓦地愣住,半晌,他艰难地开口:“立刻搬出来,我另外给你找房子。”
  “你要跟你老婆争房客?”我耸一耸肩,故意轻佻地问,“我现在的房租是一个月一千块,你打算要多少呢?”
  “红颜,别开玩笑。”玉米的语气和脸色都非常严肃,“小金都跟你说过什么?”
  我忽然对他那个如临大敌的态度非常反感。既然这样怕老婆,又何必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我呢?
  这一刻的玉米,多么像曾经的柏如桐,他们的爱,都一样吝啬而自私,规定了种种前提条件,一旦条件不符,爱也就应声破灭。念儿曾对我说过,爱情不可考验。而对于玉米,甚至爱情不必考验,因为我根本可以预知那考验的结果——他连让老婆知道这一段畸恋都不敢,何况其他?
  就在一分钟以前,他还对我说“你要我怎么做,我便怎么做”,然而我刚一提到小金,他已经在要求我该怎么做了——他之前的大方,不过是因为赌定我不可能要求他做任何事,我对于他,从来都只有付出没有要求。即便是现在,我也仍然没有打算要求他。
  “玉米,你害怕什么呢?”我注视着他,想在他的眼睛里寻到一点儿真心。
  然而他铁青着脸,一言不发。有时候一言不发比唇枪舌剑伤人更深,也背叛得更彻底。
  我叹息,绕过他的身侧,取出钥匙开门。
  他闪在一旁,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默默地看我打起卷帘门,跟进店里来坐下。
  我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在这个险象环生的都市里,我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事业,并不指望从面前这个男人手里得到什么。即使他腰缠万贯也好,即使他穿着阿曼尼上街也好,如果我不在乎他,他对于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我自己要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从而将自己逼进死巷,无可容身——当我决定从他们夫妻间撤足,我的空间反而会大起来。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然要到现在才明白。就像柏如桐不值得香如为他付出一样,玉米,同样配不上我的爱情。
  “红颜,我配不上你。”在长久的沉默之后,玉米终于开口了,不料一开口就直奔主题。
  我反而意外,有些吃惊于他这样的坦白。难道,他可以听到我心里的话?
  然而玉米说:“我想我是太老了,老得前怕狼后怕虎,已经没有年轻人的勇气。红颜,你是这么的年轻,娇艳得像一株令箭荷花,有种遗世独立的优美。我很想自己可以为你做点儿什么,但是我老了,已经没有那样的机会,早在认识你之前,我已经……”
  “你已经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了。”我忍不住打断他。无论他说得多么动听,都已经不再新鲜。谎言重复一千次可以变成真理,但是理由重复得次数再多,也无法变成现实。
  “玉米,你放心,只要你自己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是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你的事的。”我说。
  他看着我,眼神错综复杂。
  但是我已经不想再读懂他,我只要懂得我自己就很好了。我决定说得更清楚些:“玉米,我们结束了。”
  这一次,他没有再问我为什么,没有再向我拿理由。他微微欠身,然后站起来,转身离去。
  他高大的身影在秋风里渐行渐远,我知道我将再也不会“遇”见他。我们会彼此躲避,用最短的时间遗忘,就仿佛死过一回那样。
  忽然之间,纠缠了我那么久的心结迎刃而断,随风而散了。也许这一切不能怨他,是我自己选错了爱的对象。爱情不是没有,也不是遇到却得不到,而是得不到的爱情,原本就不是真的爱情。
  自始至终,是我爱上了爱情本身,爱上了爱情的疼痛,爱上一道美丽的伤痕。自打认识他那一天起,我已经知道他是不属于自己的、没可能的,还没等真正爱上,就已经被那种绝望感打败了,被悲剧的精神打败了。于是一跟头栽进苦恋中无以自拔,所有的时间与气力都用来想方设法、殚精竭虑,从小金怀里去抢、去夺,那一分分,一秒秒,那一点点,一丝丝,再也没有精力和空闲去想这男人究竟是不是值得自己去爱。
  爱上已婚的他的真正原因只是因为他已婚。因就是果,果就是因,二者其实不可分。
  不是爱情无可选择,而根本就是一开始我便选择了错误。
  玉米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街头拐角——生命的每一个转弯,都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或者结束。我生命中的这一个转弯,到这里已经成了绝路。
  阳光洒在街角,阳光照不到我站的地方。
  我有些后悔见这么一面。因为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上次在桃叶吧就分了手,至少以后我还会留下回忆,以为自己是为了成全小金才结束这段感情的,那么这分手至少还有一点儿美感。然而今天他非要来见这么一面,把所有的话都说得透彻明白,所有的底牌都揭开看清,以后,我是连回忆也留不下的了。
  刚想转身,有个声音叫住了我:“红颜小姐?”我回头,看到封宇庭从街道的另一边走来,今天我这香云纱里,还真是客如云来。
  他有着和玉米不同的英俊,相同的憔悴。但是他比玉米直接,不会说话转弯抹角。他说:“红颜小姐,我可不可以请你喝杯茶?我想同你谈一谈念儿。”
  于是,我也和他一样地直截,“可以,不过我想喝酒。”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封宇庭没有穿警察制服,只是洗得发白的帆布夹克里一件简单的白衬衫,穿在他身上,仍然有种说不出的干练潇洒。
  我们各自叫了一大杯扎啤对饮,顷刻间便有种推心置腹的熟稔感,仿佛两个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哥们儿久别重逢。
  他大口地喝酒,很直白地说:“我想追求念儿,可是她一直拒绝见我。红颜,你是她的好朋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她是不是有男朋友了?或者,我的追求,会给她困扰,让她厌烦?”
