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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男生80余刀砍死情敌 其母称儿子精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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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1 22:2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北大学生杀人案”昨日开庭审理,因为砍死了同学崔某,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安然站到了被告席上。其母为儿子辩护,并向法庭求情,希望安然可以“死刑不立即执行”。

  昨日,死者崔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开庭前,市一中院驳回了崔某家人对北京大学的起诉,法官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合适被告,不具有主体资格。

  男生被控故意杀人罪

  据现场记者称,上午9时30分,一中院16法庭外突然一阵嘈杂,“怎么回事,你不愿进法庭那可不行。”随后,法警把一身运动装的安然带入法庭。安然显得有些慌乱,朝旁听席四下张望,见有人拍照又急忙捂住脸,并哭了起来。

  安然承认,2005年6月25日早晨6点钟左右,他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原北京铁路总医院)教学楼内,与同学崔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某数十刀,致崔身亡。

  检方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崔某仅头部和面部就被砍了20余刀,脖子几乎被砍断。全身共被砍了80多刀,死于气管断裂、颅脑损伤造成的出血性休克。检方认为安然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随后,面对公诉人的询问,安然只是哭着摇头,任法官如何劝其冷静,他也只是偶尔冒出半句话。

  检方宣读了安然在公安机关的口供,安然称自己和崔某都喜欢同班的一个女孩,后来那女孩和崔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事发当天,安然想把他喜欢那个女孩的事情和崔某说清楚,并准备了菜刀和尖刀,想如果说不通就自残,以此来表白对女孩的感情。但是他的行为遭到了崔某的拒绝,于是他就举刀砍崔某。

  据现场记者介绍,当法官询问安然此供述是否真实时,安然只是摇头、哭泣,拒绝回答法官的问话,最后挤出一句“我认罪。其他的事情我不想说。”

  其母要求重做精神鉴定

  检方提供了一份精神病学鉴定结论,称安然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安然的母亲要求对儿子重新鉴定。

  安然的母亲说,儿子从15岁开始精神就不正常,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已经有6年的病史。

  安然的律师提供了部分安然家邻居的证言,称安然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和母亲大吵大闹,搅得四邻不安,安然一和母亲吵架就捶胸顿足、大哭大闹。甚至有一户邻居为此搬家。

  现场记者称,安然的母亲还认为,对于惨祸的发生,学校和同学们都有一定责任,对于安然这样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学生,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关心他,反而歧视他排挤他,甚至集体给学校写信要求开除安然,外出活动时所有的同学都住在楼里,只把安然安排在小平房中,以至于半夜里安然给她打电话说特别害怕。

  庭上向死者父母鞠躬

  死者崔某的父母从河南老家特意赶到法庭,崔某的母亲是一名教师,她说儿子是全乡第一个考上北大的孩子,是他们全家的骄傲,没想到没毕业就死于非命。现场记者介绍,这位母亲从一开庭就伏在椅子上不停地哭泣,待检方在公诉意见中提到“崔某被砍80余刀时”,崔母一声惨叫扑倒在地,随后被扶出法庭。

  此时,安然的母亲也泪流满面地站了起来,说“我也是个母亲,我的心情也和你们一样,我非常理解死者的父母。同时我也向死者的父母表示诚挚的道歉……”随后深深鞠了一躬。

  检方认为,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安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残忍地将同学杀害,在学校、社会上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安然的母亲最后声泪俱下地为儿子求情,“在决定对一个年轻生命的处罚时,我呼吁法官和死者家长冷静再冷静,宽容再宽容,给安然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国法律也有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的规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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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4 20:12:34 | 只看该作者
”安然的母亲说,儿子从15岁开始精神就不正常,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已经有6年的病史”奇怪了,这样有病史的人,北大也会要!但无论如何他都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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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4 20:27:37 | 只看该作者
居然能考上北大
晕~有人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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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7 13:07:52 | 只看该作者
按当年的分数,我也考上了。。。
还好前提是我没有精神分裂,没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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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16:37: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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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22:33: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ko 于 2006-2-27 13:07 发表
按当年的分数,我也考上了。。。
还好前提是我没有精神分裂,没去成。。。

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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