  “念儿对你,远远比你对他认真。”我和他碰一碰杯,决定开门见山,“封宇庭,如果你想追求念儿,那么先请你问问自己,到底有多少诚意?念儿要的,是百分百纯粹的爱情。”
  封宇庭的眼睛蓦然亮起来,他热切地说:“我绝对有诚意。只要她肯接受我的感情,我会对她很好很好的。”
  即使我刚刚面临了一次至爱的分手,即使我自己正值心灰意冷,即使别人的故事其实与我无关,然而我仍然为封宇庭的热情而感动。我爱错玉米,香如爱错柏如桐,但是封宇庭不同,他是一个正直而敢于承担的男人,他和念儿应该有个好的开始。我决定要为念儿抓住他。我要证明给念儿看,这世上绝对有真的爱情,只要相信它,就一定可以遇到。
  “以前,柏如桐也说过他是真爱香如的,可是你也知道,香如死得有多惨……”我借题发挥地流了泪。念儿,我和香如都败得很惨,但是你,我多么希望你的故事会有好的结局。
  封宇庭没有劝止我,他只是静静地坐着,豪气但是斯文地喝着酒。到这时我益发断定这个人不容错过,被他爱上是念儿的运气,然而,他有没有这份运气接受完整的念儿呢?
  我擦干眼泪,继续说:“念儿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的爱情存在,可是她又强烈地渴望着和那样的爱情不期而遇。也许是香如的例子吓坏了她,让她觉得爱情只是锦上添花的奢侈品,经不起一丁点儿变故和考验。她一再地拒绝你,其实是因为她真正想逃避的人,是她自己。”
  我很努力地想表达清楚自己的担忧,然而发现这不成功,该如何绕开艳舞的概念而完成题目,让封宇庭了解那真正的症结所在?我无奈地住口,闷头喝酒,思索另一种语言方式。
  但是封宇庭似乎已经明白了,他仍然用他的方式直截了当地问:“是不是念儿有什么难言之隐?你可以跟我说实话,任何事我都可以接受。”
  我苦笑。既然是难言之隐,当然不能实话实说。我真是个蹩脚的说客。如果换成香如,她一定会找到恰当的措辞。可是香如,枉有经纶满腹、巧舌如簧,却不能说服她自己……我又想流泪了,却将伤心和酒一起吞咽,再一次苦笑,“柏如桐是真的爱香如,只是没有爱到足够的程度。在他眼里,香如曾经是最好最美的,然而一旦香如出了事,就再也不是他爱的香如了,他的爱情,条件太多。封宇庭,你的呢?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没有条件。”封宇庭干脆地回答,“我爱的是夏念儿这个人,不是她的背景、过去,或者别的什么。请你相信我。”
  “爱情不需要任何人相信,只要你自己可以确定。”我叹息,“封宇庭,你回答得太快了,你的确很勇敢,可是同时,你也太冲动了。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念儿已经结婚了,不过她并不真爱她的丈夫,那么,你仍会追求她么?”
  “念儿结婚了?”封宇庭愣了一愣,这次,他思索得很认真,但最终仍是坚定地回答,“我还是爱她。只要她愿意接受,我会一直追求她。除非,我的存在,是她所不愿意看到的。”
  “换言之,她所愿意的,你都会去做。她不愿意的,你都不会做。是吗?你会以她的意念为神旨?”
  “是的。”封宇庭低沉而短促地回答,“我会。”
  爱情和科学、宗教一样,需要信仰与勇气。而这两样,封宇庭承诺都会做到。
  “那就别再犹豫了,去追她吧,念儿在等你,她连做梦也会念着你的名字。”我向他照杯,真诚地祝福他,“至于念儿的拒绝,你不要理会,把你的信任和勇气拿出来,她会接受你的。”
  “真的?念儿做梦时会喊我的名字?”封宇庭整张脸都亮堂起来。如果说一个人的眼睛会燃烧,大概指的也就是他现在的样子了。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有人因为我的一句话而兴奋,上一次,是念儿,这一次,是将要与念儿相爱的人。我真心地为他们祝福。围绕在我们身边的悲剧已经太多了,香如失去了她的爱情,我告别了自己的爱情,念儿,可以得到她的爱情吗?
  “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让念儿知道……”封宇庭忽然吞吐起来,额上青筋抖动了几下。
  我有些诧异,这个直来直去的男人,即使当着一个近乎陌生的女子表白他对另一个女子的爱情时都毫不讳言,有什么事会是他也觉得不便启齿的呢?
  “害苏香如的那两个强奸犯,本来已经判了的,可是最近他们重新上诉,花高价疏通,几乎请了整个律师团,加上苏香如已经死了,这案子没了第一证人,所以,所以……”封宇庭咬一咬牙,一拳捣在桌上,终于把最不愿意说的那番话说了出来,“明天是他们最后一次上庭,如果提不出新证据,他们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
  什么?我几乎要晕过去。那两个人,那害死香如的原凶,他们会无罪释放?公正何在?天理何在?难怪香如会死不瞑目!
  我转过头,呕吐起来。
  在很多年以前,大学的时候,我爱错了一个人。那时我们手牵手地去看张艺谋的《秦俑》,蒙天放和冬儿三生三世的爱恋,曾是我心目中最珍贵的爱情模式。然而我自己的初恋,竟然坚持不到毕业。
  这也都还罢了,本来我以为分手只是因为时空的距离,但是后来他用一张结婚照叫我明白,从头至尾,就是我爱错了人。他给我留下了呕吐的后遗症,直到今天,无论伤心或是愤怒,都会叫我呕吐不止。
  今天,又一个被我错爱的人让我明白,在爱情的选择上,我一直都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一错再错。自作孽,不可活。我真是活该!
  呕吐无关醉酒,但是座中人看我的眼光,分明都把我当成了一个饮酒无度的豪放女。
  封宇庭试图走过来扶我。我尴尬至极,索性借酒发作,冲着他大叫起来:“你们怎么可以这样?你们是警察,是为民除害的,你们竟然把凶手放了?”
  “我只是警察,不是法官。”封宇庭无奈地说,“我们只是执法,但不能判断是否违法。如果明天法庭宣判犯人无罪,我们也没有办法。”
  “那香如不是白死了吗?”我的眼泪滔滔地流下来,再也无需掩饰。就当我是一个哭笑无度的醉鬼吧,这世上颠倒黑白的人与事已经太多,又何必讶异于我是醉是醒?
  “红颜,你放心,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封宇庭没有再劝我,他只是简单地说,“先不要告诉念儿。”
  “你打算怎么做?”
  “做我答应过要做的事。”
  我想起上次念儿大闹报社后封宇庭说过的那句话:“如果以后你还想打人,让我替你去做。”他不愿意让念儿知道这件事,是怕念儿再度铤而走险去找那两个恶棍报复,那么,他会替她做些什么也就不言而喻了。
  “可你是一个警察,你要知法犯法吗?”我豁然站起,“你想替天行道?你想过后果没有?”
  封宇庭深深地看着我,眉间拧出一个“川”字,他说:“我是一个警察,执法者,可是如果法律出了漏洞,我就会自己出手来弥补这漏洞!”

  我必须阻止这件事。
  我不能看着封宇庭这样自毁前程。
  但是我也明白,以我的口才是没有办法阻止封宇庭做任何事的,可以劝止他的,只有念儿。
  既然念儿可以为了封宇庭而放弃高薪的“兼差”皈依更简单的生活,而封宇庭亦可以为了念儿而不顾警察的身份去“私了”罪犯,那么他们之间还有什么鸿沟不可以逾越的呢?
  他们没有理由再被误解和猜忌分离。
  我决定对念儿说出实情。
  “什么?封宇庭今天找过你?你居然会和他一起去喝啤酒?他说要无保留地追求我?害香如的那两个混球重新上诉?他们会被无罪释放?”
  念儿一声接一声地大叫。一连三四个惊爆消息,也难怪她会吃不消。
  “总之,封宇庭非常有诚意,而我确定,如果你错过他,那会是你一生中做过的最笨的事。而且,你会比他更后悔。”
  “不要再说封宇庭了!”念儿捂着耳朵叫道,“红颜,现在当务之急不是我也不是封宇庭,是香如。欺负香如的两个凶手就要无罪释放了,难道我们就坐着这么等吗?”
  “你想怎么做?”
  “我……我要找人废了他们!”念儿咬牙切齿,“如果法律不能惩奸除恶,那么我们就要自己想办法。”
  我叹息:“又是这句话。”
  “什么意思?”
  “‘我是一个执法者,如果法律出了漏洞,我就会自己出手来弥补这漏洞!’”我一字一句地对念儿复述封宇庭的话,“今天上午,封宇庭也对我说过了同样的话。他说他会替你去教训凶手,不惜赔上他自己。念儿,封宇庭对你,是看得比他自己更重的。”
  念儿呆住,眼中涌出泪来。我抓住她的手,将它扬起,“你已经遇到真命天子了,自己还不知道?还不赶紧抓住他?你不是会看手相吗?替自己相一相吧。”我说。
  “巫师不可以替自己算命。”念儿愁眉苦脸地说,不到一分钟又跳起来,“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他说的?他原话是怎么说的?他说要去打架吗?他是不是打算在那两个混球当庭释放后痛扁他们?可他是个警察呀。知法违法罪很大的。”
  我看着她那副紧张兮兮的样子,自知得计,益发火上浇油:“是呀,说不定他会被开除,更说不定会坐牢。那可就惨了,是你间接害他。他是为你才去犯法的。”
  “开除?坐牢?没那么严重吧?杀人犯科的都无罪释放了,好人反而会坐牢?”念儿拨浪鼓一样地摇着头,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终于下定决心地一甩头,“不行,我要去阻止他!”
  “我跟你一起去。”推门进来的人竟是香如。
  我和念儿都呆住了,屏息地看着香如,懊恼得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我怎么竟这么大意,没有留意一下香如在做什么,就这么忘形地和念儿谈论案情呢?
  香如娇怯怯地站在门口,飘飘欲仙,没半点儿烟火气,然而她的态度却极其认真郑重,很坚定地说:“你们说如果明天开庭没有人证,那两个人可能会无罪释放。为什么没有人证?我就是人证呀!我要上庭去指证他们。”


  15.销魂

  这里长眠着我们的朋友苏香如。
  她是这样一个认真而执著的人:她的白衣一尘不染,她的身体不可侵犯,她的爱情完美无缺。她冰清玉洁,虽死犹生,宛如荷花。
  ——苏香如墓志铭·红颜与夏念儿立

  我几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苏香如出现在法庭证人席上时,全场的震动与惊骇。
  那不只是恐惧,不只是混乱,不只是惊心动魄,不只是难以置信,甚至不只是思考与震惊。
  当一个活生生的人亲口告诉你她其实已经死了,当一个死去的鬼魂活生生站在你面前,当生命最真实的质感以最虚无荒谬的面目出现,当阴阳两界同时行走在代表正义的法庭上,没有人,可以再忽视正与邪、是与非。
  开庭前夕,我连夜为香如裁剪了一套纯白真丝的衣裙。我要借我的手告诉所有人,即使香如的身体曾经遭遇过人世间最肮脏的摧残,她的灵魂,仍然是天地间最纯洁的灵魂。
  我和念儿都明白,这大概是香如的最后演出。当她站在法庭上亲口说出自己被害的整个经过,她也就不得不面对自己的死亡真相,那时,她的大限将至,分别在即。
  然而我不能阻止这次死亡之旅,恶人必须得到惩罚,香如有责任有义务这样做,不仅仅是为她自己,更要为天地间的正义讨一个公道。
  念儿十分忧心,她说:“香如是那么刻意的一个女子,活得太认真而固执。她的白衣一尘不染,她的身体神圣不可侵犯,她的爱情完美无缺,生活不如意,竟然以死相抗,甚至还魂后要刻意忘记所有的罪恶与背叛,她怎么禁得起当众复述人生的悲剧,她怎么能面对自己被伤害的真相?”
“但也就因为她是这样刻意而执著的一个人,所以才不能容忍罪恶逍遥法外,才要不惜魂飞魄散也要出庭作证,指证凶手。”
  我抖开那如云如雪的新衣,饱蘸浓墨,在裙摆上画了一朵怒放的荷花,告诉念儿:“香如说过,纯洁的最高境界不是阳春白雪的天真,不是秋空皓月的清高,而是凌波荷花,真正入世而后出世。香如从生到死,虽死犹生,等于经过了一次涅槃,她拥有那样的境界,会明白纯洁的真正意义。”
  “好。既然这是香如的意志,那就让我们帮她完成吧。”念儿咬破手指在我刚刚画成的荷花尖上点了一点红,毅然说,“明天,我会先替她作证的。”

  在开庭之前,我们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要作证的是苏香如本人——因为,她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我们只是委托封宇庭告诉律师,要作证的是我和念儿,受害者的室友,间接证人。同时特意通知柏如桐列席旁听,让他来和香如见最后一面——毕竟,他是香如今生惟一爱过的男人。
  辩诉开始时,是念儿站在证人席上做旁证发言。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她的美丽和凄楚具有非凡的影响力,她流着泪进行完整个辩诉过程,从香如被强奸的那个大雨天讲起,一直说到她决绝地跳楼。她的诉说引起了观众席上一片唏嘘声。
  但是对方律师犀利地指出:“念儿所说的一切,都只是转述,是她从香如那里听来的。且不说是否真实,即使念儿所说的全部属实,也不能代表事实的真相。因为,这里没有受害当事人。”
  “有。”念儿石破天惊地宣布,“当事人今天也来到了现场。你要听她本人重新说一遍吗?”
  “当事人?你是说苏香如?”律师惊讶极了,“控方证人,我有没有听错你的话?我们都知道,苏香如因为失恋而跳楼,可见她在临死之前已经神志不清,患有极严重的忧郁症。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才会产生被迫害联想,冤枉我的当事人侵犯她。对于苏香如小姐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这并不能代表我们可以因此而牺牲两个无辜的青年为她殉葬。”
  “卑鄙!”香如愤怒了,她从观众席上站起来,径直穿过长长的听众通道直奔庭前。
  庭警赶过来阻拦她,可是他们的手臂从她的身体中间穿过,自己和自己碰在一起。已经想起一切并毅然决定要面对一切的香如,在这一刻真正具有了一个传说中的鬼的形态——徒有影像而没有了任何的温度与质感。
  全场哗然,惊叫声响成一片。法官被这突然的混乱闹糊涂了,他高高在上,还没有弄清楚庭下到底发生了什么,徒然将惊堂木拍了又拍,高喝着:“肃静!肃静!”
  念儿在证人席上高高举起双手,清脆地宣布:“大家请静一静,不要怕。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苏香如,她替自己伸冤来了,她是善意的,不会伤害大家的!请你们让开路,让她过来!”
  我跑过去挡在香如身旁,不许人再穿越惊扰她,即使她已经只有影像没有躯壳,她仍然是我不容侵犯的好朋友。我和念儿一左一右保护着香如,肩并肩地站在证人席上,用我们的姿势来支持着她,也向所有人证明:香如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无害的生灵。
  现场渐渐平复,有一些人跑掉了,也有许多好奇心重的人留了下来,更有一些原本在场外的人听到奇闻不顾一切地涌了进来。
  法庭上挤满了人,而我更从那人头攒动中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或许不能算做面孔,而只是一些意念——那些流芳百世的灵魂也都赶来了,来为香如声援,也是送行。她们的云鬓连着云鬓,衣袖连着衣袖,为香如把守住地狱的门户,助她完成最后的心愿。
  虽然人们看不到那些死去的灵魂,然而法庭上忽然涌进的大量雾气让人明白,阴间和阳间在这一刻忽然被打通了,天地神明都在关注着这正与邪的较量。
  那可怜的辩方律师已经完全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从伶牙俐齿的大律师变成了一个语无伦次的普通人,他指着香如连连后退,连话也说不完整:“你,你是苏,苏香如?你,你不是,不是死,死了吗?”
  “我是苏香如。”香如温柔地平静地清清楚楚地回答,“我的确死了,但是我听说如果没有人证,罪犯就会逍遥法外,我要回来为自己出庭作证!”
  香如走近一步,平平和和地问:“你是他的律师是吗?但是律师也不能为了打赢官司就颠倒黑白。你刚才的那些话,完全是胡说八道,是在诬蔑我。我很生气。你那样说话,不觉得有愧于心吗?”
  那律师面如土色、腿如筛糠,他已经完全不能回答任何问题,也再没有能力做任何的发问了。我很佩服他仍然有勇气站在那里而没有昏倒,但是我也打赌他这辈子再不敢强辞夺理、昧着良心说话了。
  香如对着目瞪口呆的法官轻轻鞠了一躬,又转过身来对着观众席深鞠一躬,仍然用她平和的悲天悯人的口吻温温柔柔地说:“对不起,惊扰了大家,我很抱歉。但是我有话要说,不能不来,如果吓到你们,对不起。”
  她那么柔弱、那么忧伤、那么楚楚动人,我见犹怜。她长长的黑发、雪白的衣裙、清澈的眼神,以及动人的声音,都叫人忘记这是一个已死的灵魂,只单纯地把她视作无辜的受害者。她是那么冰清玉洁、纤尘不染,让人益发不能忍受恶人对她的伤害。怎能将这样的一个女子与轮奸、与强暴联系在一起呢?
  “香如……香如……”忽然之间,观众席上响起撕心裂腑的哭声,那是柏如桐。他正用尽力气,试图挣脱庭警的阻拦向前冲。他一边奋力地挣扎着,一边剖心沥胆地哭诉,“香如,原谅我,原谅我,失去你,我才知道我在这世上有多么孤单,以前我们在一起时有多充实、多快乐,可是你离开我,整个世界对我来说都是空白的,没有意义的。香如,原谅我,不管你是人是鬼,我爱你,我爱你,你听到吗?”
  香如的衣裙飞扬,长发无风自动,有越来越重的雾气涌进法庭,将她围护起来。她的形影已经越来越单薄,如真如幻,然而她的目光穿透那迷雾,如此悲悯而无奈。
  观众席上有人哭出了声,接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替柏如桐求情:“放他过去吧,放开他,让他去见他的爱人!”
  庭警忍不住松了手,柏如桐奔过来,然而他的双手穿过香如的身体,于空中交错而过,只抱住了自己的肩——人鬼殊途,今生今世,他与她已经永远地错过,再不可能有一个拥抱的瞬间。这时候,也许他是愿意倾尽自己的所有来换取这一个实在的拥抱吧?然而当初,当初在香如柔弱地向他伸出双手,渴望一个温暖拥抱的时候,是他冷酷地拒绝了她,推她坠楼!为什么,为什么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醒悟?倘若当初他有现在一半的诚意,他们的爱情也不至落到今天阴阳永隔的境地。
  我无法让自己同情他,即使从香如的眼中我已经知道她不再恨他,甚至,她依然爱着他,我仍然,无法原谅这个令我失去生平挚友的自私男人!
  柏如桐倒下来,绝望地大哭起来。忽然,他抬起头,咬牙叫道:“香如,是我害死了你,如果你不能再回来跟我在一起,那就带我走,让我跟你一起去,天堂地狱,让我们在一起!”说罢,猛地将头撞向法官的桌案。满场的人连同法官都一起惊叫起来,然而就在他已经触到案桌的一刹那,封宇庭及时出手,抓住了他。
  “如桐,不要这样。”这是香如的声音,她被裹在那团浓密的云雾中,已经身不由己地飘摇起来,然而她的声音,依然清醒而温柔。她说:“如桐,无论如何,我们曾经相遇、相爱,我不能恨你,因为你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否定你,就是否定我自己。如桐,我们曾经真爱过,即使不是一百分爱情,即使不能善始善终,但我们真的爱过。如桐,我不后悔,轻生是我自己的错,不要责怪你自己。我太任性,太不珍惜生命,直到我死后,我才真正了解生命的可贵。如果没有了生命,所有的恩怨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身边所有关爱我的人,包括你,如桐。在这里,我想对所有的人说,要珍惜你们的生命,如果你们曾经像我这样穿越坟墓,经历生与死的历程,你们就会知道,生命才是世界上最可贵的,每一个人,都无权任意处置自己的生命……”
  有观众失声痛哭,人们的眼泪几乎要淹没整个法庭。我清楚地看到香如的眼中滴下泪来。香如,她也流泪?鬼不是没有泪水的吗?
  我心哀痛,我知道香如就要走了,就要走了。
  香如仿佛是拼尽了力量在呼唤:“如桐,忘记我,就像我曾经忘记你,如桐,忘记我……”
  “不……”柏如桐凄厉地叫着,“香如,我要永生永世地爱你,让我再爱你一次,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爱你,让我补偿你。我不要忘记你,香如,不要走……”
  不仅是法官和陪审团被震动了,不仅是观众与记者被打动了,就连那两个站在审判席上的案犯,也不由自主地跪倒下来,剧烈地颤抖着,如同风中的叶子。
  不知何处有音乐声响起,像箫声又像是埙乐,低不可闻而又缕缕不绝,好似招魂。香如的身子越来越虚弱了,飘飘悠悠地已经成了一个影子,这影子毫无阻碍地穿过栏杆飘至案犯面前,深深地注视着那两个带给她永不磨灭的伤痛的恶人,清脆地质问:“你们还记得我吗?那一天,就是你们把我打昏,带到林中伤害了我。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了,我所有的希望都被你们扼杀,我跳了楼,从人到鬼。我本来忘了这一切,我不愿意记得人间有这么卑劣的事情发生,不愿意相信你们这样的衣冠禽兽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阳光下,这不公平!但是现在,我来了,我记起所有的一切,站在这里指证你们,指证罪恶。我后悔自己的死太不值得,无论是因为你们的伤害,还是因为爱情的背叛,我都不该选择死亡这条路,不该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应该得到惩罚的是邪恶的人。所以,我站在这里,要你们面对我,清楚地大声地告诉这里的所有人,那些事,你们做过没有?如果法庭宣判你们无罪释放,你们会有勇气从这里堂堂正正地走出去,会活得心安理得吗?”
  她轻柔的声音仿佛具有某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量,直抵灵魂深处,与她面对面的恶魔亲眼目睹由自己亲手制造的这一幕人间惨剧,再也无法枉视往日的罪行。其中一个犯人忽然崩溃下来,跪在地上嚎啕大哭,捶打着自己的前胸叫着:“我不是人,我是畜牲,我对不起你,是我做的,是我动手打昏了你,是我让他把车开到林子里去的,是我先动的手……我该死,我不是人……”
  他的声音的确已经不像是一个活着的人,而更像是一个在地狱里煎熬的鬼。他叫得凄厉而森然,叫声里还掺杂着牙齿相撞的磔磔声。
  许是受到同伴的影响,另一个顽强与自己意志相抗的罪犯也终于放弃了,他瘫软地坐倒,对着香如卑微地伸出双手,呻吟:“报复我吧,杀了我吧,我不想活了。是我做的,我罪有应得……”
  真相大白。
  所有的观众都站起来,挥臂高呼:“伸张正义!罪有应得!将他们判刑!为死者伸冤!为死者伸冤!”
  我和念儿泣不成声。我看着香如,知道她即将消失。她用尽自己所有的气力与精神来打这最后一仗,为自己讨还公道,让邪恶伏法。香如,你不愧是香如。
  香如回过头来,看着我和念儿,她笑了,笑得那么凄婉而无憾。她站在那里,飘然出世,与其说是女鬼,不如说是女神,象征着正直与善良。
  我流着泪,知道最后的时间到了,可是,可是我是多么不情愿离开她,“香如……”我叫她,向前一步,然而就在这时,我眼睁睁、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身影就像一阵烟被风吹散那样,忽然就消于了无形。地上,只留下了一件香云纱的衣裳。
  “香如……”我凄厉地叫着,扑向庭前。
  然而雾冷风寒,哪里还有我亲爱的朋友苏香如的影子?她已经被那团雾那阵风带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从今往后,她生不能为人,死不能为鬼,烟消云散,天上地下无觅处了。
  “香如……”我嘶哑地喊着,在迷雾中徒劳地挥舞双臂,想再一次紧握香如的手。
  然而我只握住了念儿。
  她紧紧地抓着我,哭泣着:“红颜,别叫了,香如她,已经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魂飞魄散,香如,我用了那么多的心力来挽留你,想方设法不惜耗费自己的阳气来容纳你,却仍然不能让你多陪我一天吗?香如,别走,香如,不管你是人是鬼,我愿与你同在,香如!
  我抱着那件衣裳,昏倒过去……

  故事到这里本来已经完了,但是还有几句闲话不得不说。
  ——直到很多年以后,那天在法庭上发生的一幕仍然被人时常谈起,却不能让别的人相信——所有在场的人事后都被洗脑一样,记忆参差,如真如幻,说不清那一切是自己的错觉还是真实的见闻。
  记者的镁光灯是闪烁了无数次的,可是底片洗出来,除了含混的白雾什么也没有见到。
  没有任何影像或者录音可以证明那天的一切是真实发生。
  但是犯人伏法是确切的结果。那两个罪犯亲口承认了他们的罪行,其中一个据说后来在狱中得了精神病,今生只怕都要住在精神病院里。
  香如到走也没能最终完成那本《流芳百世》,但是画册仍然如期出版了——世间万物,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呢?更何况香如的故事,为这本书做了那么轰动的宣传。
  新书上市的那一天,书店中人山人海,据店长说很多年都没有看见这样的大场面了。我不知道那些无所不能的芳魂们有没有前来捧场——香如走后,我便失去了阴阳眼,再也看不到那些鬼魂了。有时候走在荷花池边,想起旧时与她们和平共处的时刻,还真是想念。
  不知道《流芳百世》是不是真的可以流芳百世,但街知巷闻洛阳纸贵却已成事实。我们三个人一夜成名,香如的故事被满城传诵,而我的“香云纱”供不应求,很快开了两家分店,两次开业,玉米都叫花店送了花篮来,但是他本人,我们再也没有见过。我仍然住在风荷园,但不再是小金的房客,而是用稿费分期付款买了自己的房子,只有一室一厅,很小的单元。这里有香如的影子和梦,我不愿意离开这儿。
  念儿成了炙手可热的名模,联系她拍广告、拍电影的片约不断,更多的则是情书,简直雪片一样让人眩晕。但是念儿的心很定,她从来便不是乏人问津的丑小鸭,即使变成天鹅亦不觉惊喜,一早就有大明星姿态。况且,她已经找到了她的王子——封宇庭。
  封宇庭就像他承诺过的那样,真的对念儿很好很好,他说:“从来没有想到过女人也会有这样的义气,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挽留一个朋友的灵魂,这样的女子,绝对值得男人不惜一切代价地去爱她。”
  我知道他这一番话不只是说给念儿听,也是对我的祝福。我接受他的祝福,在爱情的选择上,我一错再错,然而经历这么多的事,人总会长大,相信下一次选择,怎么都会对一次。
  至于柏如桐,他在法庭终审判决后就离开了,甚至没有再见我和念儿一面,而我们,也实在没什么话再同他说。他孤单地离开,说再也不会回来。香如已经不在这里,他还回来做什么呢?
  而我没有告诉他,其实香如并没有真的消散。也许是那些流芳百世的魂灵帮助她瞒天过海,也许是我在荷花池边的祈祷感动了天神,就在香如消逝的第二天,风荷园里已经凋残的荷叶一夜复苏,所有的荷花都开了,红白令箭,凌波怒放,开得那样娇艳灼美。
  我知道那是香如在向我们打招呼。她说过的,荷花具有起死回生的还魂能力,哪咤就是在荷花的蕊里重生的。香如,也一定可以吧?
  我没有告诉柏如桐这件事,因为香如说过,希望他忘记她。我也没有告诉夏念儿这件事,她正沉浸在与封宇庭的热恋中乐不思蜀,我不想再度引起她的伤心。
  荷花,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从今往后,每年荷花开的时候,也就是香如在清风中同我喁喁私语……

  西岭雪
  2004-8-23初稿于西安菊花园
  2004-10-6终稿于西安灞柳生态园


  最后几句话(代跋)
  真是怕透了读者来信中反复追问的那两个问题:
  你相信你笔下的爱情吗?
  这世上真的有鬼吗?
  我答了一次又一次,然而总是在答过之后,会收到读者更执著的追问:
  那样的爱情你遇到过吗?
  你见过鬼吗?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想用脑筋急转弯的方式反问作答:
  既然你不相信,又何必问呢?
  如果你没有遇到,又何必信呢?
  爱情一定是有的,不过每个人的版本都不一样。一百分的爱情可遇不可求,但只要你懂得珍惜、信任并有勇气去爱,哪怕不及格的爱情,也会变成一百分。
  我写人鬼情,写阴阳界,并不是我真的通天贯地,拥有超能力或是阴阳眼,而只是想借用这一种形式更纯粹而淋漓尽致地表达爱情这个主题——有什么比超越生死的爱更足以让我们心中的感情更极致地表达出来的呢?
  所以,不必迷信鬼神,只要相信爱情就好。
  相信了,才有可能遇到,尽管,也许你无法得到。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可以拥有,但是已拥有的爱情一定要珍惜。
  这就是我最想说给所有读者朋友听的话。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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